乌兰察布2名村干部因套取保险赔付款、粮食补贴款...被处分!
商都县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县纪委监委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原则,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日,县纪委监委对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通报如下:
1、十八顷镇渠家村村委会副主任兼西东营村村长田亮套取种植业保险赔付款等问题。
田亮在兼任十八顷镇果家村行政村西东营自然村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套取种植业保险赔付款7286.08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经2018年10月18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田亮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2、玻璃忽镜乡押地坊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光违规套取能繁母猪养殖补贴款、国家粮食补贴款及最低生活保障款等问题。
张光在任玻璃忽镜乡押地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套取能繁母猪养殖补贴款、国家粮食补贴款及最低生活保障款共计9360.63元,其中5785.80元未入村委会财务账,而是账外用于村集体开支;套取退伍军人的优抚款9024元,用于个人消费。
经2019年1月17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与张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专项整治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担负起集中整治和严肃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挺纪在前,善于发现问题,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共商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商 都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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