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民警5小时成功破获“3.31”交通事故逃逸案!
3月31日13时57分许,集宁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值班室传来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集宁区酒厂小油路即方正康城小区东门南有一辆白色轿车撞倒行人后逃逸,要求出警。接警后,大队事故处理勘察二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察。
经过民警勘查,现场留有一辆手推车,除了路基上有伤者血迹以及手推车右车轮外留有一片擦痕外,再无其他痕迹,且现场无目击证人及监控录像。
勘察二组民警与伤者家属了解,目前伤者伤情较重,肇事车辆是一辆白色轿车,发生事故后向北逃逸。二组勘察人员立即将现场情况及伤者情况向大队长王国宏、教导员赵廷君、事故分管副大队长包江及事故中队长于亨进行汇报。
大队领导接到汇报后指示快速破获此案,通过对现场调查情况进行梳理,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或灰色轿车。面对线索渺茫的困境,勘察二组决定扩大调查范围,兵分两路进行调查,一组调取周边监控,另一组进行走访调查。
勘察人员在距离现场北侧大约500米处发现一超市外围有监控,但距离事故现场较远,未能发现可疑车辆。而另一组勘察人员走访调查伤者同事(环卫工人)也无任何线索。
大约16时30分许,走访组在现场得到一条重要线索:有一群众驾车经过案发现场时看到肇事车,车号为“蒙J59XXX”灰色起亚牌轿车,但通过调取该车辆信息时,查无此车。
随后勘察人员与该目击者取得联系,称有行车记录仪拍下了肇事逃逸车,并将视频发给办案人员。通过对视频分析最终确定“蒙J50XXX”号灰色起亚牌轿车为该起案件逃逸嫌疑车辆。随后办案人员联系到该车驾驶人苍某某。
当日18时许,苍某某将蒙J50XXX起亚牌轿车开至交管大队,办案人员询问其肇事过程。开始苍某某谎称不知其撞人,但在大量证据面前,苍某某对其驾车撞人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苍某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至此,集宁交管大队历时5小时神速破获“3.31”交通事故逃逸案,有力的打击了交通肇事犯罪行为,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受害者的权益。
内容来源: 集宁区交警| 综合编辑: 乌兰察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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