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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处!乌兰察布人今后买房时可拒交这些费用......

.                                                        .                                       故乡的春天真的有着别样的美丽,她虽不是风景名胜,但她自然纯美,美至心窝。那一树一树的花开,那一片一片的绿色田野,那清亮亮的小溪水,还有那空气里弥漫的醉人芳香……无不承载着这块土地上的,那些朴实的人们心中的期盼和希望!欢乐和祥和!跟着装满茬子的老牛车回家,过河时,先前的简易木桥,已经被拆除了,水量越来越小,越流越清澈,水浅的河面上,被放上一块块方方正正的石头,一步远,一个。这个时候,我们就要走搭石过河,搭石一半在水里,一半露在外面,底部被水冲得一个个小沙窝,最容易藏着小鱼,小蝌蚪。而这“玉坠儿”在春日里的暖阳、微风的呵护滋养下,日渐饱满,一天天地鼓胀了起来,好似里面孕育了一种力量,一种饥渴,一种马上就要胀裂开来的热烈与惊喜。真的,望着那鼓胀胀的玉坠儿,真的好期待那个胀开的瞬间。看吧,春天的苹果花也开了,远远望去灿若朝阳,美若红霞。  

@乌兰察布人 购房者今后买房时

开发企业向用户另外收取水表费、电表费、供热分户计量表费、燃气管道初装费、单元防盗门等配套费用可拒交



以前,在集宁区部分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购房者时另行收取水表,电表等费用。


小区的购房者在领取钥匙缴纳物业费,维修基金的时候,却让缴纳配套费,不交就不给钥匙。

现如今,这种违规乱收费的行为将被叫停,集宁区房管局近期组织执法监察人员对全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乱收费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据悉,4月3日,集宁区房管局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对辖区内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了《关于规范集宁区房地产市场收费标准的通知》(集房发〔2019〕30号),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用户时,除商品房销售合同规定的价款外,不得向用户另外收取水表费、电表费、供热分户计量表费、燃气管道初装费、单元防盗门等配套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如存在违规乱收费问题,须尽快将费用退还给业主。


根据《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商品房在交付用户时,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费和装修保证金。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维修基金由集宁区房管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统一收取。


据集宁区房管局行政执法监察二大队张队长介绍,此次下发的《关于规范集宁区房地产市场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要求,只限于2015年以后集宁地区商品房以及在建项目的商品房,不包括拆迁回迁房。


商品房在交付住户时,对于开发企业除商品房销售合同规定的价款外,向用户另外收取费用的行为,购房者可向集宁区房管局行政执法监察大队举报。


举报受理电话为

集宁区房管局行政执法监察

一大队(集宁旧区)0474—8210002;

二大队(集宁新区)0474—8210005。


.                                                        .                                       故乡——你出生、长大的地方,就是你的故乡,因为那里保存着全部的记忆。不论身在何方,心里总有一股暖流掠过,有故乡的人心安,他自然是幸福的。还有那大片大片一望无际碧绿的麦田,像宽大的绿地毯一样覆盖在故乡的那片深沉的沃土上。这时,我们又扔掉一筐筐的野菜,挽起裤脚,掀开大石板,抓泥鳅。回去之后,将那些“滑片儿”“小鱼精子”,好看的小鱼,放在罐头瓶里养着。总之,刨茬子的活计儿都是大人的事儿,我们都能看懂,都知道怎么干,但谁也不干,我们只顾着享受着属于我们自己的乐趣。也许就在眼前,也许就在不经意间,也许就在一个黄昏的某一分,一个夜晚的某一秒,她就会次第绽放,展现这个季节赋予她的生命与魂灵,美好与精彩。等着等着,也许是眨眼的功夫,槐花真的开放了,就那么自然而然灿烂在枝头。而我,却有幸在最纯真、美好的年少时光里,将故乡别样的风景深深地烙在了記忆里,烙在了心里,烙在了我的生命里……。   1


内容来源: 乌兰察布日报(全媒体记者 巴特尔) | 综合编辑: 乌兰察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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