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5月10日起将严厉整治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关于在乌兰察布市严厉整治超标
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超标电动车交通秩序管理,自2019年5月10日起,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将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2019年4月15日施行),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整治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查超标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无证驾驶、拼装改装、逆行、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2019年5月7日
新规!
你关心的电动自行车政策,
都在这里!
电动自行车因其
价格便宜、操作便利
逐渐成为群众短途出行常用的交通工具
2019年
对电动自行车车主来说
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
2019年4月15日起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即“新国标”)正式实施
根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满足:
有脚踏骑行功能车速不能超过25km/h重量不能超过55kg
电压不能超过48v 电机功率不能超过400W
同时,对于车体宽度、前后轮中心距等都做了具体规定
新国标已经正式施行
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辆,不需要考取驾照。但如果驾驶超标电动车,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法的规定,超标电动车将被纳入机动车管理,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行驶证。
超标电动车的危害
1、超标电动车驾驶人多数属于无证驾驶,缺乏交通安全知识,甚至不懂道路交通规则,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严重扰乱城市交通秩序,危及市民出行安全,影响城市整体形象。
2、超标电动车大多无牌照,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驾驶人若逃逸,将增加侦破案件难度。
3、多数超标电动车制动系统差,制动距离过长,一旦制动器失灵,事故自然就难以控制。
4、一般超标电动车的轮胎较窄,遇下雨或湿滑路面容易发生侧滑,遇到紧急事故突然猛打方向车子偏重后也容易造成翻车事故。
5、超标电动车大多灯光较暗,雨雾天气视野较差,遇到紧急事故,难以迅速反映处理意外情况。
6、超标电动车无保险,无营运资格,驾驶人员一般都是老人或者妇女,乘车人也多是老人、孩子等,在行驶中遇到突发事故,首先反应慢,其次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一旦出了事故几乎伤亡都很惨重。
7、超标电动车车辆本身设置车速过高,而车辆没有相应的安全气囊、安全带等保护措施,一旦遇到事故,首先受到伤害的还是电动车的驾驶人员或者是乘坐人员,甚至会在冲撞中伤害波及到无辜。
内容来源: 乌兰察布市交通管理支队 | 综合编辑: 乌兰察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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