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云峰案今日一审公开宣判!范云峰、范润英2名主犯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
开庭审理一起涉黑案件
5月28日上午,范云峰等41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罪一审在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范云峰、范润英、佟晓磊等24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骗取款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等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13年至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并对1名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适用缓刑。
其中范云峰、范润英两名主犯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佟晓磊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另外17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骗取贷款罪等分别被判处12年至1年的有期徒刑并对部分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适用缓刑,对两名犯罪情节轻微的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经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以范云峰为首的犯罪团伙从2011年开始,通过开设网吧、饭店,采取诈骗、骗取贷款、合同诈骗等方式,先后注册成立多家公司,以这些公司向社会招聘经理、网管、司机、保安等为名,先后网罗范润英、佟晓磊、温建华等人,从而形成了比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有组织地从事诈骗、合同诈骗、骗取贷款、贷款诈骗、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伪造金融票证、伪造国家机关印章、骗取借款不还、随意殴打他人、无故拒不支付员工工资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目无法纪、道德败坏、欺压残害群众,其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治秩序、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破坏了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
公开宣判当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被告人亲属、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约100余人旁听了宣判。内蒙日报社、内蒙古晨报、乌兰察布电视台、乌兰察布日报社等10多家新闻媒体记者现场参与了采访报道。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采纳了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全部41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本次宣判活动彰显了乌兰察布市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与决心,进一步扩大了扫黑除恶的影响力,对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创建平安乌兰察布具有重要意义。
❺ 包商银行被接管
内容来源: 乌兰察布市中院 | 综合编辑: 乌兰察布生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