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乌兰察布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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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阿拉善盟阿拉善日报社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7年,经阿拉善日报社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用其下属阿拉善报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收入为报社及传媒公司职工发放津补贴及福利,共违规发放36.6万余元。魏义民作为阿拉善日报社党总支书记、社长、总编辑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8月21日,阿拉善盟纪委监委给予魏义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及福利。
二、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科员魏孝芝违规操办其子婚宴并收受管理对象礼金问题。
2018年11月,魏孝芝在包头市某酒店为其儿子举办婚宴时,违规邀请多名管理对象参加,并收受礼金1.3万余元。2019年6月20日,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给予魏孝芝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所收礼金。
三、乌海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李青私车公养问题。
2016年至2017年,李青利用管理单位加油卡的职务便利,数次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在节假日期间为其私家车加油并购物消费,合计支出1700余元。2019年6月19日,乌海市纪委监委给予李青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纪款项。
四、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公安局民警温丰生违规使用制式警车问题。
2019年5月,丰镇市公安局民警温丰生在抽调参加乌兰察布市驻京信访工作组期间,违规驾驶警车前往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游玩并拍照留念,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28日,丰镇市公安局党委给予温丰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通辽市奈曼旗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爱华违规报销本人及家人差旅费问题。
2016年至2017年,王爱华利用参加各类培训班的机会,多次采用虚报差旅天数的方式违规领取交通补助和伙食补助0.25万元,并违规在民政局为妻子报销异地就医机票等费用0.35万余元。2019年6月28日,奈曼旗纪委监委给予王爱华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规所报费用。
六、赤峰市水利局副局长何明江违规收受礼金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8年12月,何明江在克什克腾旗实施水利项目验收时,违规收取服务对象项目验收费0.4万元,并在验收期间违规饮酒。2019年6月3日,赤峰市监察委员会给予何明江行政记大过处分,并收缴其违规所得。
以上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当前在全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形势下,仍有个别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我行我素,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从曝光的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做到自警、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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