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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记者苗迎春拥有数十套房产多辆豪车!9名团伙成员首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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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台乌兰察布
12月23日,观海解局注意到,近日,内蒙古电视台中部记者站原站长苗迎春的二审刑事裁定书被公布。据苗迎春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改变苗迎春等人的相关指控罪名,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裁定发回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值得一说的是,该裁定书还首次披露了苗迎春等10人涉黑组织成员的名单

发回重审

苗迎春1968年1月1日出生,大学文化,曾任内蒙古电视台中部记者站站长。

自1999年以来,以苗迎春为首的其家族成员,采取虚假挂靠、贿赂开道的手法,先后承揽当地一家国有企业的多项建设工程,采取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手段攫取巨额财富。其在北京、海南三亚和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察布等地拥有数十套房产、多辆豪车。


与此同时,苗迎春利用记者身份,以监督为名多次威胁当地企业,迫使企业向其投放广告以获取广告费提成;以报道负面信息为由胁迫当地官员,为其请托人追要工程款,从中捞取数十万元好处费。
苗迎春在自建私宅内设立中部记者站办事机构,把记者站作为“私人领地”,家中还私藏枪支、弹药,违规雇用社会闲散和有前科劣迹人员为其工作和充当打手,采取指使打手替人出头,以枪支相威胁等手段,为其好友催要账款,从中谋取好处。
此外,苗迎春非法饲养多条大型犬看家护院,2016年至2017年期间,多名居民被其饲养的恶狗咬伤,苗迎春不但不进行救治,还拒不支付受害群众医疗费用。
2018年7月,在组织对其采取措施时,苗迎春拒不开门并焚毁有关证据材料。
值得一说的是,苗迎春还篡改个人档案资料,出现2岁上小学等有悖常理的记载。
今年7月12日,苗迎春一审被判无期。一审宣判后,苗迎春不服提起上诉。

此次苗迎春的二审裁定书显示,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改变苗迎春等人的相关指控罪名,未在判决前听取控辩双方意见,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裁定发回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涉黑组织成员名单首次被公布


观海解局注意到,苗迎春的二审裁定书还首次披露了其团伙9名成员名单,其中一女成员非法持枪。
苗迎春等10人涉黑组织受审
郭丽萍,女,1964年3月15日出生于乌兰察布市,大学文化,捕前系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财务人员。因涉嫌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于2018年10月7日被刑事拘留,今年7月,一审获刑14年。
敖毅,男,1982年1月20日出生于乌兰察布市,大专文化,捕前系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朗庭酒店原经理。因吸食毒品于2017年6月9日被行政拘留15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7月5日被刑事拘留,今年7月,一审获刑10年。
栗程锦,男,1976年5月31日出生于乌兰察布市,大专文化。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12月11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1月17日被逮捕。今年7月,一审获刑10年。
王磊,男,1993年2月25日出生于山西省天镇县,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7月20日被刑事拘留,2018年8月10日被逮捕。现在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羁押。今年7月,一审获刑10年。
刘晏,男,1976年3月16日出生于乌兰察布市,大学文化,捕前系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兼集宁区公安局扫黑办负责人。因涉嫌犯徇私枉法罪于2018年8月12日被呼和浩特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今年7月,一审获刑8年。
苗秀英,女,1956年2月20日出生于乌兰察布市,中专文化。因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诬告陷害罪于2019年1月2日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取保候审。今年7月,一审获刑7年。
赵磊男,1992年6月20日出生于乌兰察布市,初中文化,捕前系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朗庭酒店人事部原经理。因吸食毒品于2017年9月18日被行政拘留5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7月5日被刑事拘留。今年7月,一审获刑3年。
吴日晖,男,1995年4月2日出生,初中文化,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朗庭酒店采购部原经理。因殴打他人于2012年10月22日被行政拘留10日;因猥亵他人于2012年11月17日被行政拘留5日;因吸食毒品于2013年12月29日被行政拘留15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7月5日被刑事拘留。今年7月,一审获刑3年。
贾宇飞,男,1994年5月2日出生于乌兰察布市,初中文化,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朗庭酒店原前厅经理。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7月5日被刑事拘留。今年7月,一审获刑2年。


给黑恶势力下属撑“伞”


观海解局注意到,今年12月2日,苗迎春的“保护伞”——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台长赵春涛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赵春涛出生于1962年2月,内蒙古凉城县人早年间,他曾担任内蒙古电视台技术外录组技术员、内蒙古电视台新闻部记者,2010年9月履任内蒙古电视台台长,2014年1月任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台长。
据内蒙古纪委监委披露,2002年,赵春涛担任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时,与时任电视台某部主任产生了矛盾。担任台长后,他开始利用职权对该主任肆意打击报复,想方设法架空其职务,导致该主任没有办公条件,无法正常上班。2016年,赵春涛又借整顿职工吃空饷之机停发了这名主任的工资。
同时,为了阻止该主任向有关部门检举举报,赵春涛还指使内蒙古电视台中部记者站站长苗迎春进行非法调查。
2018年1月23日,苗迎春纠集黑恶势力,将那名与赵春涛有矛盾的主任殴打致轻伤二级。
值得一说的是,早在2006年,赵春涛便与苗迎春结成了利益联盟,苗迎春还送给赵春涛30万元资金供其谋求“进步”。2017年7月,赵春涛利用职权,干涉对苗迎春搞房地产开发、新闻敲诈、侵犯群众利益、豢养黑社会打手等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工作。
直至2018年7月,纪检监察机关对苗迎春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时,赵春涛依然积极主动为苗迎春的家人出谋划策,对抗组织调查。
2018年8月20日,赵春涛被查,同年12月,他被逮捕。涉嫌多个罪名,包括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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