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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关于对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人员出行 管控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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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二十四号公告——关于对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人员出行
管控的紧急通知
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广大市民朋友:
鉴于目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控制疫情传播、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集宁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辖区居民出行,切实做好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辖区居民出行
1.每户家庭每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一次生活物资,由小区(村)管理人员设计、发放当日通行证,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涉及保障水、气、热、电供应,医用物资生产及销售,商超、药店等生活必需行业工作人员)等特殊情况外,不得外出。2.上班的干部职工、单位视情况由单位安排实行错峰上下班,除单位值班值守人员外,其他人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包联社区、小区工作中;单位自办食堂不得安排集中就餐、聚餐,鼓励职工在家用餐或采取分餐、送餐形式保障职工用餐。
3.辖区内各居民小区从2月2日起,每晚22:00至次日早晨7:00点,实行封闭式管理,除特殊情况外(第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人员与车辆一律不得进出小区(村),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入的人员,需向小区(村)值守人员告知事由,实行严格的测温和实名登记。请辖区内各小区业主理解支持,并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4.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包联单位要广泛开展“城市人人管”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工作,要求辖区居民及外来人员关注、注册此微信公众号,通过便民购物专区采买米面粮油、蔬菜水果、日用百货等生活必需品,特殊家庭可由社区代购,最大限度避免人员流动。
二、充分发挥群防群控作用
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包联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和包联责任,按时上岗、主动履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我区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要发动居民小区中楼幢长及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参与防控工作,带头管好自己、家人及其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劝导工作,做到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三、严肃追责问责
1.对拒不听从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包联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劝阻、聚众闹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导,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区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2.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分局网安大队要对造谣、传谣现象严厉打击,也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群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理性上网,一切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暂时出行管控的规定是为了辖区居民生命健康安全负责,请广大居民互相理解支持。
四、解除管控时间
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集宁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2日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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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来源: 集宁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整理编辑: 乌兰察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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