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学校放寒假时间公布!严禁在职教师以各种形式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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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乌兰察布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统一安排寒假时间。义务阶段
一年级至初三年级自2021年1月15日起放假,3月1日开学; 高中阶段自2021年1月25日起放假,3月1日开学; 高中毕业年级教学时间的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由高中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自行调整教学时间。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量,通过适当方式教育、指导学生度过健康快乐、丰富多彩的寒假生活。
在疫情许可和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引导学生开展适合学生认知能力、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主题鲜明的假期活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意识。
假期前各地各校要安排专门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发放安全提醒函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和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告知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强化家长的责任意识,推动家长履行安全监护责任。
严禁在职教师以各种形式有偿补课,要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在寒假期间举办考试、实践、线下教学培训、辅导答疑等聚集性活动,需报请当地教育局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各学校和教师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补课。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对中小学校寒假违规补课、培训行为的投诉举报,加强随机检查,对违规者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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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乌兰察布日报
整理编辑: 乌兰察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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