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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建设贪污腐败细节披露!给国家造成1.5亿多元损失!

敬请关注☞ 乌兰察布生活 202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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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霍建设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等案起诉书》,起诉书披露了霍建设案的诸多贪污腐败细节。

霍建设,男,汉族,1953年11月出生,内蒙古凉城县人,仕途主要集中在乌兰察布市(盟)丰镇市,曾任丰镇市交通局局长,丰镇市副市长、市长,兴和县县长,集宁市市长,丰镇市市委书记,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乌兰察布市政协副巡视员等职。


2019年7月27日,已退休6年的霍建设被查,当年10月21日被开除党籍,通报称,霍建设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私欲膨胀,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收受礼金,经商办企业,占用原下属单位车辆,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滥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生活作风腐化,造成不良影响。
2020年1月17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霍建设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霍建设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40人送予的款物共计价值1300余万元;霍建设退休后,利用其亲属担任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60万元;霍建设违反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等法律法规,徇私舞弊,授意政府相关部门违规置换土地、违规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共计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约1.5亿元。该案将择期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霍建设还是丰镇市黑老大赵利平(绰号“猪三”的“保护伞”。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此前披露,赵利平是与霍建设从小在一个大院长大的。赵利平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通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多次挑衅公安民警等行为,以武力树实力,有组织实施刑事犯罪案件20起、违法案件12起,造成多人受伤。受害群众因慑于该组织的淫威,害怕遭受打击报复而不敢伸张正义,甚至将自己苦苦经营多年的商铺转租,背井离乡逃离丰镇。


说回霍建设。经依法审查查明,霍建设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其受贿主要集中在担任集宁市市长和丰镇市市委书记期间。
一、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事实
2002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霍建设利用担任集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丰镇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和利用其影响力,为某某甲等个人和公司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工程招标、职务提拔、安置和调动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34人送予的718万元、9.5万美元、10万港币、房产住宅2套、车库1个、奥迪A6轿车1辆、劳力士手表1块、500克奥运金条1块,款物合计价值921.4259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1.2001年上半年,霍建设利用担任集宁市市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中国**部队**第**支队(以下简称第**支队)工程师某某甲请托,为第**支队投标集宁市**处理厂工程提供帮助。霍建设给时任集宁市**管理委员会**刘某甲打招呼,要求其帮助某某甲承揽工程。2001年6月1日,第**支队中标集宁市**处理厂工程W1标,合同金额为478万余元。此后,霍建设在家收受某某甲送予的50万元。
2001年8月,霍建设接受某某甲请托,承诺为其退役安置工作提供帮助,霍建设在家收受某某甲送予的2万美元,折合16.5534万元。
2.2001年上半年,霍建设利用担任集宁市市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徐某甲请托,为内蒙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投标集宁市**处理厂**处理氧化塘工程提供帮助。此后,霍建设给时任集宁市**管理委员会**刘某甲打招呼,要求其帮助徐某甲承揽工程。2001年6月8日,*甲公司中标集宁市**处理厂**处理氧化塘工程,合同金额为506万元。2001年7月,霍建设在办公室先后2次分别收受徐某甲送予的5万元和20万元,共计25万元。
3.2001年春,霍建设利用担任集宁市市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曹某甲请托,为包头市**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路桥)承建集宁市**路道路改造工程提供帮助。此后,霍建设给时任集宁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刘某甲打招呼,要求其帮助曹某甲承揽工程。2001年8月1日,集宁市**政府与*甲路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760万元。2001年下半年,霍建设在**路道路改造工地收受曹某甲送予的4万美元,折合33.1068万元。
4.2002年上半年,霍建设利用担任集宁市市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乌兰察布市集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刘某乙请托,为其公司竞买集宁**厂不动产提供帮助。霍建设在办公室收受刘某乙送予的10万元。
5.2002年11月,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刘某丙请托,为内蒙古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公司)承建丰镇市**大楼工程提供帮助。2002年12月,霍建设在呼和浩特市收受刘某丙送予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路**公寓住宅1套(建筑面积134.27平方米)价值22.1546万元。2003年7月20日,*乙公司中标丰镇市**大楼工程,工程决算金额为4004万余元。
2008年下半年,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刘某丙请托,为刘某丙外甥王某甲安排工作提供帮助。霍建设在呼和浩特市**宾馆收受刘某丙送予的20万元。此后,霍建设给时任丰镇市*甲局**高某某打招呼。2009年1月14日,王某甲被调入丰镇市*乙局工作。2003年至2015年每年中秋节和春节前,为感谢霍建设给予的帮助,刘某丙在霍建设家先后26次各送予霍建设2万元,共计52万元。
6.2003年至2004年每年春节前,时任丰镇**厂**石某某为获得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先后2次在丰镇市各送予霍建设3万元,共计6万元。
7.2003年至2004年,丰镇市**园区**处科员马某甲请托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为其承建工程项目、购买国有资产等事宜提供帮助。霍建设在家先后2次分别收受马某甲予的10万元和20万元,共计30万元。
2010年初,马某甲认为霍建设未在其请托事项上提供帮助,向霍建设索要行贿款,霍建设害怕受贿事实败露,在北京市万寿路附近将30万元退还马某甲。
8.2003年4月,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董某某请托,为大同市**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投标丰镇市**区市内道路改造工程提供帮助,霍建设在家收受董某某送予的20万元。此后,霍建设给时任丰镇市*丙局**曹某乙打招呼,要求其帮助董某某承揽工程。2003年4月17日,大同*丙公司中标丰镇市市内道路改造工程一标段,合同金额为218万余元。
两个月后,霍建设害怕受贿事实败露,将20万元退还董某某。
9.2003年5月,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丁某某请托,为其**区拆迁置换土地事宜提供帮助。霍建设在办公室收受丁某某送予的5万元。
10.2004年春季,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贾某某请托,为其以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名义投标丰镇市**区**工程提供帮助,霍建设在家收受贾某某送予的30万元。此后,霍建设给时任丰镇市*丙局**曹某乙打招呼,要求其帮助贾某某承揽工程。2004年6月12日,*丁公司中标丰镇市**区**工程,合同金额为256万余元。
11.2004年3月2日,丰镇市**政府与丰镇市**铁合金有限公司王某乙签订关于建设生产硅锰项目的合作协议。2006年,为感谢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对该项目的支持,在丰镇市**酒店王某乙送予霍建设1万元。2007年6月,为感谢霍建设对该项目的支持并请托为其子王某丙安置工作,霍建设在家中收受王某乙送予的15万元。此后,霍建设给时任丰镇市*丁局**赵某甲打招呼,要求其帮助王某丙安置工作单位。2007年,霍建设在大同市收受王某乙送予的2万元。2008年1月,王某丙被安置到丰镇市*戊局工作。
2017年5月,霍建设害怕受贿事实败露,在北京市将15万元退还王某乙。
12.2005年春节和中秋节前,时任丰镇市*己局**某某乙为得到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在霍建设家先后2次送予霍建设各1万元,共计2万元。某某乙提任丰镇市*己局**后,2006年春节和中秋节前,在霍建设家先后2次送予霍建设各1万元,共计2万元。2007年8月,霍建设、某某乙等人因公出国,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某某乙送予霍建设1万美元,折合7.5545万元。
2012年夏天,霍建设害怕受贿事实败露,在呼和浩特市将1万美元退还某某乙。
13.2005年,为获得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内蒙古**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某在霍建设家中送予霍建设5万元。
2006年7至8月份,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苏某某请托,为其挂靠的丰镇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第**分公司承揽内蒙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改扩建工程和支付工程款等事宜提供帮助。2006年9月,霍建设在家中收受苏某某送予的100万元。2007年5月,霍建设收受苏某某送予黑色奥迪A6轿车1辆,价值32万。2009年,霍建设在丰镇市收受苏某某送予的50万元。
2017年,霍建设害怕受贿事实败露,在京藏高速旗下营出口附近将70万元退还苏某某。
14.2005年下半年,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时任丰镇市**委员会**室**张某甲请托,为推荐其提任丰镇市**委员会**委事宜提供支持和帮助,霍建设在家收受张某甲送予的5万元。2005年12月18日,张某甲被任命为丰镇市**委员会**委。
15.2005年,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丰镇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某甲请托,为其承揽建设工程提供帮助。2005年12月,李某甲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园**街**小区住宅1套(建筑面积116.35平方米)进行装修,并购置部分家具送予霍建设,价值33.2649万元。此后,霍建设给时任丰镇市**付某甲和时任丰镇市*庚局**赵某乙打招呼,要求帮助李某甲承揽工程。2006年5月23日,李某甲以乌兰察布市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中标丰镇市**区**校舍和丰镇市*庚局**小学附属工程,合同金额为487.6万元。2008年8月7日,李某甲以丰镇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中标丰镇市**区**路道路工程,合同金额为432万余元。2007年,霍建设在呼和浩特市收受李某甲送予的**小区车库1间(建筑面积25.85平方米),价值10.58万元。2005年至2008年每年春节和中秋节前,李某甲在霍建设在家中先后8次共送予霍建设20万元。
16.2005年至2006年每年春节前,时任丰镇**厂**某某丙为获得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先后2次在丰镇市送予霍建设各3万元,共计6万元。
17.2005年至2006年每年春节前,时任内蒙古**热电有限公司**王某丁为获得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先后2次在**热电有限公司送予霍建设各3万元,共计6万元。
18.2005年至2008年每年春节前,**啤酒(丰镇)有限公司**马某乙为获得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先后4次在霍建设办公室送予霍建设各3万元,共计12万元。
19.2005年至2008年每年春节前,时任内蒙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吕某某为获得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先后4次在霍建设办公室送予霍建设各3万元,共计12万元。
20.2005年初,丰镇市**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某甲为获得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在霍建设家中送予霍建设10万元。2005年至2008年每年春节和中秋节前,韩某甲在霍建设家中先后8次共送予霍建设20万元。
21.2005年至2008年每年春节和中秋节前,丰镇市**合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丁为获得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在霍建设家中先后8次送予霍建设各3万元,共计24万元。
22.2006年春节前,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湖北省**古建公司业务员黄某甲请托,为该公司承建的丰镇市**区**工程拨付工程款提供帮助。霍建设在家中收受黄某甲送予的5万元。
23.2006年春季,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段某某请托,为其以包头市**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戊公司)名义投标丰镇市**区**公园工程提供帮助。此后,霍建设给时任丰镇市**区**委会**陈某某打招呼,要求其帮助段某某承揽工程。2006年8月18日,*戊公司中标丰镇市**区**公园工程及广场、主干道绿化工程第二标段,中标金额为1012万余元。2006年中秋节前,霍建设在家中收受段某某送予的2万元。2007年春节前,霍建设在家中收受段某某送予的20万元。2008年春节前,霍建设在家中收受段某某送予的10万元和劳力士手表1块,价值8万元。
24.2006年9月,丰镇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乙为获得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在北京亚运村附近的**饭店内送予霍建设10万港币,折合10.1426万元。
25.2006年下半年,内蒙古**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某某为获得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在丰镇市**饭店送予霍建设1万美元,折合7.9956万元。
26.2006年至2008年每年春节前,丰镇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乙感谢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先后3次在霍建设家中送予霍建设各3万元,共计9万元。
27.2007年,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某某丁请托,为其以察右前旗**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己公司)名义承建丰镇市**湾**工程提供帮助。此后,霍建设给时任丰镇市*丙局**曹某乙打招呼,要求其帮助某某丁承揽工程。2007年7月1日,丰镇市*丙局与*己公司签订了施工协议书。工程开工后,某某丁在霍建设家中送予霍建设15万元。
28.2007年至2008年每年春节前,时任丰镇**厂**刘某戊为获得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先后2次在丰镇市**酒店送予霍建设各3万元,共计6万元。
29.2007年至2008年每年春节前,时任内蒙古**热电有限公司**戴某某为获得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先后2次在**热电有限公司送予霍建设各3万元,共计6万元。
30.2007年秋季,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内蒙古**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业)法定代表人王某戊请托,为**酒业与四川省**酒厂合作事宜提供帮助,霍建设在家中收受王某戊送予的10万元。2008年下半年,王某戊请托霍建设帮助其调动工作,在霍建设家中送予霍建设20万元。2003年至2008年每年春节和中秋节前,为感谢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王某戊在霍建设家中先后12次送予霍建设各1万元,共计12万元。
2010年,霍建设害怕受贿事实败露,在家中将20万元退还王某戊。
31.2008年春节前,内蒙古**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乙为感谢时任丰镇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在霍建设家中送予霍建设3万元。
32.2008年,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内蒙古**房地产有限公司**田某甲请托,为其兄弟、时任丰镇市**政府**室科员田某乙职务升迁事宜提供帮助。在集宁**宾馆,霍建设收受田某甲送予的1万美元,折合7.1853万元。此后,霍建设给时任丰镇市**委员会**部付某乙部长打招呼,要求其在干部选拔过程中推荐田某乙。2008年5月4日,田某乙被任命为丰镇市*己局**。
33.2008年5月,丰镇市个体从业者赵某丙为感谢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在霍建设家中送予霍建500克奥运金条1块,价值10.75万元。
2017年,霍建设害怕受贿事实败露,在北京市将金条退还赵某丙。
34.2004年11月10日,丰镇市**政府与北京**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庚公司)签订丰镇市**治理工程与**区土地开发建设协议书。此后,*庚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乙为获得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的支持和关照,在北京市**饭店送予霍建设5000美元,折合人民币4.1382万元。
2013年12月,霍建设退休。2014年,黄某乙拟在乌兰察布市**建设**加气站,请托霍建设提供帮助,黄某乙在内蒙古锦江国际大酒店送予霍建设60万元。此后,霍建设请托其三弟、时任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委员会**霍某甲(另案处理)提供帮助。霍某甲利用职务便利为黄某乙在化德县建设加气站选址及提供土地提供了帮助。
2006年11月14日,霍建设用受贿款340万余元以大女儿霍某乙的名义购买了北京市海淀区**乡**商城**栋**层**号至**号商业用房。2014年霍建设将商业用房出售。2006年至2008年期间,霍建设用受贿款578万余元委托张某丙购买了86块实物黄金,上述款物案发后被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依法扣押。
案发前,霍建设退还行贿人赃款155万元、1万美元、500克奥运金条1块,退还款物价值合计173.3045万元。
二、滥用职权和受贿事实
1997年至2008年,被告人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市委常委、副市长,集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丰镇市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呼和浩特市**新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和个人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项目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6人送予的343.8356万元、房产住宅4套、商场柜台2节、金如意2个、金箔麻将1副,款物合计价值507.7291万元。
2003年至2008年,霍建设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期间,违反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等法律法规,徇私舞弊,授意政府相关部门违规置换土地152亩,造成国有财产损失954.111万元;违规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093.8亩,造成国有财产损失12443.6809万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2108.6万元,共计造成国有财产损失15506.3919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一)违规置换土地152亩事实
2004年至2005年间,在内蒙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期和**医院建设征地过程中,丰镇市*辛局职工赵某丁以占用其林地和煤场用地为由,带人阻拦施工,要求给予高额补偿。此后,赵某丁去霍建设办公室请托霍建设为其在**区置换土地。霍建设明知赵某丁提出的补偿要求远高于同类地块情况,仍授意时任丰镇市**镇**委员会**张某丁提出**医院建设占地范围内有赵某丁林地的议题提交会议研究。2015年3月21日,霍建设主持丰镇市四大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医院建设事宜。张某丁汇报了**医院建设占地范围内有赵某丁林地的议题,霍建设决定用置换的方式给赵某丁在**区置换土地。此间,赵某丁持伪造的**厂**期占用其林地45亩、煤场21亩的手绘图找到时任丰镇市**委员会**、**厂**期**办总负责人张某戊要求置换土地。张某戊按照霍建设要求在手绘图上签署了“情况属实”的意见,并将手绘图交给丰镇市**中心**吴某某,要求为赵某丁置换土地。2005年10月30日,吴某甲代表丰镇市**中心与赵某丁签订了土地置换、林木补偿协议书,约定将**区DN21、DN23土地两块,合计152亩土地置换给赵某丁,时任丰镇市**周某某也在霍建设授意下在协议书上审核签名。至此,赵某丁利用虚假的林权证和手绘图骗取国有土地使用权152亩,价值954.111万元。
(二)违规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实
1.1995年,呼和浩特市**新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辛公司)承建丰镇市**广场改造工程。1997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己为感谢时任丰镇市副市长霍建设在工程建设等方面给予的支持和帮助,在呼和浩特市送予霍建设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路**厂院内住宅两套(建筑面积为83.56平方米和52.8平方米),价值合计19.0904万元。2000年6月9日,霍建设在呼和浩特市以低于市场价13.764万元的价格向刘某己购买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街**综合楼109.41平方米商铺1套。2002年9月17日,霍建设在呼和浩特市收受刘某己送予的呼和浩特市**家具城2节柜台,价值8万元。
2004年,时任丰镇市市委书记霍建设邀请*辛公司刘某己到丰镇**区建设医院。2005年1月16日,丰镇市**政府与*辛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政府在**区无偿出让给*辛公司土地约16万平方米,*辛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综合医院。后*辛公司将DN20地块建设商住楼销售。2006年10月,霍建设违反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决定将划拨的DN20地块变更为有偿出让给*辛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亩3万元,面积约115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350万元。经鉴定,该宗土地交易时价值729.3625万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379.3625万元。
2.2001年,内蒙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壬公司)承建了集宁**广场改建工程。2002年5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某为感谢时任集宁市**政府**霍建设对该工程给予的帮助,在呼和浩特市送予霍建设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街道**小区住宅1套(建筑面积159.56平方米),价值28.5932万元。2005年,姜某某出资为上述住宅进行装修,价值24.5132万元。
2005年7月,姜某某请托霍建设帮助在丰镇市**区购买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2006年4月10日,霍建设违反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主持召开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决定为*壬公司房地产项目供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亩3万元。2006年6月23日,丰镇市**中心与*壬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DN4地块222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666万元。经鉴定,DN4地块交易时价值1138.214万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472.214万元。
3.2003年5月,内蒙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癸公司)欲购买丰镇市**区523亩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同年5月7日,在未履行建设用地审批、征地、收储、土地价格评估、招标挂牌出让等程序的情况下,霍建设个人决定,责成丰镇市**政府与*癸公司签订了《丰镇市**区住宅小区建设合同书》,丰镇市**政府以每亩1万元的价格将**村集体土地506亩、**镇**村集体土地17亩协议出让给*癸公司,价款合计523万元。经鉴定,该宗土地交易时价值2722.9488万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2199.9488万元。
4.2004年5月,丰镇市政府**室工作人员刘某庚请托霍建设帮助在丰镇**区购买土地用于建设宾馆和商住楼项目。2004年5月24日,霍建设违反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主持召开丰镇市**联席会议,决定丰镇市政府向刘某庚出让丰镇市**区**渠西侧5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亩2万元,合计100万元。经鉴定,该宗土地交易时价值270.0014万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170.0014万元。2005年、2008年和2009年春节前,霍建设在家中先后3次分别收受刘某庚送予的10万元、1万元和1万元,共计12万元。
5.2004年5月,大同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已准备在丰镇市**区购买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2004年5月28日,霍建设违反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个人决定*子公司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亩3万元,委托时任丰镇市**兰某某组织召开四大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区**大楼北侧划出500亩土地供*子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亩3万元。2004年6月24日,丰镇市**中心与*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4年6月30日,丰镇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丑公司)登记设立,法定代表人王某己,霍建设的妹夫史某某被聘任为**。2004年7月13日,*子公司实际受让土地224.36亩,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35.5万元。经鉴定,该宗土地交易时价值1062.515万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327.015万元。2006年,为感谢霍建设给予其的关照和支持,在丰镇**房地产项目现场,王某已送予霍建设内存20万元的银行卡1张。
2018年5月,霍建设害怕受贿事实败露,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将20万元退还王某已。
6.2005年至2007年,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大同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寅公司)实际控制人常某某请托,为丰镇市政府出资入股丰镇市**酒店和为常某某以大同市**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名义投标丰镇市**区**路及管网工程提供帮助。2005年5月,霍建设在北京市收受常某某送予的北京市大兴区**村镇**小区住宅1套(建筑面积109.31平方米),价值58.5946万元。同年,常某某出资20万元对该住宅进行装修。2006年1月,丰镇市政府决定出资1000万入股丰镇市**酒店并开始拨付款项。霍建设给时任丰镇市**付某甲打招呼,要求其帮助常某某承揽工程。2007年12月1日,*丙公司中标丰镇市**区**路、**街、**路道路拓宽及市政配套工程,合同金额为4281万元。
2005年,丰镇市政府规划在**大楼西侧DN25地块建设星级宾馆。常某某请托霍建设给予帮助。2005年4月4日,霍建设违反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主持召开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决定为常某某提供国有建设用地101亩建设四星级宾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亩2万元。2005年10月20日,常某某出资登记设立了丰镇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卯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向霍建设请托在**区购买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2006年4月10日,霍建设违反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主持召开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决定*寅公司在丰镇市**区DN9、DN10地块开发民族风情园和高档商住小区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分别为每亩2万元和3万元。2006年6月23日,丰镇市**中心与*卯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DN9、DN10、DN25地块合计55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计1308万元。经鉴定,DN9、DN10、DN25地块交易时价值6119.9589万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4819.9589万元。
2006年中秋节前,霍建设在丰镇市**酒店收受常某某送予的10万元。2006年底,霍建设家中收受常某某送予的金如意2柄,价值4.6021万元。2005年至2007年每年春节前,霍建设家中先后3次收受常某某各送予的3万元,共计9万元。2008年中秋节前,霍建设在家中收受常某某送予的200万元。
2014年,霍建设害怕受贿事实败露,在北京市将300万元退还常某某。
7.2006年,山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公司)和朔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巳公司)准备在丰镇市**区开发房地产项目。2006年4月10日,霍建设违反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主持召开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决定为*辰和*巳公司房地产项目供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亩3万元。
2006年5月28日,丰镇市**中心对丰镇市**区八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巳公司报名参与竞买。2006年6月26日,通过挂牌竞价,*巳公司以91.6万元取得丰镇市2006-03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面积为16.062亩,用途为文化娱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约为每亩5.7万元。
2006年6月23日,丰镇市**中心分别与*辰公司、*巳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辰公司DN31地块50.66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152万元;*巳公司DN23、DN29、DN30地块共计363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1090万元。经鉴定,DN31地块土地交易时价值267.7825万元,DN23、DN29、DN30地块土地交易时价值1825.7457万元,合计造成国有财产损失851.5282万元。
8. 2006年6月26日,赵某戊通过挂牌竞价,以103.04万元取得丰镇市2006-01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面积为16.363亩,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约为每亩6.3万元;赵某戊以114.5万元取得丰镇市2006-02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面积为18.765亩,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约为每亩6.1万元。
2006年下半年,赵某戊准备继续在丰镇市**区购买土地投资建厂,通过他人联系与霍建设相识。霍建设违反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决定以每亩3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赵某戊提供土地。2006年12月21日,丰镇市**中心与赵某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赵某戊获得**区DN6、DN7和DN45、DN50两宗土地,合计约692亩,用途为商住、综合,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亩3万元,合计缴纳土地出让金2076.37万元。经鉴定,DN6、DN7、DN45、DN50地块交易时价值3794.3801万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1718.0101万元。
2007年,霍建设利用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赵某戊请托,为其以呼和浩特**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路桥)名义投标道路建设工程提供帮助。此后,霍建设给时任丰镇市*壬局**白某某打招呼,要求其帮助赵某戊承揽工程。2007年至2009年每年春节和中秋节前,赵某戊在霍建设家中先后6次送予霍建设各2万元,共计12万元。2008年5月,霍建设同意赵某戊为霍建设二女儿霍某丙购买的海南省三亚市**小区的住宅支付了3.1222万元购房尾款并进行装修和购置了部分家具,价值13.9494万元。2008年6月6日,*已路桥中标**滩至**公路改建工程,合同金额为2300余万元。2008年8月,赵某戊在霍建设家中送予霍建设金箔麻将1副,价值0.5万元。
2008年下半年,霍建设违反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决定以每亩3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赵某戊继续提供土地。2008年10月8日,丰镇市**中心与赵某戊妻子祁某某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祁某某获得**区DN44、DN49两宗土地,合计约304亩,用途为综合,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亩3万元,合计缴纳土地出让金913万元。经鉴定,DN44、DN49地块交易时价值2418.642万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1505.642万元。
2009年6月,赵某戊在内蒙古锦江国际大酒店送予霍建设50万元。
案发前,霍建设退还行贿人320万元。
(三)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
2007年7月,霍建设在担任丰镇市市委书记期间,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时任丰镇市*丙局**曹某乙为赵某戊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财政资金紧张,霍建设授意曹某乙挪用**金先行返还。2007年7月31日,丰镇市*丙局从**管理中心借款300万元。2007年8月1日,*丙局以虚列“三通一平”工程款名义将300万元支付赵某戊指定的怀仁县**建筑有限责任(以下简称*午公司)公司,造成国有财产损失300万元。
此后,霍建设要求时任丰镇市**政府**张某己、*丙局**曹某乙继续为赵某戊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曹某乙安排人员与赵某戊伪造了丰镇市*丙局与怀仁县**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未公司)和*午公司的施工协议。2007年11月26日和12月18日,经张某已签批,丰镇市*癸局以工程款名义分别拨付*丙局400万元和496万元。2007年12月4日和21日,丰镇市*丙局以工程款名义分别支付*午公司200万元和195.6万元,12月17日和20日,以工程款名义分别支付*未公司200万元和300万元,合计造成国有财产损失895.6万元。
2008年10月,霍建设继续要求时任丰镇市**张某已为赵某戊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08年10月17日和27日,经张某已签批,丰镇市*丁局以扶持高科技企业发展经费名义通过丰镇市**委员会拨付赵某戊妻子祁某某登记设立的内蒙古**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13万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913万元。综上,霍建设非法收受40人送予的1061.8356 万元、9.5万美元、10万港币、房产住宅6套、商场柜台2节、车库1个、奥迪A6轿车1辆、劳力士手表1块、500克奥运金条1块、金如意2个、金箔麻将1副,款物共计价值1429.155万元。案发前,霍建设退还受贿款物共计价值493.3045万元。霍建设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共计造成国有财产损失15506.39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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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今日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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