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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烹食濒危野生动物大白鲨,相关人员已被控制


日前,一段网红美食博主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引发全网关注。有科普博主反映,这条鲨鱼竟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大白鲨(又名噬人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四川南充警方随后介入调查。

7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南充警方获悉,经相关部门鉴定,网红博主“提子”视频中的鲨鱼确系噬人鲨(也称大白鲨)。

8月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南充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获悉,网红“提子”从京东上购买“大白鲨”,来源为福建沿海地区,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我们正在联系相关司法检测部门,检测大白鲨到底是幼体还是成体,评定其价值,这涉及最终的案件结果。”


对于网友关心的这条鲨鱼的来源,此前当事网红博主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曾否认是噬人鲨,称是尖齿鲨,“通过正规渠道的……”目前,警方暂未透露有关鲨鱼具体来源的相关消息,并表示正在对相关情况展开进一步调查。

此前消息

据极目新闻7月15日报道,一位名为“提子”的百万粉丝网红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获得7.7万网友点赞,但有科普博主反映,这条鲨鱼竟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详讯】

视频截图

记者就此事联系上中国渔业协会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卓诚。他称视频中的鲨鱼的确为噬人鲨,也称大白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依照法律,捕捞后不管死活都需要抛弃入海,上岸、销售、购买都违法,并且噬人鲨没有人工养殖。

新闻背景

噬人鲨,又称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噬人鲨名列其中。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国新闻社(CNS1952)综合封面新闻(记者 苏定伟 赵紫君)、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极目新闻
编辑:贾雨沁
责编: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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