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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4月1日启动,谁能缴?缴多少?怎么缴?

赵越 次吉 西藏商报 2018-08-06


“医疗保险”一直是人们十分关心的话题

每个人都难免罹患疾病

此时

“医疗保险”就成了一种

关乎自身健康、利益的重要保障



昨日

商报君从拉萨市人社局了解到

2018年度拉萨市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

将于4月1日正式启动

6月20日结束



想要办理医疗保险

下面这些问题你必须知道

↓↓↓


在哪儿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参保?

拉萨市直单位、市属企业及随军家属:前往城关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社区居民:前往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登记手续;


各县区直单位及企业:前往各县区人社局办理。


征收标准是多少?

我区居民医疗保险目前的筹资标准为每年520元,其中:个人缴费60元,剩余部分由财政补贴;


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和西藏班学生,年个人缴费30元。


首次参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寸免冠近期彩照三张;


享受城镇低保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无收入孤寡老人、孤儿等,需同时出具相关有效的低保证件、残疾证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无收入孤寡老人、孤儿证明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学生应提供学籍证明。


还未参保登记,但已产生医疗费用或因病情亟需住院治疗的居民如何享受待遇呢?

已办理门诊特殊病认定、医疗就医的以往年度参保人员,以及本年度新参保人员:须先行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区内全日制大中专学生)或参保地(以往年度已参保)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参保缴费,方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尚未参保缴费但因病情亟需住院治疗的以往年度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本年度新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持相关票据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结算。


办理续保需要哪些手续?

持医保证及身份证即可。


本期编辑:秦盼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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