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恋爱时送给对方一套房,只签了赠与合同,分手后房子能要回来吗?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


小明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赠与小莉

两人签订了赠与合同

但没有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后来,小明和小莉产生矛盾

小明不愿将房屋赠与小莉

通知小莉撤销赠与合同


小莉告到法院

要求小明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

将房屋变更登记


最终,法院判决小莉败诉


法院为何判决小莉败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移转之前,赠与人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立法本意

赠与合同是无偿单务合同,受赠人不负对价义务,任意撤销权是赋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移转之前的悔约权,从而避免赠与人因思虑不周而贸然将财产赠与他人,以保护赠与人利益。





房屋作为不动产

仅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而未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

房屋所有权事实上仍归小明所有

因此根据合同法规定

小明可以撤销对小莉的房屋赠与

赠与合同撤销后

小明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187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条


风险提示


对赠与人而言

赠与之前应慎重考虑

不要贸然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的财物

无偿赠与他人


对受赠人而言

赠与合同签订后

须尽快实现动产的交付

和不动产的变更登记




往期回顾


当街打老师的他,写了一封《忏悔信》

为什么乱港派头目的子女无一上街游行?

什么事,让新闻联播主播海霞只能“呵呵”两声

编辑:吴明泽 责任编辑:孟夏

来源: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CCTV今日说法

长按右侧二维码

央视网官方账号@网络新闻联播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