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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行长获刑14年未坐牢,背后的问号需要一一拉直

沈彬 央视网评 2021-05-12


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朱某宇诈骗超千万,被判有期徒刑14年后却未被收监。近日此事有了新进展——法院已经裁决对其执行收监。对于此案是否有执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相关负责人表示还在调查当中。


相对孙小果的“死而复生”、巴图孟和的“纸面服刑”等动辄十多年、二十年的历史积案、存量问题,这起副行长的“未坐一天牢”事件却是新近发生的,而且还是发生在2014年全面整顿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之后,这样的“增量案件”更值得关注。

2014年,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要求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的“实质减刑”从严把握,强化程序规定。

之后,最高法明确:凡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一律上网向社会公示。当年,两高、公安部、司法部、原卫计委共同公布《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甚至公布了十分详细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用以规范之前“粗线条”的监外执行制度。

国家制度层面建章立制,通过强化公示、严格厘定严重疾病范围,消除基层权力寻租空间,避免保外就医制度被滥用。饶是如此,朱某宇“获刑14年未坐一天牢”还是发生了,为什么?

其实,这起事件去年年底就曾引发过关注。当时,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朱某宇暂予监外执行案情况通报》显示,经详细调查,确认朱某宇符合监外执行条件。

但是,为什么去年当地法院、检察院共同背书的合法保外就医,时隔几个月就发生了戏剧性的反转?其中有什么样的隐情?朱某宇到底得了什么病?有没有达到法定可以保外就医的标准?谁为之前诊断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这些问号,应该有一个句号的回答。保外就医不能成为“薛定谔的猫”,公众围观之后,结果就不一样了。

进一步而言,保外就医,一头涉及到复杂的医学诊断,一头涉及到严肃的司法判决的执行,处于法学和医学的交叉领域。要避免有人浑水摸鱼,利用信息不对称,为犯罪分子“芝麻开门”,就必须肃清司法层面、医学层面的腐败死角,尤其要把好审查关口,对徇私舞弊者严惩不贷,不留下“操作空间”,让每一桩保外就医全程可追溯,实施负责人终身责任制。法治中国绝对不允许有“监狱关不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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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单镜宇  责任编辑:张雷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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