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场白
“管不管得住,以前讲,总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破坏行为总是屡禁不止……”
9月8日,国新办举行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意见》发布会,在谈到强化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监督和处罚问题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说了上述这番话。
这里所说《意见》即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这一《意见》在工作的理念、思路、方法包括措施上都做了非常重要的改革。
其中,责任以及监督检查处罚、问责问效说得非常明确和清楚,明确了党委政府、各部门的责任。
在明确责任基础上,主管部门通过日常的检查评估,处理不当行为。
同时,还有濒危、摘牌等措施,以及对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问责手段。
这正是针对当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靶向治疗。近年来,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痛点大致可以用四个字概括:
大拆大建
所谓大拆,即大量有历史价值和意蕴的建筑、街道、村落被拆除,在一片钢筋水泥中,城市原有的肌理和韵味消失了。
所谓大建,即有些地方热衷于拆真建假、以假乱真,将真遗产搞成了假古董。
如今,我们终于向建立一个系统、完整、有力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机制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但在这个里程碑式的顶层设计下,保什么,又怎么保?在具体实践中,还需要下一番“绣花功夫”。
我们先抛砖引玉。
单霁翔上任故宫博物院院长之初,曾有媒体记者抛出问题:新官上任,准备烧出什么样的三把火?
单霁翔则表示,一把火也没有,因为故宫的古建筑最怕的就是火。
幽默的对答背后是严峻的现实:单霁翔曾在故宫里捡到过1000多个烟头。上任之后,他设下了三道禁令,禁烟、禁火、禁车。
在禁火的第一天,故宫共截下了8000多个打火机。三令五申“禁烟”之下,仍旧有游客在故宫内“吸烟猎奇”。
诸如此类对文物古迹的“热暴力”冲击不是个案:长城上的“到此一游”随处可见,少林寺古碑惨遭刻画“毒手”,平遥古城饱受“涂鸦”困扰……对文物古迹的“细小”侵蚀和潜在威胁不可忽视。
除了“微侵蚀”,还有“重伤害”:古墓古迹被恣意开垦成农田,古墓盗掘、非法倒卖文物案屡禁不止,对文物的直接冲击和非法交易依旧猖獗。
破坏者、偷盗者为了高额利益不惜以身试法,为了一己私利竟然数典忘祖,把规定当儿戏,视法律为无物。
近几年,在公安和执法部门严厉打击下,不管是对文物的“微侵蚀”还是“重伤害”都得到了有效打击和治理。
但法律是“硬约束”,依法处理相关案件只能起到“治标”的作用,能够有效减少存量,难言遏制增量,明显的治理成效体现了法治的进步,变相看却是文明的退步。
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在潜意识里依旧浮躁,眼里只有文物的经济价值,热衷商业开发,不能“变现”的文物就遭受“冷暴力”,疏于管理保护。
部分地区文物保护部门成为安置“七大姑八大姨”的场所,文物保护状况令人担忧。法治的“失灵”、观念的落后背后是文化心理的落后,反映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就是对文物的认知水平很低,没有把文物保护放到善待人类文化遗产的精神高度,对提供特殊见证的、不可再生的文物资源不知珍惜,对历史缺乏敬畏。岁月失语,惟石能言。五千年中华文明光辉璀璨、独树一帜,是世界上唯一自古延续至今、从未中断的文明,这与历史文物的接续保护传承密不可分。水有波而明其流,车有辙而后可循。历史文物见证着祖先的荣耀,蕴含着先辈的智慧,铭记着民族的耻辱,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维系着民族的根和魂。文物保护工作,不仅能保存好民族的历史记忆,也能从中汲取开创未来的智慧和勇气。“夫源远者流长,根深者枝茂。”拥有厚重文化积淀的中华民族,也应该有与之相匹配的文化心理。常葆一颗敬畏之心,尊重历史、敬畏祖先,保护好文物,让文物“活”起来,守护和筑牢中华民族的价值底盘和精神基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