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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实施意见》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附解读)

陕西发布 2022-01-17

3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孙矿玲介绍有关情况。

《实施意见》是我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推进“十四五”开新局起好步的重要措施,是结合我省实际对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实化、细化、具体化。


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实施意见》提出,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明确具体措施,通过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工资性收入、发展特色产业提高经营性收入、深化农村改革提高财产性收入、促进政策落实提高转移性收入四个途径,促进农民增收。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明确,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实施意见》围绕提高现代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千方百计调动群众种粮和地方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抓好生猪生产恢复,2021年,新增生猪存栏100万头,达到950万头以上。持续发展特色产业,深化“3+X”工程,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意见》提出,要抓好乡村规划编制,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留乡村特色。通过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创建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镇、1000个示范村,打造乡村振兴的示范样板。全面改善路、水、电、气等设施条件,启动实施五年提升行动,改善村容村貌,到2025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90%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支持5G、物联网等新基建向农村覆盖延伸。


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意见》强调,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示范行动,用3年时间打造100个省级示范村,推进“空壳村”全面清零。加大省级预算向农业农村倾斜力度,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


6大特点


特点1

聚焦保障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作为粮食供给紧平衡省份,我省稳产保供压力很大,必须从讲政治高度抓粮食生产。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陕发〔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稳固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确保“十四五”期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切实抓好生猪生产恢复。要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培育一批优质、高产的品种,为打赢种业翻身仗贡献陕西力量。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和耕地“非粮化”排查摸底,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特点2

聚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党中央决定设立5年过渡期。《实施意见》提出,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帮助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及时就业,推荐、确定部分脱贫县作为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集中支持。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开展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实行分层分类帮扶。


特点3

聚焦持续发展特色产业


《实施意见》提出要持续发展特色产业,深化“3+X”特色现代农业工程,突出果业优化品种和区域布局,稳定设施农业规模,做大做强奶山羊产业,培育更多“小木耳、大产业”式的区域特色产业,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持续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开展国家、省、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四级联创”。


特点4

聚焦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


农民收入偏低是我省“三农”工作最突出的短板。《实施意见》提出要围绕提高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精准施策,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要从健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群众参与度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方面持续发力,让农民多就业、就好业。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强化延链补链强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小农户的发展能力。要鼓励社会资本下乡,与农村集体、农民群众合作开发闲置土地、房屋资源,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要落实好民生保障普惠性和兜底救助类等政策,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适度增长。


特点5

聚焦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乡村建设是补上农村现代化短板的重要抓手。《实施意见》从加快村庄规划步伐、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优先发展乡村教育、全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等方面进行了安排和布局。把2021年确定为乡村建设规划年,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面改善水、电、路、气、房等设施条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垃圾处理,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


特点6

聚焦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省级预算向农业农村倾斜力度。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家庭农场,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扶持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成果,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示范行动。


专家解读


夯实了各级政治责任


省社会科学院县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王建康:《实施意见》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明确提出今年和“十四五”时期我省“三农”工作的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和重点举措,站位高、思路清、措施硬,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鲜明的改革意识、创新精神和系统理念,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努力方向、作出了科学部署。《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对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举措,进一步夯实了各级的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以更大力度汇聚起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切实把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抓好过渡期“衔接”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教授张贵孝:《实施意见》立足省情实际,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了全面安排,亮点十足。对地处西部的我省来说,“十四五”时期主要是抓好过渡期“衔接”,也就是说在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在“巩固”和“拓展”上建好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等。在接续推进上持续发力,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支持发展壮大生产经营主体,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支持,这些对接续推进脱贫攻坚地区乡村振兴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乡村建设要规划先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副校长、陕西省新型城镇化和人居环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树声:乡村建设,规划先行。《实施意见》把2021年确定为乡村建设规划年,就是强调规划的重要性,规划是乡村建设的“施工图”。一是传承历史文化。应抓好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使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与乡风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使地域文化风格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发扬。二是尊重本土特色。规划应匹配固有山水人文空间格局,适应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保持田园风貌,打造特色村庄,避免“千村一面”,让人们在城镇化进程中“记得住乡愁”。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应聚焦广大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保护乡村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引进现代健康生活方式,打造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空间。


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王征兵:《实施意见》提出粮食安全要党政同责,“十四五”时期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从而把保障粮食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长期以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小麦新品种选育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玉米、油菜、苹果等领域也培育了一批享誉全国的新品种,并为推动我国牛羊种质创新和良种繁育水平作出了突出贡献。《实施意见》对推进种业振兴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要发挥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校和南繁基地育种平台作用,推进国家级杨凌种业创新中心和国家(杨凌)旱区植物品种权交易中心建设等一批硬措施,这将对守牢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底线、打好种业翻身仗贡献陕西力量意义重大。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省政府参事、省委农办原主任郑梦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上下功夫,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弊端,加快打通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县域统筹。《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大县、工业经济强县、文化旅游名县、电子商务示范县,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持续改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聚力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力求从多方面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形成叠加效应,体现了坚持以农民增收为重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导向。


数说《实施意见》


2021年目标任务


  1. 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05万亩,总产保持在255亿斤以上。
  2. 全省新增生猪存栏100万头,达到950万头以上。
  3. 落实新增4亿斤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推进粮食储备收储设施信息化、现代化建设。
  4. 全省建设290万亩高标准农田。
  5. 开展秦岭、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生态空间3个“十大行动”。
  6. 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75万亩。
  7. 深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认定农产品重点试验示范站(基地)10个。
  8. 打造25个龙头企业引领、合作社联结、小农户积极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十四五”期间目标任务


  1. 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到2025年集中打造30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00个区域公用品牌、1000个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2. 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打造10个县区、100个乡镇、1000个行政村示范样板。
  3. 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以上。
  4. 到2025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
  5. 到2025年,90%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6. 到2025年,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升,健康家庭、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建设率均达到60%。
  7. 巩固提升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特色小镇,打造100个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乡村振兴示范镇、创建100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1万户宜居示范农房。
  8. 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十四五”期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9. 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力争用2年时间实现区域内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归集入库。
  10. 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示范行动,用3年时间打造100个省级示范村,推进“空壳村”全面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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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陕西日报      编辑 / 季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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