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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发布 2022-05-18



各设区市考点: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和第一试延考工作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法〔2021〕10号)要求,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医学综合考试将于11月中旬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时间


(一)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和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1年11月13日下午16:05-17:0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1年11月13日下午16:05-16:35。


二、考试形式


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化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2021年11月5日至12日期间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其他

考前培训与演练相关工作另行安排通知。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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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 / 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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