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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筹措25.53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陕西发布 2022-11-29





今年,省财政厅筹措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5.53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投入力度。今年,省财政厅通过优化支出结构新增安排8000万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省级投入规模达4.2亿元,较上年增长23.5%,加上争取的中央专项资金9.33亿元,共筹措资金13.53亿元保障全省20.62万户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户均补助标准较上年增长近50%。



加速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省财政厅在指导西安市统筹8.8亿元中央和省级住房租赁市场试点资金的同时,新增安排2000万元用于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支持西安市筹集8.8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突出资金使用效能。省财政厅通过对资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开展绩效评价,指导市县加快支出进度,管好用好资金;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鼓励西安市先行先试,与全国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围绕配套资金落实、专项资金整合等因素设置评价指标,强调支出进度,引导市县加强资金统筹,形成合力;在城市棚户区改造方面,重点关注“三统一”贷款偿还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全省系统性金融风险。


截至6月底,所有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已全部下达,市级已将资金全部分解下达县区,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开工率65.41%,棚户区改造开工率100%,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筹集4.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52.3%,共完成投资104.2亿元,预计全年拉动投资3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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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陕西日报   编辑 /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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