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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打造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意见(2021-2025年)》印发

陕西发布 2022-11-29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有关文化旅游企业:


《陕西省打造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意见(2021-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10日


陕西省打造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意见(2021-2025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打造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积极推进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建设,重点抓好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等基础工程建设,做大产业规模,做强做优重点产业链,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建设目标


力争到2025年,文化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代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产业总收入突破1万亿,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突破10%,年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9亿人次,建成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国际文化旅游中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


1.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构建“一核四廊三区”发展新格局,打造关中综合文化产业带、陕北民俗及红色文化产业带、陕南自然风光生态旅游产业带。支持西安都市圈建设,发展主题鲜明、业态丰富的文化旅游产业园,新增 10 个国家级、50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10个文化旅游特色小镇,50 个文化创意街区。


2.打造文化旅游重点产业链。按照“扩大优势长板,补齐弱项短板,做强做大‘链主’企业,加快发展链条企业,提升配套能力,优化产业生态”思路,制定重点产业链三年行动方案,形成一批千亿级、百亿级重点产业链。大力发展印刷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摄录设备、演艺设备、游乐游艺设备等文化装备制造业,培育一批重点产业集群。


3.提升县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制定县域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一县一策”支持县域文化旅游产业提档升级加快发展。创建10个省级文化旅游名县、40个全域旅游示范区、10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制定文化旅游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行动方案,发展特色民宿、农家乐、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集群,培育一批文化旅游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示范点。


(二)推动市场主体提质增效


4.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招引一批领军企业、总部企业、新型文化旅游企业。实施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培育一批平台型、科技型企业集团,孵化一批“瞪羚企业”,新增一批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精选上市挂牌文化旅游企业。支持市场主体和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创新工厂等进园入区,发展资产评估、政策法律、金融机构、信息技术、版权交易、经纪代理、消费服务等中介组织,优化文化旅游产业生态环境。


5.做大做强国有文化旅游企业。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探索设立国有文化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和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采取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方式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实施文化旅游领军企业“腾飞”行动,推动省级资源向陕旅集团、陕文投集团等国有重点文化旅游企业倾斜。按照中央、省上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政策有关规定,表彰商业模式、技术和管理创新先进单位。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社会效益考核,健全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全方位支持国有企业上市。


6.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助企纾困政策实施力度,实施中小微企业倍增行动,设立“专精特新”文化旅游企业培育孵化平台,培育一批“独角兽”“小巨人”文化旅游企业。制定实施供应链、数字化赋能专项方案,探索“一企一策”方式支持一批中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逐年提高各级文化、旅游财政资金支持非公企业占比,减轻非公企业税费负担,健全金融机构服务非公企业机制。


(三)促进融合发展


7.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建立省级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实验区机制,推进“一市一品”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地域特色鲜明的文化和旅游融合示范区,创建1 -2个国家文化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区。鼓励文化企业创作旅游内容的动漫游戏产品、数字虚拟旅游景点、景观,提升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鼓励用原创形象品牌生产一批具有陕西特色、中国气派、世界表达的文化旅游融合产品。推动文化场馆、景区景点双向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文化场馆创建A级景区。


8.推进“文旅+”“+文旅”融合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与工业、科技、教育、体育、交通、水利、农业、林业、金融等深度融合,支持文化旅游企业融合工业制造、商品交易、科普教育、文化美学等多元素,发展工业旅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等体验性、参与性、交互性的文化旅游业态。建设陕西文化大数据体系,打造一批文化旅游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培育一批旅游和科技融合示范园、30个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5家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


(四)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供给


9.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制定高质量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行动方案,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项目推进长效机制,省级主抓文化厚重、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市场前景良好的20个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市县加大对入库项目支持力度。紧盯重点产业链,有效利用省级重点经贸合作活动,做好产业链、供应链精准招商,“一企一策”支持重大项目落地。


10.打造三秦特色产品。省市联动打造中华文明、红色文化、秦岭生态、黄河文化、丝路风情、关中秦韵、汉唐帝陵、黄土风情、巴山秀水、休闲康养10条精品旅游线路,推出“周边游”“家乡游”“夜经济”等系列短程旅游产品。新增3个以上5A级景区、2个以上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依托沿黄公路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廊道,培育精品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支持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休闲度假、云旅游、微度假、休闲绿道、旅游风景道、商旅综合体、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满足大众消费周末游、小长假游、避暑游、康养游等需求供给。


11.扩大知名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文学陕军、长安画派、西部影视、陕西戏曲、陕派话剧、陕北民歌等品牌影响力。推进“文化陕西”IP(品牌形象)建设,打造黄帝陵、兵马俑、延安宝塔、秦岭、华山等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地和自然标识地及大熊猫、朱鹮、金丝猴、羚牛为代表的生态文化标识IP矩阵。支持文化文物试点单位开发主题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办好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创新设计等赛事,推出一批知名IP,打造千种以上文化内涵丰富、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符合市场需求的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推动特色IP及产品、企业加入“中国展区”。


(五)发展数字文化旅游产业


12.数字赋能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工程,对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健全数字文化旅游产业体系。开展“上云用数赋智”试点工作,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促进产业上线上云,建成一批数字文化旅游产业新经济实体。构建智慧旅游云生态圈,升级陕西智慧旅游平台。推动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智慧化建设,实现高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5G网络全覆盖。


13.培育数字文化旅游新业态。发展壮大线上演播、沉浸式体验、数字艺术展示、数字会展、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电子竞技、在线教育等新业态。完善智慧营销、智慧物流、智慧供应链等新型商业体系,支持OTA(在线旅行社)等营销平台推出智慧产品。打造“5G+文旅”应用示范场景、3D裸眼四折幕等一批云旅游、云演播、云娱乐的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培育一批“虚拟产业园”“虚拟产业集群”“互联网+旅游”创新示范基地。支持建设数字文化旅游产业园,培育一批数字文化旅游产业集群。


(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


14.完善惠民消费举措。着力打造“三秦四季”宣传营销品牌,充分利用“春节”“黄金周”“中国旅游日”等重大节庆和假日,支持旅游企业用足用活优惠政策,办好消费季、消费月等惠民活动。创新文旅惠民消费模式,实现陕西文旅惠民平台与文创产品、旅游商品、特色农副产品等其他惠民消费卡券、第三方商业消费平台互通互认,放大产业拉动效应。拓展联名信用卡、消费信贷等新消费手段,推广数字人民币、电子票、云排队等消费新方式。


15.打造消费新场景。鼓励各类消费场所嵌入文化和旅游消费,评选文化旅游消费十大地标、十大街区、十大节会和十大平台。深化“互联网+”工程,拓展虚拟消费场景。创建2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5个试点城市。支持西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各市区创建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


16.发展夜间经济。支持高A级景区和度假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创建10个国家级、20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打造2-3个千亿级和一批百亿级文化和旅游消费商圈,推出一批夜间文旅经济产品。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延时错时服务,建设一批高品质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服务空间。


(七)扩大开放水平


17.提升国际影响力。叫响“文化陕西”“国风秦韵”“丝绸之路起点、兵马俑的故乡”等国际品牌。办好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等活动。打造国际旅游枢纽,丰富入境旅游消费产品供给,完善国际化公共服务标识系统。加强与境内外各类机构合作,打造全媒体传播矩阵,健全境外营销网络,扩大国际知名度。


18.发展对外服务贸易。提升陕西自贸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等开放平台能级。支持西安建立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创建国家级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打造“一带一路”文化旅游先行示范区。发挥“丝绸之路旅游城市联盟”作用,支持西安申创全球创意城市。办好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等展会活动,支持各市区举办和参加国(境)内外重点文化旅游展会及招商活动。支持文化旅游企业“走出去”,在境外落地一批文化旅游项目。


(八)优化设施和服务


19.优化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文化设施、旅游吸引物和目的地交通可达性,完善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慢行系统、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交通驿站等文化旅游交通设施。提升沿黄公路“快旅慢游”功能,根据服务需求、环境和用地条件,因地制宜建设服务区、停车区、观景台、慢行服务站等设施。加快建成三色风景道体系。实施住宿餐饮设施“陕靓”行动,新增一批高星级旅游度假酒店,培育一批品质饭店、等级民宿、民宿集群,打造一批特色餐厅和主题酒店。建设一批示范性旅游厕所和智慧厕所。


20.健全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体系。制定文化旅游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构建全省统一的数字旅游集散平台和保险救助投诉、应急管理、志愿服务、数据服务等体系,推动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智慧旅游信息亭、无障碍旅游设施实现县域全覆盖,推动A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100%实现标识导览系统、末端服务体系提档升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重点产业链“链长制”,明晰职责,细化任务分工、路线图和排期表。强化重大项目支撑战略,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形成以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划和专项资金为引领,以市、县(区)为建设主体的重大项目联动格局。


(二)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准入门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升市场主体登记和管理便利度。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行业信用“红黑名单”,完善行业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健全人才引进机制,优化人才引进环境,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提升市场治理能力。


(三)加大财税支持


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制定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措施。发挥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省级各类财政资金向县域文化旅游产业、重大项目、文化旅游企业倾斜,促进文化旅游行业恢复发展。各市(区)要制定相应措施,稳步扩大文化产业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切实纾解文化旅游企业实际问题。


(四)强化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建立文化旅游金融专营机构、特色支行,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扩大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规模,推出融资租赁、股权质押等信贷产品。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利用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融资,建立项目融资需求库,拓宽重点项目和文化旅游企业融资渠道。完善金融生态体系,健全担保、风险补偿、财政贴息等融资配套机制。稳步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


(五)强化政策保障


推进《陕西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立法进程,适时修订《陕西省旅游条例》,完善产业配套政策。涉及秦岭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要求,确保项目符合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耕地保护等政策要求。建立工作台账,督促财政税收、投融资、资产、土地、市场管理、人才队伍、社会保障、转企改制、招商引资、收入分配、奖励等相关政策落地实施。坚持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按照疫情不同风险等级,分级分区分类有效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差异化精准防控工作。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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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省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 /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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