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全省旅游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为规范旅游行业价格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开展为期半年的全省旅游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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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范围
全省各类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旅游食品和纪念品、景区交通工具等旅游行业领域及景区周边的市场经营单位进行价格秩序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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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重点
1.引导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服务与检查相结合,教育与引导相结合,主动向旅游市场经营者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自查自纠,加强价格自律,主动承担市场主体责任,共同营造良好旅游消费市场价格环境。
2.规范景区门票及旅游市场价格行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要严格执行价格管理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旅游景区不得串通涨价、价外加价。各地要依法严厉查处旅游行业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执行政府优惠减免政策、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3.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规定。各地要加强旅游市场价格巡查检查,督促指导相关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12315监督电话准确,遇到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明示。及时提醒纠正不执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信息不全等问题,对屡教不改的要加大整治与执法力度。
4.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各地对于旅游市场经营者谎称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折价、不按约定折抵价款、诱骗误导消费者与其交易等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要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依法抵制价格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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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目标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监管为民”核心理念,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提供违法线索,按照“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本地旅游市场突出价费矛盾或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强化监管执法,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秩序,更好营造全省旅游市场规范有序环境,助力全省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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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省市场监管局 编辑 /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