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还没确诊,妻子就跳楼身亡!丈夫的做法让网友炸锅…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
身体不舒服之后不敢去医院
生怕医生告诉自己得了什么重病
更有甚者听闻一点不好的消息
就疑神疑鬼
日前广东深圳就出现了一起悲剧
一名48岁的女子因下腹疼痛
去医院检查
在还没确诊的时候
该女子自以为得了绝症
因为压力过大跳楼自杀……
10月23日,深圳市民汪女士因为下腹疼痛,去医院做了CT。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表示其胰脏、结肠有点问题。
汪女士怀疑那个包块就是结肠里面的恶性肿瘤,认为自己99%得了结肠癌,于是用微信给丈夫留下遗言“不想拖累家庭”,选择了从9楼跳楼自杀。
这是汪女士给丈夫留下的
遗言部分内容:
老公,今天医生告诉我CT结果出来了,说胰脏结肠有问题,我就有种莫名的预感,百分之九十九是结肠癌,那个包块就是结肠里的恶性肿瘤,因为我清楚我自己的身体,差不多一年来我的大便都带血,到后来这几个月还根本不成形,就像屙痢疾那样的冻冻,而且每天至少四五次,所以我决定放弃治疗,因为我不想拖累你,拖累这个家庭。
还有,我存有一点点的私心,那就是也想解脱自己,老公,如果我走了,你不要太伤心难过,本来你的身体就不好,你要是倒了,我在那边怎么放心得下,所以你不要太伤心难过,不然我在那边会不开心和安心的。
汪女士的丈夫认为,医院先将检查结果告诉汪女士而不是通知家属,这个做法似乎有些不太妥当,对于汪女士的死,医院应该负有部分责任。
对于此事,该医院领导及妇科主任接待了患者家属,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患者的不幸表示同情,同时正面回应患者提出的诉求,积极引导患者家属合理合法维权。
其实在本起事件中
汪女士的检查还没有做完
结肠里的包块
还不知道是良性还是恶性的
需要做进一步的检查才能知道
但是汪女士凭借自己的“第六感”
判定这个包块是恶性的
给自己判了死刑
那么检查结果
究竟是应该先告诉患者本人
还是家属呢?
这引发了网友热议
有网友认为,很多病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弱,如果知道自己得了重病,没病都能吓出病来。
也有网友认为,家属没有陪同病人就诊,医生要怎么告诉家属?
还有网友认为,病人自己也有知情权,甚至在有些情况下,病人并不希望家属知道自己的病情。
针对此事业内专家表示
医生将病情告知患者病人
从法律上面来说
医院并没有任何的过错
患者享有知情权,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对自己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后果有知悉或了解的权利,医务人员不得隐瞒任何与病人健康有关的信息。
也就是说医生有义务
将患者的病情如实告知患者本人
医院作为医疗机构
应当尊重患者
对自己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
但哪些信息应该告知
哪些信息不应该告知
以及告知的时间和方式等等
都没有具体规定
所以这就非常考验
医生的判断力
需不需要将病情如实的告知患者
是告诉患者还是家属
让患者知道多少病情
这都需要医生来综合判断
也就是说医生需要
综合患者的职业、性格、年龄、
精神状况、婚姻情况、家庭情况等
多方面的因素
选择是否将病情告知患者本人
所以不管医生最后如何告知
作为病患家属最好能多一点关心
陪伴病人一起去医院看病
这样无论发生什么
病患都能与家属一起承担
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来源:综合深圳广电集团都市频道《第一现场》、广州日报、扬子晚报、消费新法制、杭州日报
编辑: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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