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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玩变玩完!沪一男子一把火,烧掉3770万!理由实在瞠目结舌!

新闻坊 2020-02-04



今年5月,小坊曾报道过青浦区华新镇华丹路发生的一起火灾事故,事发现场升腾起阵阵黑烟,且不时飘出黄色烟雾,还伴有焦糊味。


事故发生后,10多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处置抢救。


近日

该火灾过程已调查清楚

起火原因实在让人愤怒!

竟是一名男子出于无聊

烧杨絮玩火而引发的!


监控显示:5月22日下午2点多,犯罪嫌疑人汪某来到华腾路1688号3号楼北侧通道东北角抽烟。



出于好玩,汪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堆积在通道和隔壁厂房之间的白杨絮,白杨絮起火之后,又引燃了一旁的塑料废品等可燃物。


汪某见火势越烧越大,无法踩灭,开始在现场使用工具接水灭火、随后又拿来灭火器喷洒,但仍无法控制火势。


后来,同事们也赶来帮忙,但火势仍无法控制。众人只好拨打119求助。


更让人揪心的是,大火迅速蔓延到围墙后的山普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内,冷库着火损毁。


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灭火,汪某一直胆战心惊地在旁观看整个灭火过程,既不敢离开,也不敢和任何人提及此事。


当天晚上,汪某惴惴不安地回宿舍睡觉,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直到凌晨一点多,警方将其抓获。汪某在审讯中交代,自己点燃白杨絮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好玩


汪某  罪犯:下午我到厂房后面抽烟,点燃了垃圾、烧起来了。


● 怎么会点燃垃圾?

汪某  罪犯:我点了白杨絮,火一下子蹿到垃圾里去了,然后就烧到架在墙上的那个外面是铁皮、中间是泡沫的东西,一下子烧起来了,我跟着就灭火但没灭掉。


● 你为什么要点杨絮?当时怎么想的?

汪某  罪犯:当时不是故意的。就是在那里抽烟, 闲着没事干。要问我到底是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


● 后来火势怎么样?

汪某  罪犯:后来我用盆接水,去灭火、灭不掉;让同时去拿灭火器来灭,也不行;最后也帮着用消防栓灭火,谁知道不够长,到最后火势就蔓延开了,烧到控制不住了的程度。


经查,犯罪嫌疑人汪某,现年39岁,湖北来沪,为上海一家实业有限公司员工。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经理曾某因害怕被发现起火点在公司区域内,还谎称监控损坏、后迫于压力将监控录像交出。


面对严重的火灾后果,汪某后悔不已!


● 为什么会发生这么严重的后果?

汪某  罪犯:我没有考虑到会造成这么大危害。我应该好好考虑清楚,不该做的事千万不要做。这样我也很后悔的。


● 抽烟的人不应该有防火意识吗?你还主动去点火。

汪某  罪犯:当时我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如果知道的话,打死我都不会去做这种事的。


经评估,该火灾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3770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汪某过失引起火灾、致多家公司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失火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对于受灾企业的赔偿事宜,保险公司也已介入调查。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顾检察官表示:

“主要是考虑到汪某是出于好玩才点燃白杨絮,而不是出于故意放火的主观目的。失火罪是一种过失犯罪。放火罪本质上是一种故意犯罪,这是有本质区别的。


他在案发后也是积极地去灭火,但是最后火势都没有得到控制、最后造成了这么大的一个经济损失,所以最终我们认定汪某是构成失火罪。”


检察官还告诉记者

在事故发生前几天

汪某曾在抽烟时

尝试过点燃白杨絮

只不过,当时很幸运

用水把火浇灭了…

检察官提醒:

消防安全意识很重要

应时刻牢记心中!


重大事故与灾害

往往起于青萍之末

成年人更应注意

不要随随便便行事

杨絮纷纷因风起

远离火种莫大意啊!



编辑 | 金莹莹

来源 |  “宣克炅”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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