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道歉了!代言的网贷平台爆雷遭声讨,汪涵、刘国梁冤吗?
近日,多名投资者曝料,网贷平台“爱钱进”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北京东城区公安经侦部门立案侦办,引发公众关注。
与此同时,汪涵和刘国梁因曾为该平台代言而被推上风口浪尖。一些投资者要求两人公开道歉,并承担民事赔偿等连带责任。
刚刚
汪涵方面发声明回应
7月2日,汪涵发声明回应代言“爱钱进”APP涉嫌诈骗一事,称曾于2016年-2018年为该APP代言,之后得知“爱钱进”产品出现兑付迟缓现象,就多次联系平台,敦促他们解决问题。在做这些事情时,未及时向大家通报,为此道歉。他和律师团队将积极和大家一起跟进此事,与大家共同面对。
“爱钱进”被立案侦查
汪涵、刘国梁遭声讨
“我是因为信任汪涵、刘国梁,才投钱到‘爱钱进’的。”投资者陈先生称。但令投资者没想到的是,今年2月初,“爱钱进”突然暂停发标,并且在官网下线了刘国梁代言的页面,平台兑付也开始出现延迟等情况。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而在2019年8月,“爱钱进”母公司——凡普金科合肥第一分公司疑因贷后催收问题被当地警方入场检查。
“爱钱进”官网显示,截至2020年1月8日,爱钱进累计撮合交易额达2275.08亿元,累计撮合交易笔数约为9.48亿笔,累计服务用户数为1627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借贷余额本金292.88亿元,借款余额利息为24.11亿元。
针对投资者曝料,北京东城区警方回复媒体询问时回应,这个案件目前还在侦办阶段,不方便透露相关信息。北京东城区金融办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其接到通知爱钱进已被相关部门立案侦办。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连日来,不少“爱钱进”投资者在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对汪涵和刘国梁展开声讨,要求他们致歉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汪涵和刘国梁不仅辜负了老百姓对他的信任,某种程度上也成为平台敛财的帮凶,应该要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代言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网贷平台爆雷
作为平台代言人的汪涵、刘国梁
是否需要承担
民事赔偿等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指出,一般情况下,代言人不需要为其承担连带的民事或刑事责任,但如果代言的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广告为虚假的,则应与广告主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在特定情况下,代言人需承担刑事责任。葛志浩表示,如代言人明知他人从事集资诈骗行为,仍为其提供广告宣传服务的,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共犯。
“仅存目前发布的广告内容看,无法判断汪涵、刘国梁是否有连带责任。”葛志浩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明星代言屡屡“翻车”
这些禁区不能踩
因广告、代言商品出现问题,代言人陷入舆论风波的事屡屡发生。实际上,《广告法》对于代言行为也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包括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代言人;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这些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广告代言行为,明确了代言人的法律责任。例如,明星代言推荐的产品,如自己根本没使用过,引发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就可向代言人主张权利,即代言人对于问题的发生应承担直接责任。
在普通老百姓心中,名人代言的商品代表着品质。一旦代言的产品或服务“翻车”了,无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都辜负了粉丝的信任,也会损害自身的形象和声誉。
来源 | 上观新闻、新浪微博
编辑 | 日月 陈忆文(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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