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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算正当防卫?怀疑妻子有新欢,女婿带人上门殴打岳父,打手被反杀

新闻坊 2020-10-30


关于“反杀”的案件

小坊此前也报道过多次

(点击下面标题可回看↓)



庭上的焦点往往会集中在

“反杀者”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上

(注:防卫过当也属于正当防卫的一种)

下面这起案件也同样

一度陷入胶着

更令人唏嘘的是

案件中发生冲突的双方

居然还是一家人!



2019年6月,上海宝山区检察院相继受理了两起案件。但巧合的是,寻衅滋事案的被害人,竟然成为另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的犯罪嫌疑人。



经查,第一起寻衅滋事案发生在2019年3月18日。嫌疑人沈某因怀疑分居的妻子朱女士与他人有染,纠集长期雇佣的保镖王某某等十余人前往岳父朱某某家中,对朱女士与朱某某实施殴打,致二人轻微伤。次日,其又带人在朱某某家门口及两辆轿车上喷涂侮辱性语句,造成物损价值两万余元。


十天后,朱某某在小区楼道门口遭遇王某某(沈某雇佣的保镖,参与了第一起寻衅滋事案并起重要作用)蒙面守候伏击。在被重击数拳后,朱某某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弹簧刀捅刺王某某左侧胸部。王某某自行离开后因失血性休克死亡。由此产生了第二起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朱某某的行为

究竟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如果是故意伤害,

将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牢狱之灾。

检察官层层取证后,

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为了查明真相,检察官禹艳辉先后4次询问朱女士、朱某某二人,调取朱女士一家13次报警记录等证据,证实沈某等人长期对朱女士一家有滋扰行为。


其次,通过梳理手机几十万条电子数据,证实沈某所纠集的王某某等十余人均系职业保镖、健身教练或体院学生,多为散打或拳击运动员。和年过六旬、患有心脏疾病的朱某某相比,二者差距悬殊。


第三,宝山区检察院对视频进行声像技术放大、清晰化处理,从而发现某某直至被打第三拳后,向王某某挥刀戳刺时,仍一直处于弯腰状态,不可能瞄准对方要害部位。此后,王某某连续两脚将朱某某踹飞后才离开。

最后,禹艳辉调取朱某某当天的报警材料,证实其案发后立即电话报警,并向警察提交涉案刀具。


通过补充侦查了解到,朱某某在长期遭受严重暴力威胁,当日被打断九根肋骨的情况下,为对抗极端暴力行为,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具随意捅刺一刀,其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最终,原本可能面临

十年以上刑罚的朱某某,

终被洗去嫌疑,获得自由。



在办理寻衅滋事罪的过程中,禹艳辉发现沈某等人还曾先后两次将被害人滕某强行带走拘禁,逼迫其承认与朱女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同时具有殴打情节。在充分的证据面前,三名被告人最终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同时提起公诉,并认罪伏法。


至于死者王某某,最终由两起案件的引发者沈某自愿补偿王某某家属钱款,矛盾得到化解。



一条人命、两起刑案、

三个罪名、四名犯罪嫌疑人

最终得到依法处理。

无辜者不被蒙冤,作恶者终受严惩!





来源 | 上海法治报

编辑 | 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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