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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女法官遭同乡报复杀害,年仅45岁…最高法、最高检发声

新闻坊 2021-11-24

1月12日上午,有消息称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

副庭长周某某被人杀害


据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发布通报称,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
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令人心碎的是: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某某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知情者转给记者的微信记录显示,周某某的同学证实其遇害消息,表示欲哭无泪。“被害人是我同学,加害人据说是一个案子没有帮忙,然后应聘到周某某家小区当保洁,然后把她杀了。

也有知情人透露,因凶手在长沙一家公司工作时与公司副总产生矛盾,在纠纷中其持械把副总打成轻微伤,公安对其实施了行政拘留,公司也将其除名。行凶的女子因此不服而打官司,一审输了,二审也输了,直到要求再审。为赢官司,凶手找法官周某某要求帮忙,周某某认为法院判决没有错,不帮忙,凶手因此而怀恨在心,动了杀机。据透露,行凶者化妆成求职者应聘小区保洁员,上班5天,摸清了周某某家的情况,于12日早上在小区地下车库杀人。


12日晚,湖南高院发布关于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惨遭报复杀害情况的通报↓



周春梅法官的公开简历显示,1976年1月生,苗族,湖南龙山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湖南省高院2016年5月的一份任前公示显示,周春梅由湖南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拟提请任命为湖南省高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周春梅法官


《中国审判》曾刊文介绍时任湖南省高院民一庭审判长的周春梅的先进事迹,2014年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3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因为工作表现出色,周某某曾被评为湖南省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
这篇报道披露,周春梅出生于湘西龙山县一个普通工人家庭,是一位地地道道的来自大山深处的苗家辣妹子,从小就怀揣着法官梦想。
周春梅的母亲称赞女儿打小就懂事、乖巧,学习从来不用父母操心,成绩一直很好。中学期间,喜欢阅读的周春梅对法律书籍尤其感兴趣,大学毕业后先是进入吉首大学担任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工作,2000年考取湘潭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2003年参加湖南省高院公开招考,最终进入湖南高院工作。
周春梅被誉为善用法理,准确衡平。如何既快又好地办理民事案件,让当事人信服司法?周春梅总结了32字诀:信守程序、明辨是非;善用法理、温情司法;准确衡平、中立公正;疏导调解、案结事了。
此外,周春梅还用自发募集的爱心善款购买奶粉、尿不湿慰问福利院儿童、资助困难学生和患病儿童。 
周春梅法官遇害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表题为《凶徒的卑劣动摇不了公正司法的坚定决心》的文章。文中称,正直的法官,是社会正义的脊梁;践行法治,离不开挺得直腰杆的法律。我们对周法官不徇私情的坚守有多骄傲,对于她无辜遇害就会有多痛惜。文中称,凶徒的卑劣,动摇不了排除干扰、公正司法的坚定决心。


13日凌晨1时许,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其微信公众号发表了题为《暴力不能撼动正义》的文章,文中称,春梅凋零,但正义永不褪色!任何试图通过暴力伤害恐吓来迫使我们低头屈服的行为都不会奏效,反而会使我们更加坚定打击犯罪的决心。一切肆意践踏法律的卑劣灵魂最终都将在崇高的正义面前接受最严酷的审判。法治进步浪潮的大势永不可逆,那些试图螳臂当车、挑战司法的人必将被人民司法的浪潮所吞没。



痛心!一路走好!


来源:@天心警事、华商报、澎湃新闻、上观新闻

编辑:小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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