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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连续点名!上海这个女明星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新闻坊 2021-05-21

前几天,小坊报道了

著名影星马伊琍

因为黑心奶茶店代言公开道歉

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点击图片回顾详情↓↓↓)


对于马伊俐的道歉

我们的坊友也并不买账

表示:至少要把代言费吐出来!

坊友评论


诚如网友所言

明星代言不计其数

一旦“翻车”就出面道歉了之

这样就够了吗?

新华社

近日更是连续发表评论

对马伊琍及代言翻车的情况

进行了批评

5月17日,新华社半月谈发表评论文章《明星代言又双叒翻车,一句道歉真的够吗?

滑动滚轴可看↓↓↓

新华社半月谈


明星代言又双叒翻车

一句道歉真的够吗?

近日,上海警方披露了申城首例“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0余名,涉案金额逾7亿元。犯罪嫌疑人通过收购或注册“茶芝兰”等50余个奶茶品牌,以虚假宣传对外推销加盟服务,伺机实施合同诈骗。随后,作为“茶芝兰”品牌代言人的马伊琍,通过其个人及工作室社交网络平台发表致歉声明,并向受骗消费者、加盟商致以歉意。网友质疑:“明星代言又双叒翻车,一句道歉真的够吗?”


近年来,明星代言屡屡翻车,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明星代言五花八门、处处“踩雷”,但事件发生后,明星们的处理方式却很一致——“道歉+解约”“我敦促、不负责”“当下就自省、未来再严谨”……


道歉有用吗?这个答案不言自明。有的明星刚跨过一个代言风波,就又为另一个翻车产品站台。一边踩雷、一边收钱,代言问题产品给消费者乃至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在明星那里就如同掸掉衣服上的灰尘一样简单,转头又能拿钱代言。


为何愈演愈烈?诱惑太高,代价太低!虽然每每代言产品出事之后,明星们都强调要更加审慎严谨,但现实中明明有坑,“前有明星翻车,后有来者跟进”的事情并不少见。金融产品、保健品、中老年养生产品等雷区,一批批代言人却前赴后继帮无良商家收割一波又一波的“韭菜”。


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于代言人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还存在界定难等问题,且不少明星以“首席体验官”“明星推荐官”等模棱两可的身份“暗中代言”:只要“钱到位”,冒着风险也要上,反正最终责任不由我担!


明星代言岂能变成诈骗“帮凶”?对于不爱惜自己羽毛、不惜以恶劣社会影响为代价谋取利益的明星,社会不能一忍再忍,应探索出台措施追究其连带责任,让其“凉凉”!



5月19日,新华社再次在新华全媒+上发表评论文章《代言时冲在前头 出事后躲在最后——明星违法代言虚假广告乱象何时休?》滑动滚轴可看↓↓↓

新华全媒


代言时冲在前头

出事后躲在最后

——明星违法代言

虚假广告乱象何时休?

上海警方最近披露申城首例“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相关品牌代言人马伊琍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相关专家表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不仅有违社会公德,更涉嫌触犯相关法律。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面临“明知或应知”举证责任难等问题。


“一纸道歉”难以承载

被频频辜负的信任


记者采访发现,基于明星公众人物的特殊身份,其代言的虚假广告,社会危害性往往要大于一般的虚假广告。


今年68岁的上海市民周先生曾在某P2P平台投资38万多元,但该平台爆雷后,投资款项血本无归。他表示,尽管此前对投资风险也多有疑虑,但看到某知名人物代言这一平台,再加上8%的年化收益率让他最终选择投资。


产品“翻车”后,被消费者信任的代言人却很难被追究责任。近期,网红燕窝品牌小仙炖被北京市朝阳区市监局处以20万元的行政处罚,在小仙炖官方网站,仍有明星为其站台。


“明星‘任性’代言的代价,最终是由普通消费者买单,实在不该。”


“代言”变“投资”、出事就道歉

明星代言“翻车”怪相多


纵观近些年明星代言翻车现象,保健品属于高发领域。某知名相声演员代言的天元牌亚克口服液、澳鲨宝胶囊等十多款保健品广告均违法。另一位相声演员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因涉嫌夸大功效、欺诈消费者而被媒体曝光。


从“代言人”到“投资人”,商家从“收割”消费者升级到加盟商。记者梳理发现,近些年,更多明星以“首席体验官”“首席产品官”“产品投资人”等身份出现,在规避相关风险的同时,以更大的诱惑力吸引加盟商的进入。


上述小仙炖品牌官方网站就宣称,其明星用户、投资人就包括章子怡、陈数、吴晓波等。


代言时冲在前头,出事后躲在最后。有网友调侃说,明星代言翻车后,“道歉、解约、下次注意”成为应对的标准流程。


代言不是“一锤子买卖”

公众人物还需慎之又慎


法律界人士认为,明星代言并非拿钱刷脸的“一锤子买卖”,应事前详尽调查风险因素、事中及时跟进产品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明星代言“翻车”,需要加大执法力度,“按照相关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同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徐文海认为,我们不能过度追责,但也不能纵容明星完全不承担代言“翻车”的后果。


徐文海建议,一是可以参考环境侵权、劳动纠纷、医疗纠纷等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一旦代言产品出现问题,可以要求明星举证证明自己履行了注意义务;二是行业协会、行业规范以及市场本身也能发挥重要作用,倒逼明星更加审慎地对待自己的代言行为。



代言冲在前,出事躲最后

这不该是有担当的明星的做法!

请爱惜自己的羽毛

不要坐等“凉凉”!


编辑 | 金莹莹

来源 | 新华社(记者:王默玲、杨有宗、朱翃)、新华社半月谈、新华全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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