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第一!为躲捉奸,沪一男子藏酒店窗外不慎坠亡!捉奸者和酒店被索赔百万…
因为出轨且躲避被捉奸
导致的闹剧已有不少
但上海一男子却为自己的出轨
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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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被捉奸
爬窗不慎失足坠亡
夏明与李艳都有家室,2020年8月30日凌晨,两人在上海松江区某酒店开房见面,但此次约会的过程并不顺利。
李艳的行踪被其丈夫刘威定位,并找到上述酒店。当时,刘威带了三个朋友在酒店内逐层寻找,最终找到了李艳和夏明所在的6楼房间。
一阵急速敲门声之后,李艳终于打开房门。然而,刘威等人进房搜寻,却并未见到夏明的身影。正当刘威百思不得其解之时,先一步下楼的朋友小张却在酒店1楼的空地上,看到已经没有呼吸的夏明。
随后,李艳等一行人被带到派出所询问。李艳道出事件始末,事发当天凌晨1点多,两人听到丈夫的敲门声后,迅速穿好衣服。随后,夏明打开窗户查看,发现外面有个空调外机,便翻身出窗户并站到空调外机上面。
“当时我就跟他说,让他下来,外面太危险了!他说会沿着旁边的管子爬下去,没事的。”
李艳说,之后她将窗户关好,且把窗帘拉上,却没想到夏明最终还是发生意外。
▲ 图文无关,图片源自网络
死者家属索要赔偿130万
虽说夏明的死很不光彩
但其家人还是希望找到肇事者
为他的死亡买单!
夏明的父母与妻儿将李艳夫妇、帮忙捉奸的朋友以及酒店一起告上了法院,并索赔130余万元。
夏明的家人认为,夏明是因为李艳去的酒店,之后又被刘威与朋友们堵在房内,并对他进行恐吓威胁。迫于无奈,夏明从屋内爬出酒店的窗户,想从窗户逃跑,最终失足坠楼身亡。
此外,夏明的家人表示,酒店运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作为从事住宿活动的经营者,酒店方应履行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保障入住客人的人身安全。刘威一行人既非酒店住宿人员,也不是相关执法部门,为什么可以冠冕堂皇进入酒店,对夏明进行人身威胁。且夏明所在的酒店六楼客房,如果酒店做好了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夏明的坠楼是可以避免的。
据此,家属认为
6被告的共同侵权行为
导致夏明坠楼的结果
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刘威、李艳夫妇以及三个朋友都没有进行答辩。
酒店方面则表示,已经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和提示义务。夏明破坏酒店房间窗户,自行到窗户外的行为,是其自主选择,应自己承担后果。酒店认为,房间窗户设计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法院最后认定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其对原告提出的赔偿项目、赔偿比例均不认同;在该事件中,夏明存在主要过错,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爬窗行为
系死者自主行为
与他人无干
法院审理后认为,无论夏明坠楼出于何种原因,其坠楼身亡的结果的确令人痛惜,对亲属造成的伤痛完全让人理解。
然而,根据在案证据显示,夏明在被告刘威一行人进入事发房间之前,就已经自行爬出窗户之外,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6楼房间与地面的高度、及爬出6楼窗户所可能带来的危险,有认知能力,故坠楼的结果系夏明自行爬出6楼窗户所致,属其自主行为,夏明的死亡与李艳、刘威等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夏明的家人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至于酒店方有无过错,关键在于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现场查看的情况,酒店方事发房间的窗台高度符合国家相应强制性标准,酒店还在窗户上安装限位装置并且张贴上关好窗户的提醒标识;所以,酒店方已尽到相应安全保障义务。夏明家人要求酒店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样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一审法院驳回夏明家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夏明的家人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 | 金莹莹
来源 | 上海法治报(记者:陈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