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阿姨瞒家人抽脂住进ICU,结果抢救花了逾百万元!只为要穿…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与年龄无关
但如果损害健康
实在得不偿失!
上海的秦阿姨虽已年过六旬,但一直想要美美地穿上旗袍。她曾向女儿女婿表达过想去抽脂的意愿,但因肠梗阻开过刀,被一家医美机构明确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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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底,经过震轩美容美发店员和一名医美销售人员的介绍,秦阿姨如愿做了腰、腹、手臂等部位的抽脂手术,结果因为伤口感染,先后进行6次手术才救回性命,治疗费用已超过100万元……
62岁阿姨做抽脂手术住进ICU
2022年10月1日,秦阿姨的女婿吴先生本想邀请丈母娘一家吃饭团聚,可没想到的是,当晚等来了一个“噩耗”。“电话里,她说自己发烧、肚子疼。”
原来,丈母娘秦阿姨“偷偷”去做全身多个部位吸脂手术,直到手术后第3天,腹部持续疼痛难忍,才不得不在医美医院的病床上,给家人打电话。
在位于青浦区虹桥时代广场的“上海微加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加医美”),吴先生和妻子看到秦阿姨整个身体几乎都包裹着纱布。
▲秦阿姨是在“微加医美”做得抽脂手术
2022年10月1日当晚,通过120转运,秦阿姨被送至青浦中心医院治疗,由于高烧不退,10月3日,秦阿姨又被转至长征医院,这次接收她的不再是普通病房,而是ICU重症加强护理病房。
入院诊断报告显示,秦阿姨的症状为脓毒症、腰腹部软组织感染、胸腹壁皮下气肿、双肺炎症、双侧胸腔积液等8项症状。
前后共做了6次手术后,才堪堪保住秦阿姨的性命。
”医生说,她部分皮肤都已坏死,伤口没法愈合,只能用人造内隔膜封上腹腔,还进行过一次植皮,但没成功。”
吴先生说,目前阶段,老人生命的危险程度依然很高,如果感染一旦进入血液,便再也无力回天。至于还要在ICU病房里住多久,就连医生也无法给出准确时间,“2个月到半年都有可能”。
曾因开过刀被拒做抽脂手术
其实,老人的身体状况根本不允许她做抽脂手术。10年前,秦阿姨因为肠梗阻开过3次刀,腹部伤疤加起来有近10公分长,而腹部的环吸抽脂手术难以避开这些伤疤。
近几年,秦阿姨加入了旗袍社团。为了保持身材,秦阿姨曾向女儿女婿表达过想要抽脂的意愿,2022年夏天,吴先生妻子特地咨询过一家医美机构的朋友,但在评估风险后,医生还是拒绝了秦阿姨抽脂的需求。
”一个是年龄大,一个是开过几次刀,我是不建议做(抽脂手术)的。”
吴先生和妻子本以为就此能够打消秦阿姨抽脂的念头,可没想到的是,她竟然“偷偷”去做了手术。
介绍人和医美公司说法不一
手术风险为何视而不见?
12月14日,记者与秦阿姨通上了视频电话。画面中的秦阿姨鼻子插着输氧管,下嘴唇还粘着血痂,说话有气无力。
▲秦阿姨至今仍住在ICU病房
秦阿姨说,她和一位丁姓的销售人员说过自己的身体情况,但对方只是不断介绍“微加医美”此前的成功案例,但实际上,这个丁某并不是“微加医美”的员工,而是一个“中间商”、“渠道商”。
”他和我丈母娘说的原话是‘偷偷地把这个(抽脂手术)做了,三天后就可以美美地回来了’。”
然而,作为“上海微加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华女士却给出了另一套说辞。
”手术前,秦阿姨隐瞒了她做过三次肠梗阻的手术,如果我们知道的话,肯定不会接这个手术。”
杨华说,在9月27日手术前一天,秦阿姨和医院签了术前告知书、承诺书以及免责声明,而在有无既往史、过敏史、手术史这张协议上,根据杨华提供的照片显示,秦阿姨所有的病史项都勾选了“无”。
▲微加医疗美容门诊部的营业执照
杨华还强调,直到秦阿姨躺在手术台上,主刀医生才看见这道疤痕:
”我专门问过主刀的马医生,他是北方人,秦阿姨是上海人,马医生看见疤痕后就问了秦阿姨,但因为口音的关系,秦阿姨说得比较含糊其辞,没说是肠梗阻手术的疤痕,马医生想着手术尽量避开疤痕的位置就行了。”
杨华承认,在这个手术过程中,主刀医生存在一定责任,但是家属一方“扭曲事实和认为全是我们的责任,我是不认同的”。
从2022年10月1日至今,秦阿姨所产生的治疗费用已超过100万元,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上涨。其中,“微加医美”陆续支付了60万元左右的费用,并在11月8日与吴先生协商,不再支付剩余的医疗费。
杨华称,在青浦区医调委的调解下,“微加医美”和秦阿姨家属无法就赔偿、医疗费等达成一致,因此建议秦阿姨家属走法律诉讼程序。
▲微加医疗美容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介绍到医美的震轩店员已离职
在此期间,秦阿姨家人还联系过震轩美容美发,在他们看来,如果没有店员给秦阿姨“吹耳边风”,也没有后面的事。
▲震轩美容美发门店的外景
不过据悉,当时给秦阿姨介绍的马姓店员已在2022年11月份离职,店内一位总监表示,这些都是马姓店员的个人行为,与震轩美容美发无关。
随后,记者辗转联系上了这名前店员马女士。她说自己在“微加医美”做过抽脂手术,效果、恢复得都比较好,得知秦阿姨也很感兴趣后,这才介绍丁某给她认识。
▲震轩美容美发门店的内景
律师说法:
医美医院的免责条款无效
面对此次医疗事故,
各方又该如何承担责任呢?
对此,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郭振伟律师表示,若震轩美容美发店员是出于好意向秦阿姨介绍医美销售,且未获取任何好处费的情况下,他们无需承担责任;若与医美机构有合作,并从介绍客户中获取分成,如果不涉及欺骗、诱导等行为,一般也不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震轩公司作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或者帮助医疗美容机构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应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罚。此外,若双方存在合作和高额分成,在没有依法纳税的情况下,这部分收入还存在偷税漏税的风险。
对医美销售和医美医院而言,郭振伟律师认为,从民事责任上来看,秦阿姨可以向法院提起医疗美容服务合同纠纷或者侵权责任纠纷诉讼,要确定医美医院民事赔偿责任比例,还需等秦阿姨治疗结束,做完医疗责任鉴定后,法院才能结合鉴定结果进行判决。
▲微加医疗美容门诊部的外景
此外,对于“微加医美”在术前与秦阿姨签署的术前告知书、承诺书以及免责声明三份协议,郭振伟律师认为,关于人身伤害之约定免责条款无效。
“三份协议的签署,只能说明医方尽到了医疗风险告知义务,并不能免责。”
在郭振伟律师看来,手术签字并不代表患者同意,更不代表医院能免责。如果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或过失,医疗机构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与此同时,郭振伟律师提醒,
消费者去医美医院诊疗前,
还应当充分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医美机构经营证照是否合规、有效,医生是否具备资质;
其次,看清合同中项目的标准和收费明细,以及医美医院的药品、器械生产渠道是否正规;
最后记得留存消费凭证、沟通记录、广告宣传资料,如果出现问题方便维权。
编辑 | 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