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妙龄女子怀胎九月,和上海老爷叔火速结婚!背后牵出个"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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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出头的李女士
经媒人吴先生介绍
和上海年过六旬的杨爷叔登记结婚
一年后夫妻便离婚
而李女士拿到离婚证后
却把媒人吴先生告上了法庭
几人之间
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曾签过一份结婚协议
开庭伊始
李女士的代理人就直截了当地
说明了他们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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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确认原被告
于2022年6月11日签署的
结婚协议及协议补充无效
二是判令被告,也就是媒人吴先生
返还原告李女士65000元
65000元是被告吴先生
当初“做媒”牵线的费用
不对啊
不是和六旬的杨爷叔结婚吗?
怎么结婚协议竟是
李女士和媒人吴先生
于2022年6月11日签署的?
再细看这份协议,约定了原被告之间办理结婚手续,以便原告将新生儿的户口落户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待新生儿户口办妥后,原被告之间再解除婚姻关系。
双方约定办好上述事项,原告需支付给被告吴先生13万元的费用。
结婚只是为了给腹中胎儿
一个上海户口
这样看来,李女士并不是
真的要找个如意郎君
而是为了给自己腹中的胎儿
上一个上海户口
李女士和腹中孩子的父亲
只办了结婚仪式
没进行结婚登记
所以,当她听老乡说起
如果和上海户籍的男士结婚
新生儿就能落户上海时
就心动了
不久后,李女士怀孕了,她赶紧找到人脉广泛的同乡小琳,让她找个单身的上海人来一出“假结婚,真落户”。
对方很快就说人找到了,被告吴先生就是同乡小琳找来和李女士进行假结婚的对象。通过结婚达到给孩子落户的目的显然是要钻法律的空子,为了让彼此安心,于是就有了所谓的结婚协议。
双方约定,在李女士生产前结婚,孩子出生落户后离婚,好处费13万元。
可是协议到落实的时候
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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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被告吴先生在达成协议的时候
是已经结婚的状态
于是他表示愿意居中牵线
找个有上海户口的人配合李女士
就这样,吴先生找到了年过六旬的杨爷叔来救场。在吴先生的牵线搭桥下,怀孕九个月的李女士和年过六旬、素未谋面的杨爷叔到了民政局。
按照之前的协议,领证当天,由李女士的公公出面,通过银行转账向中间人吴先生支付约定的费用的50%,即65000元。
结婚证领了,孩子也出生了,接下来就到了给新生儿上户口的环节了。李女士本来以为这就是走个过场、轻轻松松的事情,但是最后迎接她的是当头浇下的一盆冷水。
户籍民警发现,李女士和杨爷叔的结婚情况存在异常,提出如果孩子要跟结婚证上的男方进行落户的话,需要一个亲子鉴定。
显然,李女士拿不出亲子鉴定
于是
通过结婚落上海户口的事情
以失败告终
李女士找到吴先生,要求对方退还已经支付的65000元费用。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对方一口回绝,原因竟然是好处费不是李女士转账给的,所以跟李女士无关。吴先生不还钱的理由很牵强,或许他仗着的就是李女士本身掺和进的就是不能见光的事。
李女士表示
虽然事情没办成
但吴先生要收取一定的辛苦费
她也能理解
但一分不退,她无法接受
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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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女士一方拿出了转账凭证,并且让转账人也就是李女士的公公,录制了说明的视频,力证自己一方已经把好处费65000元转账给到被告吴先生。
而被告吴先生则是证据一样没有,只能空口辩解。不过,他把李女士如何结婚的事情跟法官来了个竹筒倒豆子,说了个清楚明白。
对于转账而来的65000元,吴先生也不否认,他表示钱是收过,他一分没动都在自己账户里,但是他对原告所说这笔钱是协议款项,坚决否认。
一纸结婚协议
一场虚假的婚姻
一个没有落户上海的新生儿
原被告双方
互相指责、互相补充
让法庭彻底搞清了
一切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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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庭审,法庭认为原告和被告签订的结婚协议和补充协议,破坏了婚姻家庭秩序,违背了社会的伦理道德,因此认为违背公序良俗,该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行为人因为无效的这个合同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
对于被告一再坚持的亲属转账和本人转账的问题,法庭也进行了分析,做出了裁定。认为被告需将从案外人取得的65000元返还于原告。
原被告以为
找到了户籍政策的漏洞
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落户不成
最终是对簿公堂
近年来
为了买房、落户
假结婚假离婚屡见不鲜
为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
不过
在婚姻和购房、落户的过程中
应实事求是
以合法的手段进行
否则不但一地鸡毛
还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案件聚焦(记者:钱浩明、编辑&视频:赵祎韫)
编辑:盛莉(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