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担心涨价"!上海明确:禁止再这样做!业内坦言:完不成,除非涨价?
这两天
你的快递送上门了吗?
新修订的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出台以来
引起广泛关注
其中,“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规定成为讨论的焦点。
自3月1日施行以来
有关新规的相关话题
也频频冲上热搜
其中,话题“快递员称
30分钟送完的货现在12小时”
甚至登上了热搜第一
如今新规已经实施了4天了
但仍有消费者反映
快递员不通知
就直接将快递投至驿站的情况
依然存在
也有快递员表示
如果每一个快件都打电话通知
或是送货上门
当快递数量过大时
很难按时完成派件任务
快递、投递矛盾仍旧突显
湖州某快递公司快递员
打一个电话20秒、30秒钟还好,那如果我打个五个、六个、七个电话,他不接,一个电话就在占线,就会损失十几分钟,我就一个快递都送不了,工作量就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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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多花一倍时间也不止啊”
“效率慢了,任务重了”
杭州某快递网点负责人
方先生
比如说平常送300个,现在一天送200个,肯定慢了。现在每个要打电话,以前基本上放快递柜,现在每个打电话,任务加重了。
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上海市邮管局处理的申诉中,20.28%指向“投递服务”问题,25.02%指向“丢失短少”问题。《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出台,确实是为了改变此类情况。
但对于一线从业者来说
每天的送件量摆在眼前
要快、又要一个个打电话
根本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菜鸟驿站及代收点的负责人们坦言:
“如果要送上去,没那么多人手给你送,成本高,要那么高的服务质量,你至少要把快递派费涨上来。”
“这是不可能的,一个件几毛钱,一天下来100个件,我才挣几十块钱,一个工单投诉罚款100多块钱,我每天干完之后我还要倒贴工资,你感觉这个东西能施行起来吗?。”
其实,投递上门并非首次提出
事实上
投递前联系收件人并非新规
我国2018年5月起施行的
《快递暂行条例》中早已明确规定
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
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 刘鹤
此前的《快递暂行条例》虽然明确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但并没有明确快递企业若违反上述规定有什么处罚,实践中没有全部落实到位。
《办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五十四条,增加了消费者选择权,快递放哪里消费者说了算,唯有严格按照新规操作,投递之前征询消费者意见,取得消费者同意后再投递,才能避免被投诉、被罚款。
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和推进
不过,新规落地后
也不是毫无变化
有电商平台把下单时的“配送服务”
默认为了“送货上门”
也有快递公司通过片区化管理,收集经常收件的用户,明确收件偏好,方便对不正常投递行为进行追溯。监管部门也表示,后续会对经常有此类投诉的企业,落实处罚。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负责人也表示,“我局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处置企业违反《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女子网购后故意不接电话
索赔上百次获利被起诉
目前,收件人不接电话
已经成为了新规施行后的
主要矛盾点之一
此前也有人
利用这一快递投递规则
进行恶意索赔
日前,上海青浦检察院
就公布了一起相关案例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女子彭某以投诉索赔为目的,网购大量生鲜类商品后故意不接快递电话,或接通后假装听不见,促使快递员先签收后派送,随后其借此举报,向快递公司索赔,非法获利3万7千余元。
今年1月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 对其提起公诉。
此次管理办法的修订,也正是以人为本,希望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能在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能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维护快递员权益。
有网友据此提出可以差异化派送比如在网购时增加选项自由选择送上门还是放驿站送到家的就多收点费用
坊友们怎么看呢?
你有什么能兼顾双方的金点子
留言写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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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台《新闻夜线》《新闻透视》(记者:刘奕宁 卢敏 沈曦)
编辑:张翔(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