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谁符合条件?快去申报佛山顺德高层次社工人才!
3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出台了《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确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贯彻顺德人才强区战略,落实党中央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设定为国家六支主体人才队伍之一的人才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吸引和培育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发挥高层次人才对社会工作行业引领作用,助推顺德全区社会工作整体服务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并不仅限受聘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而是社会公益服务单位,即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等,从事特定类别工作的专职人员或担任法定代表人,达到顺德区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确认标准的,均可申报确认。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确认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民政人社局)社会组织和服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确认的人才须与顺德社会公益服务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或担任顺德区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须在顺德缴纳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6个月以上(含6个月),每年在顺德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但考虑到部分优秀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顺德区社会工作人才培育的引领者,对顺德社会工作行业发展起了巨大推动作用,《办法》还将“与我区社会公益服务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这一条件对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放宽。
《办法》还延续了此前顺德人才新政中,对于人才一至六类的整体分类架构。申报确认为“一类人才”者,不受年龄限制;申报确认为“二类人才”者,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其他类别的人才年龄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此外,为精准对接“优粤佛山卡”,《办法》明确申请确认的人才须优先满足《优粤佛山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条件,取得“优粤佛山卡”后再申报确认为顺德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
▲一图读懂《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确认办法》
2010年,顺德区容桂街道在佛山市率先引入社工服务。2010年10月,顺德出台了《关于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的意见》,以政策引导社工服务在全区生根发芽。
目前,专业社工服务已在顺德区10个镇(街道)实现全覆盖。在顺德本土登记注册的社工机构达35家,社工服务站超214个,孵化社工机构党组织12个,形成了服务门类较为齐全、专业领域走在佛山前列的专业服务力量。
但是,对标对表先进城市,顺德社工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中坚力量薄弱、后备梯队力量不足等问题也在显现。对此,2020年底,顺德区民政人社局就出台了高层次社工人才确认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试图激发存量社工人才的积极性,培养更多高层次社工人才,进一步解决社工行业发展的共性问题。
👇附:《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确认办法》向左滑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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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讯员/廖志强
责编:汪昊 颜小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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