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丨各部门未保工作怎么做,看国新办发布会最新解读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6月8日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周加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于复苓,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司长宋莉,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部长陈晓霞介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社工君为您摘编了其中的重点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介绍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
一个星期前,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近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印发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是国务院未成年人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制发的第一个文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一个最新制度成果,也是我们围绕如何更好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制定的一个配套政策。这个政策从六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条款落实。主要分三个部分:
在总体要求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在重点任务部分,提出了25条工作要求,都是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法律条款的细化、实化,针对目前工作中的短板问题提出的操作性措施。
比如,在家庭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加强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探索对依法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非生父母履行监护权的家庭实施公共服务优惠;比如,在学校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学生管理和服务,推进学校社会工作发展;又比如,在社会保护方面,重点提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明确了专业性社会组织培育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还比如,在网络保护方面,重点提出推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再比如,在政府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提高长期监护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临时监护工作制度。在司法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施行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暴力伤害案件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深化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等。
在保障措施部分,《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保障、充实工作力量、深入宣传引导、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下一步,国务院未保办将会同各成员单位,合力抓好这个《意见》的落实,不断提升广大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民政部将如何牵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是设在民政部。我的问题是下一步民政部在履行办公室职责、牵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有哪些措施?另外,对于一些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履职不力的单位和地区,如何强化监督和问责?
高晓兵: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这是对民政部的信任,也是对我们的一个重托。对此,我们充满着敬畏,也充满着甘洒汗水的斗志。办公室成立伊始,我们首先碰到的就是如何加强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将持续认真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把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会同各成员单位一道,建立联合调研、情况通报、专题研究、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确保办公室规范、高效地运转。近期,民政部机关也专门增加了工作编制,新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增加了工作的力量。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我们主要有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加强重大问题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基础性、前瞻性、针对性的研究,为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支撑。
二是完善政策法规的体系,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管长远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加快形成,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等配套衔接的法规体系。
三是强化基层工作力量。推动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加强机构和设施的建设,加强人员力量的配备和培训。重点推进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施和乡镇(街道)工作站的建设。
四是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活动,部署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增强全民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
您刚才提到的关于督查督办这个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我们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落实情况,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指导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的职责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时督查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恶性案件处置工作,适时面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民政部也将携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肩广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合力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我也在这里呼吁媒体朋友们,能够持续关注未成年人工作,为这项工作助力。
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方面将开展哪些工作
新京报记者: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保护进入一个新阶段。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于复苓:
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年来,部署指导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加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
从未成年人家庭保护方面看,对虐待、殴打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及时依法进行告诫,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惩处。江苏南京、重庆渝北、宁夏银川等地,在派出所设立了关爱未成年人工作站,进一步强化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从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方面看,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加强校车和校园周边交通治理,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
从加强社会和网络保护方面看,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了“五必须”要求,积极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我们会同教育等部门清理整顿中小学网课平台,集中整治有害信息、低俗视频的链接。今年部署开展“团圆行动”,找回被拐卖拐骗的儿童1700多人,加强未成年人禁毒教育,推广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工作机制,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身心权益。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专门力量建设。依照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模式,在各级公安机关建立相应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警种力量,协调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争取在各级公安机关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门机构,在派出所指定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履行公安机关承担的未成年人保护职责。
二是发挥职能优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强迫等一系列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活动,对拐卖、拐骗儿童等一系列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团圆行动”,积极帮助未成年人和亲人团聚,加强网络不良信息清理整治,依法查处互联网涉未成年人的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对未成年人权益双向保护,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全面启动“少年警校”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修订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国家标准,联合教育部门加强教育机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推动落实不良行为干预、严重不良行为矫治教育、预防重新犯罪的未成年人犯罪三级预防体系。
民政部如何落实落细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
香港中评社记者:《民法典》和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明确了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临时监护工作制度。请问民政部在落实落细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这方面有哪些工作打算?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
《民法典》总则中对监护设立专节进行了规定。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长期监护就是由民政部门担任最终监护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五种情形,实际上可以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大家都知道的孤儿,另一类是在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或者是被撤销了监护资格,并且没有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这样一种行为,这类未成年人也由国家负责长期照料。
关于临时监护,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七种情形,可以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为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导致出现了监护缺失的时候,民政部门负责进行临时监护。另一类也就是未成年人自身因为遭受性侵、欺凌等严重伤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紧急安置、临时监护。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长期监护一般由各地的儿童福利机构担任。临时监护一般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负责,这也是我们民政部门儿童福利领域的两类机构。两种监护制度相比,临时监护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加复杂。比如,临时监护由谁启动、什么情况下终止、由谁进行调查评估、临时监护人与监护人之间的关系怎么界定等等。特别是在中国乡土文化人情社会大环境下,有的时候要启动临时监护往往还会面临着法、情、理之间的多难选择。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的工作细则,把《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实化,从政策层面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及时获得有效的监护。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建设。民政部门会通过新建、改建、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等方式,抓紧补齐机构的缺口。同时,我们还正在组织力量研究起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管理服务标准,以提升保障能力,切实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成为能够代表民政部门依法承担临时监护的专门机构。
三是提升监护质量,主要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具体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通过各种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或者社会工作者参与机构监护期间的养育、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和监护照料的质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有责任也有决心,担当作为,推动形成以家庭监护为主体、以监护支持、监督和干预为补充、以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努力做到监护不缺位、关爱不缺失,切实当好未成年人的国家监护人。
卫生健康部门如何加强未成年人健康综合保障
中国日报记者:我们看到本次《意见》中提出了加强未成年人健康综合保障。请问,卫生健康部门在这方面开展哪些工作?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工作有何计划?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司长宋莉:
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儿童健康保护与发展工作。从生命起点开始,着力加强新生儿安全。为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状况,实施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通过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健康风险因素筛查干预,促进儿童早期发展,进一步提升儿童健康水平。二是扎实推进儿童常见和重大疾病防治。比如,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服务。加强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和保障,逐步扩大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管理病种范围。三是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儿童新冠肺炎防治。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健康保障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儿童健康服务工作。在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中,制定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包括母乳喂养促进、新生儿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儿童早期发展等一系列行动措施,全面推进儿童健康工作,进一步提升儿童健康水平。
二是大力加强基层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建设。通过继续实施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工程、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特别是重点支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提升能力,以群众需求和基层实际为出发点,加强对新生儿科、儿科、儿童保健、出生缺陷防治等专业人才的培训培养力度,开展基层社区医院建设,深入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儿童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三是持续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特别以影响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将逐步建立完善早期筛查、早期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加强儿童重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管理,以及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和罕见病诊疗体系,进一步加强儿童重点疾病救治管理工作。同时,将制定完善婴幼儿养育照护有关标准指南,加强对各地婴幼儿托育服务、卫生保健和健康管理指导,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全力落实好未成年人健康保障。
怎样更好地发挥少年法庭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用
海报新闻记者:我们关注到近段时间以来我国少年法庭建设迎来了一个快速发展期。请问这方面的总体状况如何?下一步怎样更好地发挥少年法庭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周加海:
长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审判工作。这段时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密集采取了多项措施。去年底,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审判管理等做出了全面的部署。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又成立了由副院长担任主任的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同时在六个巡回法庭设立少年审判巡回审判点。
截止到今年5月底,全国法院现在已经共成立1800多个少年法庭。少年法庭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快速发展期的特点可以用“四个更加”概括。一是思想更加重视。二是领导更加有力。三是机制更加健全。四是队伍更加壮大。
下一步,重点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司法保护的力度。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当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我们要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也要注意把握好“宽容但不纵容”的精神。要依法审理好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要做好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帮扶帮教等审判延伸工作,让未成年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社会的温暖。
二是加强审判指导。要围绕性侵、虐待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等社会关注的热点痛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调研。条件成熟的时候,出台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明确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每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依法公正审理。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要着力提升法治宣传的实效,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引导他们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下,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构建保护未成年人的严密体系和有效合力。同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完善相关综合治理。
最高检将如何部署未成年人检查工作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我注意到《意见》中提到了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督促、支持相关组织和个人代为提起诉讼的力度,还有就是涉及公共利益的要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这是规定在第24条具体措施深化未成年人检查法律监督方面的。我想就下一步具体怎么部署,请最高检的同志回答一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督促、支持起诉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上升为法律规定,这是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检院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机构。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高检院从今年开始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查业务工作统一集中办理,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一体化办理,“四大检察”集中发力,全方位、统筹性、体系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公益诉讼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我们将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围绕影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众多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以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治理。
二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今年5月,高检院机关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重点推动解决在办案中发现的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保护职责履行不力、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以更加优质的检察履职助力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三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民政、教育、公安、法院、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各个单位的沟通协商,建立了线索发现、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两法”,在积极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坚持督导而不替代,进一步强化与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作联动,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情况通报、联合督导等多种形式,合力推动“六大保护”得到落实,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全国妇联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八项举措
中国新闻社记者:《意见》提出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目前,全国人大也在制定《家庭教育法》。我想请问全国妇联,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下一步有何打算?
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部长陈晓霞:
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是党中央交给妇联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长期以来,全国妇联以及各级妇联组织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配合,着力在推进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开展指导服务、加强阵地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
一是推动出台一部法律。我们从2011年开始,就联合教育部启动了家庭教育立法的工作,开展了大量调查研究,形成了《家庭教育法》草案的建议稿,于今年初提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同时,我们鼓励指导地方先行先试,截至目前,重庆、贵州、山西等10个省区市已出台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二是编制实施一个规划。从1996年开始,我们就联合教育部、民政部等部门,连续制定实施了五轮家庭教育工作的五年规划,就家庭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落实举措等做出明确规定。目前,我们正在对2016-2020年规划进行终期评估。同时,正在编制2021-2025年的家庭教育工作规划。
三是推出一部大纲。2019年,我们会同教育部、民政部等九部门,修订出台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原则、核心理念,以及针对不同年龄段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重点内容。可以说为家庭教育指导者和家长实施家庭教育提供了权威的指导。
四是颁布一个行为规范。我们依据大纲,去年联合教育部,修订出台了《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包括十条重点内容,明确家长在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时,应该努力遵守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五是编写一套教材。我们面向指导者、工作者以及家长开发了《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教材》、《妇联系统儿童之家服务手册》《儿童家庭德育指导手册》《儿童劳动教育指导手册》等系列指导教材。今年,我们还将继续编写12-15岁、15-18岁的家庭德育指导手册,为家长实施家庭教育提供科学指导。
六是推动建设一批阵地。我们指导各级妇联组织,建立社区家长学校36.3万所、网上家长学校1.3万个、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平台1.6万个,与教育部联合命名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297个。依托这些服务阵地,线上线下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的理念、知识和方法。
七是努力打造一支队伍。多年来,各级妇联组织汇聚了一大批家庭教育专职、兼职和志愿者服务队伍,依托相关机构,开展家庭教育的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组织动员各地的法官、检察官、教师、公安民警、律师、医护人员、妇联执委、社会工作者、巾帼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五老”等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力量进一步壮大。
八是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将亲子阅读作为开展家庭教育的有效载体,在亿万家庭中开展“书香飘万家”全国家庭亲子阅读活动,鼓励家长、孩子在阅读中共同成长进步。联合民政部等11个部门,开展寒暑假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组织各级各类志愿者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家校指导等,加强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能力,加大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
下一步,全国妇联将继续立足职能,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家庭教育各项工作,配合民政等部门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中国社会工作,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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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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