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联动”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如何推进?看“浙”里!
今年6月,党中央赋予浙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使命任务。随后,民政部将“五社联动”纳入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之中,指导支持浙江先行先试,探索“五社联动”的新方法、新路径,促进共同富裕。
近日,浙江省民政厅印发《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共同富裕社会体系下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省域范例。其中,《行动方案》提出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着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并支持有服务专长的慈善组织与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探索建立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促进公益资源惠及均等化、分配精准化。同时,《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建成500个“居民会客厅”,市县两级建成100个社会组织示范园区;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者20人,城乡专职社区工作者持证率达到30%以上;每万人拥有登记社会组织达到16个;每百万人志愿服务组织数达到30个;慈善组织总数达到1200家,每10万人拥有慈善组织数量达到2家,慈善信托资金规模突破15亿元。
《行动方案》还对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提出要求,明确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和场所设施保障,对26县社会工作站建设给予更多人才和资金等方面支持,更好发挥社会工作站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培养本土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整合链接资源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长效运行和购买服务等机制,鼓励支持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工作站运行管理。加强与教育、公安、司法行政、人力社保等政府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基层服务力量的联动,实现社会工作站设施共享、资金统筹、力量协同、功能集成。
《行动方案》明确坚持把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打造成汇聚民生服务、具有民政标识度的综合型、枢纽型、集成型平台,从今年起,民政部门所有延伸到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慈善组织和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等服务,原则上统一进驻社会工作站,不再单独新建服务场所,现有单独建立的,要加快实现整合归并,并要求加大各级财政对社会工作站长效运行、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和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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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万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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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颜小钗
制作:谢霄
新型社区治理机制!“五社联动”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武汉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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