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养社工、志愿者服务老年健康!15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医保局、银保监会、国家中医药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15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其中提出加快培养服务于老年健康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社区活动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可及、针对性强的健康服务。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促进健康老龄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健康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善,老年人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为完成以上任务,《规划》要求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完善精神障碍类疾病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扩大老年人心理关爱行动覆盖范围,针对抑郁、焦虑等老年人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早期识别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鼓励设置心理学相关学科专业的院校、心理咨询机构等开通老年人心理援助热线,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规划》还要求发展安宁疗护服务。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按照“充分知情、自愿选择”原则,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发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
《规划》提出支持居家(社区)照护服务。支持社区、机构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家庭照护者培训和“喘息”服务,组织协调志愿者对居家失能老年人开展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社区配套用房或闲置用房开办护理站,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相关机构合作,增加照护功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护、临时照护等服务。
在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方面,《规划》要求强化老年健康照护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服务于老年健康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社区活动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可及、针对性强的健康服务。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中国社会工作,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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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昊
制作:周晓明
每千名老人配备社工1人以上!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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