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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闻资讯 | 北京公交集团领导莅临中闻所考察交流


2018年3月13日,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白部长、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陈书记莅临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考察交流。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律师与两位领导进行了会谈。双方就下一步有关合作事宜达成初步意向。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公交集团)是以经营地面公共交通客运主业为依托,多元化投资,多种经济类型并存;集客运、汽车修理、旅游、汽车租赁、广告等为一体的大型公交企业集团,注册资本金51亿余元,员工人数超过十万人的国有独资企业。


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广告公司)是北京公交集团下属的大型专业广告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固定资产2.6亿元。拥有16000余部公交车体,5000余个候车亭灯箱,2000多平方米户外路牌等雄厚的媒体资源,以及美国威特3360大型彩色喷绘机等先进的广告印刷设备。该公司是全国知名户外广告公司,并被中广协评为中国一级广告企业,评为北京市守信企业。2001年1月公司与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1994年,刘春律师走出校门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就开始为公交广告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今年是刘春律师与公交广告公司合作的第24个年头。23年来,刘春律师作为公交广告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规范业务流程、起草、修改广告合同、在对外合作、股权转让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也代理过大大小小的民商事诉讼案件。刘春律师勤勉、敬业、踏实的工作态度和业绩得到公交广告公司上下的一致赞扬。1996年,曾经代理北京站广告牌人身损害赔偿案,此案被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拍成以刘春律师为主角的介绍女律师工作的电视记录片《工作》(上下集),轰动全国。案件最终成功调解,化解纠纷,维持了公交广告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会谈中,刘春律师详细介绍了中闻律师事务所的情况,回顾了过去一年的工作以及与公交广告公司合作23年的历程。详实的工作记录、认真的工作态度得到了白部长、陈书记的肯定。白部长表示,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向全产业链发展,集团领导对法律工作非常重视,希望在投融资、知识产权等多项领域与中闻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作。


考察结束时,各方一致同意刘春律师与公交广告公司续签法律顾问合同,从而实现刘春律师与公交广告公司连续24年签约,续写双方长期合作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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