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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闻原创 | 保姆抱摔掌掴40天女婴,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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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2021年3月23日6时分,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布消息:令人愤怒!保姆抱摔掌掴40天女婴,监控记录全过程。近日,重庆的一对夫妇为照顾刚出生40天的女儿请了一位保姆,他们在家安装了一个摄像头以便于看到孩子。17日,母亲在工作间隙打开了摄像头,居然看到保姆一直在摇晃婴儿,还不断掌掴婴儿并把孩子往上丢抛。(北晚新视觉网、@重庆广电-第一眼)


据最新通报情况,保姆已经受到渝北区双龙派出所行政拘留15日、罚金500元的处罚。经过医院检查,女婴目前身体没有异常情况,暂时没有大碍。


保姆虐待孩子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


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规定的虐待看护人罪,虐待被看护人达到“情节恶劣”的标准,方达到该罪的入罪要求。法律对“情节恶劣”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情形,一般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案情中所表现出来的虐待手段、程度、频率、行为持续的时长及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综合判断,同时,由此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亦应当考虑在内,一并作为判断“情节恶劣”标准的考量因素。


因此,虐待被看护人罪存在“情节恶劣”即可定罪处罚,并不要求被虐待人员因虐待行为达到轻伤或轻微伤的伤残标准。从通报情况看,保姆作为看护人,存在多次掌掴女婴并有意将孩子丢抛、剧烈摇晃的行为,女婴目前虽身体暂无大碍,但保姆虐婴的行为不可谓不恶劣,我们认为,综合来看,保姆的行为事实上已经涉嫌了虐待被看护人罪。


类案情况


无独有偶,2020年5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以徐某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根据该案的案情通报情况,徐某作为保姆,在看护老年人时,存在多次揪老人的头发,多次击打其头面部的行为,经法医鉴定,老人的头面部、四肢及胸背部多处软组织挫伤,为轻微伤。


后,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徐某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批准逮捕。


反思


事实上,近年来保姆在看护婴幼儿、老年人时,存在虐待行为的现象绝非偶然。当着家人的面一套、背着家人则立马翻脸,恶语相向,甚至拳打脚踢。究其原因,一方面,家政行业鱼龙混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人员毫无职业素养,目无法纪,丧失基本的良知,仅仅将保姆工作看作赚钱谋生的手段,稍有不快便将情绪发泄到被看护人身上;另一方面,监管机制和法律追责的长期缺失,导致部分人员存在侥幸心理,胆大妄为,将虐待行为视同儿戏,无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结尾


笔者认为,在“少子化”现象和“老龄化”程度日益严重的今天,尊老爱幼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当得到更好的传承。而保姆虐待婴幼儿、老人的行为不仅严重伤害被虐待人的身心健康,严重损害被虐待人家庭成员的情感,也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背道而驰,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而不应当仅仅因为被虐待人伤情没有构成伤残就蜻蜓点水,“罚酒”了事。


刑事追责的目的并非为了惩罚而惩罚,北宋文学家欧阳修言:“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我们希望通过对虐待被看护人罪相关立法和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能够足以警醒、教育个别人员“迁善远罪”,遵守最最起码的道德良知和职业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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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王超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 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

● 业务领域: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争议解决,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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