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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礼让斑马线、文明我点赞”—灵武交巡警在行动!

2017-07-15 平安灵武


礼貌使得有礼貌的人喜悦,也使那些受到人家礼貌相待的人们喜悦!

——孟德斯鸠

当行人踏上斑马线时,行经的车辆在斑马线前停车并招手示意行人先行;当车辆在斑马线前停车让行时,行人快速通过斑马线并向车辆驾驶员点个赞……这一幕是否让你觉得暖心?


为认真贯彻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7月14日,灵武市交巡警大队在市区中兴街开元门口路段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灵武交巡警通过利用执法记录仪分别在人行道两边视野较清晰的位置进行现场拍摄取证,同时远距离设立南北两个检查点。对中兴街开元门口前路段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进行拦截、查处,并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行动中,交巡警共查处不礼让斑马线车辆21辆,现场劝导教育驾驶人15余人次,进一步营造出浓厚的整治氛围,有效减少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为礼让点赞!!!车让人,人快走,礼让行人就是礼让自己,礼让行人就是礼让你的亲人。每个人都让一让,就可以让出一份安全、让出一份文明、让出一份和谐、让出一份幸福。我们也希望斑马线上的礼让行为越来越多,让斑马线真正成为文明线、安全线。

当你开车靠近斑马线时,请你关心一下从你面前经过的无助的老人、孩子、残疾人,停下汽车,让他们先过!

这个夏天天气太热,我们不却温暖,但是我们还是希望这温情的一幕多一些,让爱心传递!


伸出你的大拇指,为礼让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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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链接



开车途中路遇加塞抢行,你痛恨吗?

在斑马线上看见不礼让行人的司机,你厌恶吗?

驾驶机动车随意车窗抛物的行为,你鄙视吗?

没错,碰到这些情况,

小编跟你一样义愤填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将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礼让行人,斑马线前看文明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如何认定?如果遇到行人停止或者示意车辆通过时怎么办?


   解答:根据相关规定,行人、机动车在行经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应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在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必须在斑马线外停车让行。如果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则认定为不礼让行人。交警在查处时不以单张照片进行认定,而是采取全程录像并截图的方式进行取证。如果行人在斑马线外停滞不前或主动示意车辆先行通过时,将不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


礼让行人,斑马线前看文明

机动车遇行人冲红灯、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怎么办?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由于行人相对于机动车属于弱势交通参与者,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在任何情况下发现行人横过道路,都应当避让,以确保双方安全。

礼让行人,斑马线前看文明

机动车遇到同向并行车辆正在停车礼让时怎么做?

  解答:驾驶机动车时,遇到同向并行车辆停车礼让行人时,不可从其前方超车,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如因超车发生交通事故,则该超车行驶的机动车负全部责任,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将负刑事责任。


礼让行人,斑马线前看文明

有人担心如果行人很多,车辆停车让行无法通过斑马线怎么办?

    解答:在行人较为密集的路段,人流较大的斑马线均有信号灯, 机动车、行人应按信号灯行驶。对于一些人流相对较少的路口,人流并非持续不断,因此,机动车在这些没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要停车让行。
  在马路上经常会出现私家车不注意路上是否有行人就直接疾驰而去,对于人群这种不稳定因素,是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的,司机们要谨慎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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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声音

近期,公安部交管局专门下发通知,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迅速行动,从严查处机动车不避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一些媒体也展开了相关报道。今天我们继续来看一看,媒体评论的观点有哪些。


北京青年报:“礼让斑马线”应成为文明常识


《北京青年报》2017年06月16日A2版《今日社评》 特约评论员

在交管部门的强力整顿之下,一些司机会激活沉睡许久的守法意识,不敢再为所欲为。守法守规,不是守给别人看的,而应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出于对自身的保护,也出于对公共安全的守卫。捍卫法治理念,除了外部约束,也需要自我省思,需要将自律进行到底。

北京市交管局透露,去年本市因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造成的交通事故,共18人死亡。从昨天起,交管部门正式启动路口秩序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强力推进路口交通秩序整治,重点针对斑马线、停止线“两条线”,倡导停车不越线,礼让斑马线。


整顿路口交通秩序,以“四个一律”为主要抓手。“四个一律”指非机动车、行人一律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非机动车一律在停止线等候放行,停车不过线;车辆、行人一律按照分道行驶;转弯车辆一律依法避让直行车辆、行人。交管部门以此寻求突破,是经过调查之后的把脉问诊,更是痛下决心之后的对症下药。同时,这一行动既可捍卫法律法规尊严,更能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


  “四个一律”本是交通法律法规的常识,但不少人偏偏藐视法律法规、拒绝常识,比如闯红灯。拿交通法规不当回事,难免处于险境之中,有人因而付出生命代价。有人说,马路如同一个国家的脸面,展现着一国的社会人情;它又如同一面镜子,或多或少地折射出一地的文明程度。无论是行人还是驾驶员,在守法中提升文明,整个社会的文明指数就会更高。


此次,北京市交管部门特别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以及非机动车在路口停车越线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进行纠正处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未停车让行的,认定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处罚,并按规定记3分。对于那些不守法规的机动车司机来说,不被处理就很难长记性,不被法规的刚性威力所规束,就很难敬畏交通法规。


有些人视交通法规为无物,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对交通法规不熟悉,甚至不了解,比如一些北京车主没有仔细研读并牢记《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具体条款。不管什么原因,不真正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都不是称职的司机。二是尽管熟稔相关法规,但总是有意无意地不遵守,长久以来发现违法成本低,不遵守也没有承担相应成本,于是更加心安理得,甚至肆无忌惮地拿相关法规不当回事。对这种偏见,交管部门有权力依法执法,予以纠正;对相关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也有责任依法处理,不留情面,为其撕开制度口子。


在交管部门的强力整顿之下,一些司机会激活沉睡许久的守法意识,不敢再为所欲为。守法守规,不是守给别人看的,而应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出于对自身的保护,也出于对公共安全的守卫。捍卫法治理念,除了外部约束,也需要自我省思,需要将自律进行到底。举凡那些“老司机”数十年零交通事故,不就因为心中时刻绷紧安全弦,因为法在心中、路在前方吗?


不能等到出事了,才唤醒麻木的心灵;也不能等到交管部门整顿了,才知道守法是正道。做合格公民,先从守法开始。如果是司机,就应该重温那些交法中的常识,比如,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再比如,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如果是行人,起码做到不闯红灯。对于任何一个稍有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的公民来说,做到这些绝非难事,就看有没有兴趣做,愿不愿意真正做。而从法律的硬性规定看,公民没有理由不做到。


公民的守法意识不是一天就能培养出来的,这就需要交管部门的整顿行动坚守“常”与“长”——在经常抓上做文章,在长期抓上下工夫。而彻底根除相关交通违法现象,则需要在全社会中涵养规则意识。规则意识与社会治理息息相关,也与社会大环境烘焙有关,与制度约束有关。唯有形成合力,让规则意识在心中生根,我们的社会文明风貌才更值得期待。


人民网评:以法治刚性守护斑马线安全


人民网-观点频道 文 / 邓海建(2017年6月19日)


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但不减速反而抢行,已在不少地方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交通乱象。日前,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各地重点围绕不礼让斑马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启动集中整治。


这些年来,“礼让斑马线”里的一个“礼”字,活生生把法律义务降格成了道德责任。好像在斑马线面前,机动车踩不踩刹车都是很自由的事情。殊不知,斑马线前减速慢行并非高级的道德责任,而是基本的法律义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驾照考了,常识学了,有时候在斑马线面前,却成了“谁牛谁先过”。


斑马线是生命线,却难保生命安全。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近三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总量的90%。环保部日前公布的《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7)》显示:我国已连续8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截至2016年底,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9亿辆,机动车驾驶人已经达到3.6亿人,预计未来10年新增驾驶人仍将以每年2000万人的速度增长。倘若斑马线前不减速反而抢行的“坏毛病”改不了,概率上推算,还会有多少人命丧斑马线呢?


斑马线上的安全问题,大概有两个层面:一是意识。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较为突出,行人“中国式过马路”也不鲜见;二是硬件。一些城市特别是城郊接合部存在信号灯周期太短、交通监控等道路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合理等问题,客观上也造成了行人过街不方便。长此以往,“车让人、人让车”的文明交通环境反倒成了一种奢望。硬件上的短板好解决,观念上的惯性最难纠偏。


近年来,浙江乐清等地都推行过给主动礼让的司机发油卡或现金等奖励措施,可惜效果并不太美好。于此而言,执法还需更果断。一方面是严格执法,借助监控抓拍等技术手段,增大人力物力投入,严查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在对等路权的基础上,亦要严管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酒驾醉驾乱象痴缠拖延无数年,最终在严刑峻法下收敛气焰,“抢道斑马线”等顽疾,恐怕也非无药可解,关键还得看从何着手、何以着手。


有一个共识须待厘清:“礼让斑马线”,首先是法律义务,然后才是行为美德。从自行车王国走向汽车大国的时候,守护好斑马线安全,汽车文明大国才会更有指望。


光明日报:让“礼让斑马线”成刚性规定


《光明日报》2017年06月20日 02版 《网言》作者:堂吉伟德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近3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事故的90%。

车与人相比较,处于强势地位,因而“车让人”不但是一种文明行为,更是一项法定义务。不过一些机动车驾驶人员往往“宁抢三分,不让一秒”,在路过斑马线时反倒加速抢行。表面上看,机动车在斑马线上抢行属于“驾车陋习”,实际上则是法律实施不力下,缺乏最基本的敬畏。文明习惯的形成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除了日常的教化外,还必须辅以严厉的法律处罚,用罚管来鞭策和促进。唯有提升了法治水平,违法者不再心存侥幸而做到心中有戒,文明习惯才会日渐形成。让“礼让斑马线”成刚性法条,已成破题的关键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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