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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召开执前督促工作新闻发布会,给欠债人提了个醒

为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西湖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在审判环节全流程引导和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大力开展执前督促工作,实现诉源治理在执行领域的有效延伸,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0月27日,西湖法院召开执前督促工作新闻发布会。西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倪惠岗发布执前督促工作,特别是西湖法院作为首家试点法院率先实施“执前督促智能化项目”以来取得的成效及相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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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成果

西湖法院“执前督促智能化项目”于今年6月上线、7月运行,截至2020年10月20日,共督促2190件案件,涉及860名被申请人,总案件标的金额4037万余元,催收到位金额1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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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数据

“执前督促智能化项目”全流程自动化,在不增加人力工作的基础上,有效提升执前督促工作效率。

“执前督促智能化项目”一天可拨打320通电话。“执前督促智能化项目”外呼时间段为工作日的9时至20时,平均每2分钟拨打一通电话。随着项目的完善,批量外呼的效率大大提升。

185件案件、45人失联修复成功。对被申请人电话号码缺失、空号停用等无法联系情况,通过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实名登记的电话号码、户籍信息等进行失联修复,对被申请人起到了威慑作用,也较好破解了失联规避执行的难题。

100 人接听电话后能够部分履行或全额履行,占比达11.63%。部分被申请人在法院催收后有意愿且有一定能力履行法律义务。

标的额在5万元至10万元间督促效率高。在督促的860人中,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接通率占比最高,比例为58.39%。在督促成功的100人中,即部分履行和全额履行的被申请人中,标的额在5万元至10万元的占比最高,比例为43.00%。

人工介入履行率较高。除“执前督促智能化项目”的自动督促外,督促员人工督促的497件案件中,督促成功率近10%,催收到位金额554万余元。为提高执前督促的效果,针对被申请人有履行意愿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人工干预介入也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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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督促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市中院工作部署,9月底,西湖法院试行在审判阶段向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发送《自动履行指引及拒不履行后果预告书》,截至10月20日,已发送300余份。


自动履行可获得正向激励

法律文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可直接向对方当事人履行,也可联系审理法官履行。一方当事人要求履行的,审理法官应及时告知收款账号,并在收款后及时发还对方当事人。


对自动履行完毕、不需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当事人,人民法院可通过出具自动履行证明、发布诚信履行名单等方式进行正向激励。


拒不履行的将依法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对于符合执前督促条件的,人民法院可先行执前督促其履行,通过自动发送短信、语音智能外呼、人工干预介入等方式执前督促履行。执前督促不履行的,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采取以下措施:


NO.1 

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NO.2 

查封、扣押、冻结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NO.3 

根据情节轻重,实施拘传、罚款、拘留措施;

NO.4

联合信用惩戒。包括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限制出境等,人民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还可以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NO.5

对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妨害公务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西湖法院将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最终目标持续奋斗,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加强案件源头治理,加强执行各类强制措施的运用,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推进“AI智能化执行”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长效机制,为“重要窗口”建设贡献法院力量、展现法院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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