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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 悟思想 | 百年医卫(二)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新时代的卫生健康事业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结合四川卫生健康系统实际,省卫健委直属机关党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联合在委官微上推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学党史、悟思想'主题宣传教育”专栏,专栏将按照“百年峥嵘——党的一大到十九大”、“传承红色基因——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中国共产党重要历史事件回顾”、“中国共产党与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党史趣话”五部分,每周1-2期,覆盖2021年3月至12月进行发布。


百年医卫(二)

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新时代的卫生健康事业


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等







保障人民健康,实现全民健康,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就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最终目标和最高理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国情的卫生政策和工作方针,不断探索推进一系列卫生改革措施,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卫生事业发展观和实践观。


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曾长期生活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黑暗统治之下,内乱不断、外患深重,疫病横行、缺医少药,医疗卫生与人民健康没有保障。人民体质普遍羸弱,生命健康状况恶劣。


1921----1949年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十分关注卫生工作,坚持以人民谋利益为己任,把保障人民健康同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



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并通过了党的纲领,其中第七项明确提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福利的要求。


1927年南昌起义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军民围绕解决部队战斗伤病和群众疾病卫生两大现实任务,开始了医疗卫生实践。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提出以“彻底改善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彻底的改善农民生活”为目的的具体措施,我们党领导制定的宪法性文件开始涉及医疗卫生。



1933年11月,毛泽东在《长冈乡调查》中指出:“疾病是苏区中一大仇敌,因为它减弱我们的革命力量。如长冈乡一样,发动广大群众的卫生运动,减少疾病以至消灭疾病,是每个乡苏维埃的责任。”


延安时期,边区医疗卫生发展较快,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边区政府制定了《卫生委员会组织条例》《预防管理传染病条例》等多项法规。1941年11月17日,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其中第十五条规定:“推广卫生行政,增进医学设备,欢迎医务人才,以达减轻人民疾病之目的,同时实行救济外来的灾民难民。”这是我们党领导的人民政权第一次在宪法性文件中直接规定医疗卫生。


1946年4月23日,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其中第二部分“人民权利”第三条规定:“人民有免于愚昧及不健康的权利”“发展卫生教育与医药设备”,开创性地将人民健康上升到基本权利范畴,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1949年----1978年

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医疗卫生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了从根本上扭转我国医疗卫生的落后局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党和国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事业。



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我们党就把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摆到重要议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推广卫生医药事业,并注意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主席指出:“必须把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看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极力发展这项工作”。


1950年8月,1950年8月7日-19日 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召开。会议确定“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为新中国卫生工作三大原则。


1952 年,毛泽东同志发出“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的号召,随后一场爱国卫生运动在全国开展起来。


1954年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第四十九条对国务院职权进行了列举,其中第(九)项为“管理文化、教育和卫生工作”。



从这时起,国家大力发展基层医疗卫生力量,到“文化大革命”前,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到20.7万多个;全国城乡卫生医疗网基本形成;通过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天花、霍乱、血吸虫病、疟疾、鼠疫、麻风病等疾病,有的被灭绝,有的得到有效防治,人民健康状况明显改善。通过各项措施实践,我国成功发展出一个以预防为主、革新性的医疗卫生体系,在推进民众的健康与长寿方面取得重大进步。



1978年----2012年

1978年12月18日,我们党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制定了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即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中西医并重,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1982年宪法对我国医疗卫生作出新的全面规定,其中,“卫生”这一概念前后出现9次。第一章“总纲”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第七十条中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中包括“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


1984年9月2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6年12月2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89年2月12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持续不断地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向前发展。


1994年2月26日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996年12月9日,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建国以来的第一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强调新时期卫生工作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今后15年卫生工作的任务及改革发展目标。


1997年,党的十五大制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将“卫生体育事业”改革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的重要内容。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003 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指出,公共卫生建设工作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这次修宪在第十四条增加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社会保障制度和人权原则入宪,推动了我国宪法关于医疗卫生事业规定的发展完善、与时俱进。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正式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奋斗目标,对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作出了全面部署。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面启动新一轮医改。改革的基本理念是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从制度上保证每个居民不分地域、民族、年龄、性别、职业、收入水平,都能公平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党的十八大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障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作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部署,将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纳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进一步更新医疗卫生理念、拓展医疗卫生布局、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升级为卫生健康事业。


2013年,全国311个县(市)也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机制等方面改革。各地通过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预约诊疗和分时段就诊等措施,控制医疗费用,方便群众就医,提高服务质量。


2015年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0年提高了1.51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由35.29%下降到29.27%,80%以上的居民15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点,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显著提升。



2016 年8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了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新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


 2016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国民健康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其战略定位是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促进健康融入所有公共政策制定的全过程,战略目标是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实现更高水平的全民健康。



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


2019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这部法律定位为卫生与健康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大健康”的理念,着重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标志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十三五”规划制定以来,党中央坚持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理念,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如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揽全局、果断决策,领导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打响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习近平同志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全国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将对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产生深远的影响。



回顾新中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卫生工作对我国发展和建设的最突出贡献就是始终紧跟时代主题,不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亦或是改革开放后,卫生事业的发展都全力贯彻落实了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民族长远发展高度来谋划卫生与健康事业。中国的卫生健康事业必定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主办单位/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

/承办单位/
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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