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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四):深化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减证便民”行动




为最大限度为办事群众

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我委多措并举,

切实深化卫生健康行政审批

“减证便民”行动。


今天,“我为群众办实事,四川卫健在行动”系列报道↓↓↓


深化卫生健康行政审批

“减证便民”行动


我委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部署,聚焦群众办事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以最大限度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为目标,多措并举,切实深化“减证便民”行动。


一是取消自设材料

围绕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为规避行政部门责任而自行设置的申请材料,直接取消37个事项共54项申请材料,不再作为审批依据。


同时,在今年完成升级改造的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3.0版中,将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已取消的材料全部标注为“减”,通过公开透明方式,确保各级审批部门全面落实减材料工作要求。


二是推行证照共享

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原则,今年7月,组织全省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推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电子证照扫码共享应用。


9月,通过省一体化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天府通办“APP”,在政务服务、执法检查、市场经营和社会化生活等领域全面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献血证等17类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等效力。


10月,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全面推行本部门和跨部门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将省一体化平台中55个事项涉及单采血浆站执业许可证、血站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6类电子证照的申请材料全部标注为“免”,不再硬性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纸质证照原件或复印件。


三是实行告知承诺

为高效办理新冠病毒临床样本运输许可,助力新冠疫情防控,今年,在省一体化平台中将该许可事项拆分为“提交容器材料承诺书”和“提交容器合格证书”两种申请情形,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材料提交方式。


将首次申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所需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证明也纳入告知承诺范畴。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简化群众办事申请材料。


此外,省本级窗口还通过行政协查方式,代申请人获取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卫生机构(组织)代码和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医务人员工作经历证明,让办事群众少跑路、不跑路。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创新“减证便民”方式,扩大“减证便民”范围,不断提升群众办事获得感、体验感。



来源: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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