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90后网红被指恋童癖,这是罪恶还是病态?

2017-07-27 买园园 法律博客

当全社会都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都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孩子在未来成长的道路上,才能享受到应有的社会安全。


文 | 买园园

来源 | 法制日报——法制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f0530y33pz2&width=500&height=375&auto=0

(许豪杰接受专访:承认卖“原味”但否认恋童癖)


一个认证为“作家”,曾获得《超级演说家》全国季军,因为制作原创视频而打响知名度,在微博上拥有50万粉丝的90后网红许豪杰,近日,在网上陷入了舆论危机。


7月16日,豆瓣网友在网上发文,公开指明许豪杰疑似恋童癖。帖子发出之后,一石激起千层浪,立刻引起舆论的广泛讨论。此后,许多网友也纷纷加入爆料“队伍”,爆出“他在网上有偿邀约未成年人陪其外出游玩”、“疑似开设儿童色情网站”等内容,为许豪杰是恋童癖增加了不少“实锤”。


7月18日,许豪杰在微博上发表视频,表示网友对其作出的种种指控,皆为“移花接木”的虚假不实信息,是一种恶意诽谤行为,并且他贴出了律师函,表示对于网友的爆料,他已经委托律师进行起诉,责成涉事网友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全部虚假信息并致歉。


 

90后网红被爆料为恋童癖


据悉,豆瓣网友“沉默如海”是最早在网上爆出许豪杰疑似恋童癖的人。他于7月16日,在网上发文《怎么能想到我喜欢的微博大V竟然是恋童癖》揭起此次网络大规模“扒皮”的序幕。从网友对许豪杰爆料的内容上看,主要涉及以下两类证据。


第一类证据,许豪杰在微博以及ins上关注了大量疑似传播、贩卖儿童色情图片的帐号,在微博上转发大量含有儿童色情的视频图片的微博,并在其上发表隐晦文字。据法制网记者调查,许豪杰所关注的疑似恋童的账号中,有不少是有组织有规模的私下传播有关恋童的隐蔽资源,有的账号则公开在简介里表明了其对于男童超出常人喜好范围的关注,并且贩卖男童各种贴身衣服和鞋袜。


另一方面,许豪杰被网友爆料,他疑似是一家名为“正太”网站的创立管理者。在爆料文章中指出,该网站大致有“正太短视频首页”、“正太自制短片”、“正太熊孩子真会玩”、“正太角斗场”等几个栏目,疑似是一个付费传播儿童色情资源网站。


爆料人称在工信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中查询到,该网站于2016年6月28日审核通过,负责人姓名为许豪杰。同时该网友在另一WHOIS查询系统(查询域名的IP以及所有者等信息的传输协议)中也查到,该网站的注册人、管理人为xu haojie,并且该查询系统显示了“正太”网站的注册管理者包括注册者qq号等个人信息。本网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该qq号内容,可以在一家摄影类分享网站Flicker,一个名为“豪杰 许”账号的个人信息中找到;而该账号所填的注册邮箱地址,又和许豪杰已经废弃不用的搜狐博客上个人简介中所填的信息吻合。这串环环相扣的证据链,则表明许豪杰和该“正太”网站可能具有一定程度地关联性。


目前,法制网记者无法通过网友所爆料的网址打开这个名为“正太”的网站。


 

儿童色情网站的设立者罪责难逃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成员、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赵辉律师向法制网记者表示,恋童癖是一种不正常的性取向,但它是否涉嫌违法甚至犯罪,还要看恋童者所实施的具体行为而定。“如果只是单纯地关注儿童色情帐号,浏览、观看儿童色情图片,这种行为构不上犯罪,只能从道德领域对其进行评价。”因为目前我国《刑法》还没有专门针对儿童色情物品作出认定标准,所以还很难将网友所认定的儿童色情视频图片和《刑法》所定性的淫秽色情物品划上等号。但是赵律师指出,如果许豪杰评论转发,已被法律认定为淫秽色情物品的儿童视频及图片,他的行为则属于传播淫秽物品,若情节严重,则涉嫌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


赵律师指出,因为“正太”的网站无法打开,所以目前没有办法对上面内容的性质、它是否以传播儿童淫秽色情视频图片进行牟利,以及该网站是否涉嫌犯罪作出清楚地判断。赵律师表明,如果该网站的内容经过有关司法部门调查核实,确实运载着大量儿童色情视频和图片,并以供注册网民付费下载观看的话,那么该网站设立运营者的行为有可能涉及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如果是免费下载,则注册运营者的行为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父母应对侵犯孩子隐私权的儿童色情网站追责


北京中恒律师事务所王毅伟律师认为,如果“正太”网站涉嫌传播儿童色情的情况属实,则公安机关应立即立案侦查有关情况,以追究该网站设立运营者的刑事责任。


王律师指出,上传图片所涉及的当事者虽然是未成年,但是他们同样拥有隐私权。网站设立经营者若没有经过他们允许,将载有他们信息的图片视频进行上传,以供他人下载观看,则严重地侵犯了这些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所以,他们的监护人应该立刻站出来对这类网站进行举报,并代其起诉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此外,王律师说,有关机关审批通过这样一家涉嫌传播儿童色情的网站,则具有难以推卸的责任。


我国立法对于儿童性权利保护的规定亟待加强


赵辉律师认为,我国法律虽然禁止有关儿童淫秽色情信息的制作、传播、走私和贩卖,但是在立法上并没有将相关内容单独列出来以明确从重、从严处罚。由于立法的缺失,导致在我国单纯地观看浏览儿童淫秽色情网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在很多国家的刑事立法中都规定,如果持有、浏览、阅读、观看儿童色情网站的这类行为达到一定的量,则涉嫌触犯重罪。这些国家立法如此设立的初衷,显然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对比之下,我国立法对于有关儿童性权利保护的规定亟待加强。


  

后记


虽然恋童是一项世界性的议题,但是目前对其定性为“罪恶”还是“病态”还是存在难度。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从单纯恋童的心理状态发展为外在对儿童进行性侵的话,那么对于被害者身心所造成的损害则是无法估量的,受害者可能要花很多年甚至一生的时间才能摆脱被性侵犯的阴影,也有可能终其一生努力也不得。台湾美女作家林奕含因为幼年时遭受辅导老师性侵犯,始终无法从被侵犯的阴影中走出来,而身患严重抑郁症,最后以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年轻年仅26岁的生命,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


不能让孩子感受到一个相对安全的社会环境,是社会每个成年人的遗憾。所以,为了避免孩子在本该最无忧无虑的年龄,遭受到人性中最黑暗罪恶的悲剧再次发生,我们必须立刻行动起来。


除了在相关立法方面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对性侵儿童的罪行必须严惩之外,我们还需加强对儿童的性知识的教育普及,完善、扩充现有的儿童心理辅导体系;作为父母,必须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努力使自己成为孩子愿意倾诉的对象,以及受到性侵犯后而寻求帮助保护的坚实后盾。当全社会都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都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孩子在未来成长的道路上,才能享受到应有的社会安全。



本期编辑 | 白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