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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鄙夷刘鑫的懦弱,但不能以“正义”之名行网络暴力

2017-11-14 诗睿 法律博客

正是出于对刘鑫“忘恩负义”做法的无法认同,网友们自发地在网络上声讨刘鑫,一时间,群情汹汹斥责她的不当行为。每个人都可以站在道德角度对她这样的行为嗤之以鼻,笔者并不反对。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就可能要超出我们的控制范围了……


文 | 诗睿

来源 | Three诗睿的法律博客(法律博客特约撰稿)


最近媒体对遇害留学女学生江歌案的报道铺天盖地,如同她被室友的前男友杀害的事件刚曝光时一样引发网友大量关注。江歌遇害294天后,江歌母亲与其室友刘鑫首次会面的视频再次点燃了网友们的情绪。


江歌母亲最不能释怀的一点在于——江歌室友刘鑫是否因将江歌关在门外而致其被前男友捅死。网友认为,刘鑫作为江歌生前的室友,也知道当时最后的情况是怎样的,江歌某种意义上确实是因刘鑫而死,刘鑫却消失长达半年,没有向江歌母亲当面解释,也一直没有去看望江歌的母亲。她本应照顾好江母,尽量多陪伴她度过难过的时光。作为一名有血有肉的成年人,刘鑫却没有表现出对江歌的死感到内疚和痛心。难道,承认自己受到了他人的恩情就这么难吗?



正是出于对刘鑫“忘恩负义”做法的无法认同,网友们自发地在网络上声讨刘鑫,一时间,群情汹汹斥责她的不当行为。每个人都可以站在道德角度对她这样的行为嗤之以鼻,笔者并不反对。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就可能要超出我们的控制范围了——在部分自媒体作者的推动下,有网友在网络上用粗俗的话咒骂、侮辱刘鑫一家;也有网友找出刘鑫的家庭住址和电话,对她不断骚扰;在此次事件的影响下,她丢了工作,再也不敢出门。


因为自认怀有正义感,所以大家成为网络暴民也没关系吗?如果每个人都站出来说自己是正义的,要通过人肉搜索、网络暴力来审判身边所有的非正义行为,又是什么样的景象呢?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道德是最高限度的法律,正因为如此,我们并不能依据道德标准来考虑是否把她关押起来判无期徒刑。如果唾沫能够杀人的话,也许她已经没有存活的余地。诸如其他因不堪承受网络暴力而结束自己生命的案例来说,难道只有把人逼到走投无路的境地才是大家最希望看到的吗?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你可以发表你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可以吐槽、谴责非正义的行为,但是也请不要用骚扰、人肉等方式侵犯她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合法权利。


你可以用鄙夷的态度来评判她的行为,但并不能因此抱着朴素的正义观来“替天行道”。



本期编辑 | 胡仲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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