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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是否掏空居民财富?是否降低消费能力?

连岳 连岳 2019-04-07

Georges Seurat,Hospice and Lighthouse


11月24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经济学院与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布《中国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2018-2019)》报告称:

 

中国消费者在房地产去库存中债务率大幅度上升,消费基础受到严重削弱。新一轮去库存将储蓄存款相对薄弱阶层的可利用资金,基本上全部投入到了房地产市场。

 

报告认为,消费者在房地产去库存中债务率大幅度上升,消费基础受到严重削弱。目前居民财富基本上被房地产掏空,广大中产阶级和中下收入阶层被房地产套牢。

 

这份报告,我唯一同意的一点是,还房贷很辛苦。这句话其实什么时候都成立,就像地球人说太阳会从东边升起一样。古今中外,历朝历代,有自己的房子,都不容易,都是人生的大事,用了一生努力,未必能够实现。

 

中下阶层普遍有房子,这是人间奇迹。任志强先生曾披露一个数据,据2011年城市家庭住房私有率显示,最低收入户为78.8%、低收入户为84.5%,高收入户为90%,最高收入户为90.7%。当然,中下阶层的房子可能会差一点,小、破、旧,没有电梯,没有卫生间,但毕竟有了自己的房子,退,可遮风挡雨,进,可更新迭代。这是什么盛世都没有的成就,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一个人又要有房子,又要轻松。这种不知人间疾苦的观念不知什么时候流行起来了,这是在毒害年轻人,让他们在该奋斗、该节俭、该辛苦的黄金岁月,做许多不劳而获的白日梦,最后成了只会抱怨的废物。

 

买房子苦,还房贷苦。这是天理,接受吧。

 

这类报告主要的错误,是不知道常识。

 

首先,买房子,百万级千万级的开支,可以说是人生最大一笔买卖,不是消费是什么?每月还房贷,当然也还是消费。衣食住行,吃喝玩乐,其他都是消费,为什么偏偏“住”就不是消费?

 

我们知道,一个人要还房贷,他更有赚钱的动力,更热爱工作,甚至更在乎自己的健康。他靠什么赚钱?靠提供服务或商品。如果无人购买他的服务或商品,他就赚不到钱。这样推理两步,有意思的结论就来了:他人购买商品或服务,就是消费。也就是说,一个为了还房贷而更努力工作的人,最终增加了消费。

 

房贷,替一个人锁住了财富,替社会增加了消费,被完全抹黑了,这个认知悲剧,成为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的阻力,很可惜,不然中国可以进步得更快。

 

还有,一个人不想拥有房产,这个选择权始终是有的,并没有人最终能够强迫你当所谓的房奴,丈母娘逼你?你不娶她女儿就是了。

 

自由选择,自愿交易,这种状态的人、市场与国家,都是最好的,要坚持这种原则,没什么特殊的商品,包括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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