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公布!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实际,强化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客观评价、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较强、身心健康的考生。
二
组织管理
研究生院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受理考生申诉。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严格根据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三
复试资格
(一)复试分数线
1.普通考生:不低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的国家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复试分数线:单科(满分=100)不低于30分、单科(满分=150)不低于45分、且总分不低于251分。
(二)复试比例及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1.2。
各招生学院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各专业(方向)的复试名单。上线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领域),所有上线生源均可参加复试。
(三)关于加分政策
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考生等,其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
四
复试内容
复试统一线下进行,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全程录音录像。
(一)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请此类考生在复试前与招生学院取得联系。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我校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参考书目公告》。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一般包括外语水平(20分)、专业基础(30分)、综合素质(50分)等三部分内容。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1.外语水平
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口语表达及专业英语水平。
2.专业基础
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以及科研创新成果等。
3.综合素质
主要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
面试具体方式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并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布。
(三)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
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
(一)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二)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三)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交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持境外学历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五)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
(七)其他附加复试材料(具体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
调剂
我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并将根据上级有关政策依据制定调剂工作办法,提前对外公布。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将于4月8日开通。请考生及时关注肇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七
录取
(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各学院按照以下计算公式得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凡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各专业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按顺序录取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学院可结合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录取细则。
(三)有关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复试与录取工作。
今年我校继续招收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教师专项计划考生,招收8人。相关复试录取方法请查看相关专业招生学院复试方案。
详情请查看《肇庆学院2024年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研究生层次)专项计划公告》,网站链接:https://yjsc.zqu.edu.cn/info/1011/1210.htm。
(四)我校非全日制专业方向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六)待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招生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拟录取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
工作纪律
(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
学校按照“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的原则强化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研究生院与纪检监察部门协同开展复试监督巡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实行复试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生源调剂需求、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由研究生院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申诉制度
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学校和招生学院对考生申诉问题及时受理及调查处理。
(四)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
咨询与申诉
(一)咨询方式:
肇庆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
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758-2716770;
电子邮箱:zquyzb@zqu.edu.cn。
(二)申诉方式
肇庆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58-2716180;
电子邮箱:jjjc@zqu.edu.cn
十
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国家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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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研究生院
制图排版:李伊曼 董又莹
执行编辑:谢美琪
责任编辑/初审:刘祎妮
复审:陈伟林
终审: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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