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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美创始人张文中案改判无罪,释放高层重视产权保护信号

鲁伟 王丽娜 财经杂志 2018-07-13

专家称,张文中案再审与以往不同,过去最高法院再审的主要是杀人、强奸、抢劫等刑事犯罪,这次再审纠正的是经济犯罪,并且属于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方面的案件,这说明最高法院加强人权保障、纠正冤假错案发展到新的阶段。同时,也释放出高层对企业家保护、产权保护重视的信号。

(图片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微博)


《财经》记者 鲁伟 王丽娜/文 李恩树/编辑

 

蒙冤十余年的物美创始人张文中终获无罪。2018年5月31日,最高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美集团)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时隔十余年再审改判



2006年,时任物美集团董事长的张文中被中央纪委调查,后被移交司法。20071225日,因涉嫌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张文中被河北省衡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同被公诉的还有涉嫌犯诈骗罪的物美集团原行政总监张伟春,及涉嫌犯单位行贿罪的物美集团。


2008年10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审理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50万元;张伟春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物美集团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530万元;张文中、张伟春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均提出上诉。


河北省高级法院于2009年3月30日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对张文中诈骗罪量刑以及决定执行刑罚部分,认定张文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他维持原判。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最高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并依法组成五人合议庭,于2018年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再审中,张文中、张伟春及其辩护人、物美集团均认为各自行为不构成犯罪,要求依法改判无罪。


5月31日,最高法院经再审认为,物美集团作为民营企业、具有申报国债技改项目的资格,其以诚通公司下属企业的名义申报,并未使主管部门产生错误认识;物美集团申报的物流、信息化项目并非虚构;物美集团违规使用3190万元贴息资金,不属于诈骗行为。


最高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定罪量刑错误,建议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


张文中案是最高法院公布的第一批三起重大涉产权再审案件的其中之一,另外两起再审案是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案;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纠纷案。张文中案是最高法院三起重大涉产权再审案中第一个改判无罪的案件。

 

保护产权样本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表示,张文中案是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敏感案件,该案纠正的难度也相对比较大,此次该案再审并最终平冤,可见最高法院对产权保护和企业家权益的重视。


在陈卫东看来,张文中案再审与以往不同,过去最高法院再审的主要是杀人、强奸、抢劫等刑事犯罪,这次再审纠正的是经济犯罪,并且属于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方面的案件,这说明最高法院加强人权保障、纠正冤假错案发展到新的阶段。同时,也释放出高层对企业家保护、产权保护重视的信号。


陈卫东说,此前对张文中案的申诉,最高法院并未发回重审,而是在去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最高法院以此向全国各级法院树立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样本案件“希望全国各级法院都能真正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产权保护的精神,改变产权纠纷冤错案件再审难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对《财经》记者称,相比较杀人、强奸等暴力刑事犯罪案件如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的平冤,涉及民营企业的经济犯罪案件往往更为复杂,“改判无罪后,如果后续的赔偿及追责问题落实好,能真正给企业家塑造起一个健康的、公平的营商环境。”李曙光说。


据悉,张文中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已执行罚金及追缴财产的返还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将及时执行判决,把已经执行的罚金和追缴的财产发还物美集团和张文中等人。


对于国家赔偿问题,法庭宣判后,审判长已向张文中等作出释明,可以依照《赔偿法》的规定向河北省高级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如申诉人提出申请,相关赔偿程序将依法及时启动。


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称,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民营企业在创造社会财富、促进社会就业、增强综合国力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方一段时期也确实存在对民营企业不公平、不合理对待的现象,对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设置了不少门槛,导致民营企业在与国有企业的经济交往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一些民营企业家为寻求企业发展,不得不采取挂靠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方式,也就是俗称地“戴红帽子”,在经营过程中有一些不规范行为。对此,应当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


该负责人表示,张文中案件的改判,依法保护了企业家的合法权利,维护了公平正义。同时,要深刻吸取教训。下一步,最高法院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大涉企业家产权错案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二是深入剖析涉产权错案产生原因,健全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错案的发生;三是加强对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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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黄姝静  shujinghuang@caij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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