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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贵阳这些餐馆还有“最低消费”,记者暗访,服务员说了实话…

百姓关注 百姓关注 2019-03-28


零度调查带您零距离接近真相


家里招待客人,朋友之间聚会

抑或是公司搞接待

为了方便省事

找一家菜品不错

环境又好的餐馆

定上一间包房

往往成为了现在比较普遍的一种选择


然而,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到

在这样的消费活动当中

不少餐饮企业的经营者

却给消费者设下了一道不公平的门槛

 


贵阳的王女士

在一家公司负责接待工作

这样的工作性质

她经常会与贵阳的各大中低餐馆打交道


王女士:从去年底开始,我们公司经常会有领导过来,完了之后我们就要去订餐。

然而

在长期接触的过程中

她发现不少餐馆

都存在一个共同的现象



王女士:因为所有的订餐都是由我去做的,其实公司也会有一些限制的,但是很尴尬,我去定包厢的时候,会遇到一个最低消费。


“最低消费”

顾名思义就是必须

要消费到店家所规定的最低额度

王女士说

在她订过的十几家餐馆中

没有哪一家的包房

是不设最低消费的

王女士:像公司来一些大领导的时候,我们肯定会对就餐环境有一些要求,高档的酒店也会有这样的情况。
记者:其他中低档的呢?
王女士:都是一样的。


在王女士看来

这个“最低消费”的门槛

其实就是强制消费 


王女士:他的最低消费可能是一千五,我们点菜可能到一千二三,完全是够了的。



王女士说

虽然对饭店

所设定的“最低消费”

一直都有成见

但却又无可奈何


 记者:面对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处理?

王女士:就是消费呗,你不可能说别人来了请客吃饭,完了你就(跟饭店争吵),很尴尬嘛。


王女士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查商家的这种行为。


王女士:我也不知道这种行为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一下。


那么,这些商家的行为究竟有没有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呢?其实,为了规范餐饮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在2014年11月1号联合发布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就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并在第二十一条给出具体的处罚措施,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能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还有“最低消费”?!记者暗访调查


如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出台四年多了,贵阳市餐饮业的情况难道真如王女士所说的那样,还在大肆违规设置“最低消费”门槛吗?为了一探究竟,记者对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的部分餐饮场所进行了暗访调查。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

首先来到了青云路

与兴关路交叉口的一家餐厅

结果,在订包房的过程中

记者就发现了问题


兴关路某餐厅服务员:这里坐20位 ,这个房间是最大的。

记者:有没有什么限制啊?

兴关路某餐厅服务员:没有最低消费,然后他们设定是2980元吧。如果不满的话收取三百元的服务费就可以了。你可以任意消费,如果你没有满2980元,收取你300元的服务费就可以了。


这名服务员

一直在说没有最低消费

却又一再强调

消费满2980元

否则就要收取服务费


记者:这跟最低消费没有什么区别啊。

兴关路某餐厅服务员:没有没有,他没有设置啊,消费一千多,你还是用这个房,收取你服务费也是一样的啊。


记者看到

在这间包房的墙上

挂有一块不设最低消费的牌子



既然如此

所谓的消费标准

不就是画蛇添足了吗

面对记者的质疑

服务员终于说了实话

兴关路某餐厅服务员:他也没有说是最低消费,根据你人数来定的。有点那个感觉,因为这个房间如果你十多个人或者二十多个人,你消费一千块钱,我拿一个大房给你,万一有其他客人,我房间也要退掉。肯定还要设一点,不能说设得太那个了。


和前面这家餐厅不同

提起最低消费

在青云路上

靠近纪念塔的另外两家

以粤菜为招牌的餐厅

可就没有这么遮遮掩掩了


记者:这个就是十人包房。
青云路某餐厅工作人员:对。
记者:这个包房有最低消费的设置没有?
青云路某餐厅工作人员:788元的达不到的话,我们收88元的房费
记者:什么意思?
青云路某餐厅工作人员:788元的标餐,如果你达不到788元的话,我们就收88元的房费。


青云路某餐厅工作人员:你看这个怎么样,这是我们的中包。
记者:你们这里有标准没有?
青云路某餐厅工作人员:有,1088元。
记者:1088元是最低消费啊?
青云路某餐厅工作人员:对,你点菜点到这个价位,就不收其它任何费用。
记者:如果没有点到这个价位呢?
青云路某餐厅工作人员:就收房费。
记者:收多少钱?
青云路某餐厅工作人员:188元。




消费不满标准,就要收取包房费。显然,这样的“服务”已经变了味。


记者:是所有的包房都要收吗?
青云路某餐厅工作人员:不,对面的包房就不收。
记者:对面的包房有什么区别呢?
青云路某餐厅工作人员:对面的包房比较小,而且不是靠窗边,这边也可以坐十位。
记者:这是一个封闭型的空间。
青云路某餐厅工作人员:对,但是这中间是可以拉开的,所以可能要比较吵,这个就不收取任何费用,点多少算多少。




对于消费者而言

就餐时谁都想选择环境更好

又有独立空间的就餐环境

而餐饮场所经营者

正是把握了消费者的这一心理



都司路某酒店中餐厅工作人员:10个人最低是1000元,反正这个房间最低是1000元,如果只有十个人你也可以坐对面,对面的话就没有最低消费。因为我们这边有沙发,而且我们这个大房只有三个房,所以有限定最低消费,然后对面的小房是没有最低消费的。



正是因为“奇货”可居

瑞金中路上

几家酒店中餐厅的大包房

也都设置有最低消费门槛


瑞金中路某酒店中餐厅工作人员:333没有最低消费,666就有,你要消费到1580元。
记者:如果我消费不到
呢?
瑞金中路某酒店中餐厅工作人员:就要收包房费。


瑞金中路某酒店中餐厅工作人员:最低消费就是1500元左右,我们就两个房间有规定的,那两间包房就是豪包,它的转盘是电动的,跟其他包房不一样,其它包房是手动的,这都是最低的标准,一般我们的客人都是1800元。


明摆着

这不就是在设立门槛

变相收钱吗?

讽刺的是

其中一家酒店餐厅的走廊上

还悬挂着贵阳市相关单位给其颁发的

餐饮示范店牌子

 

瑞金中路某酒店中餐厅工作人员:因为我们好多客户都想要那种大包房,就算几个人他也想要大包房,但是如果大包房他们用了的话,那种人多的就找不到大包房了,所以我们公司才会那样的。


餐饮经营者的另一套规则


按理来说,到餐厅去消费,只要菜单上有的,想吃什么点什么,想吃多少点多少,这个要求再正常不过。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餐馆并不尊重消费者这个看起来很普通的要求。餐饮业的经营者们,另搞了一套自己的规则。其目的不言自明,就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走访中记者发现

很多环境一般的火锅店、菜馆

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虽然设置的最低消费并不高

可无论是大包房还是小包房

通通都有门槛



都司路某火锅店工作人员:这个打开就能一边坐八个人。
记者:你这个能坐三个人?
都司路某火锅店工作人员:能坐啊,挤着坐也可以坐三个的。
记者:你这个包房费用怎么算呢?
都司路某火锅店工作人员:688元。
记者:什么意思?
都司路某火锅店工作人员:消费到688元的话,就不收房费,消费不到就要收88元的房费。



哪怕是其中一个更小的包房

最低消费也都是588元

交谈中

这些服务员都表现出了相当的善意

他们建议记者情愿多点一些菜

达到房间的最低消费标准



记者:你那个大包房有没有最低消费?
市南路某火锅店工作人员:最少都是699元。
记者:那如果我消费不满699元呢?
市南路某火锅店工作人员:你没必要消费不满啊,你那样的话还要付房费。
记者:什么意思?
市南路某火锅店工作人员:意思房费88元,你团个599元,还差个几十块钱,你肯定愿意拿几十块钱来点菜,你如果达不到的话,那几十块钱你拿来付房费,一分都得不到吃。


服务员告诉记者

如果达不到最低消费

又不愿意被收包房费

最好的办法

就是坐到大厅去

可是

那样就没办法保证就餐的舒适度了


省府路某牛肉火锅店工作人员:这个房间最低消费688元。
记者:正常来说能消费得到不?

省府路某牛肉火锅店工作人员:一定能消费得了,一般五六个人都能消费六七百元。
记者:那你完全没必要设置这个最低消费啊。
省府路某牛肉火锅店工作人员:但是有些客人两三个也要坐包房,我们必须要设定。


瑞金中路某湘菜馆工作人员:韶山1680元,张家界1280元,小的是680元的低消,这边的是880元。
记者:我记得国家好像不允许这样收费,你们还有这样的消费啊?
瑞金中路某湘菜馆工作人员:有些人来吃了,人没有来几个人,还消费一点点钱,我们总不能没有这种规定吧,这样我们的包房就没有意义了嘛。


记者先后走访了南明区 云岩区的

十八家中低档餐馆和酒店

其中就有十三家

设置了最低消费门槛

那么

作为站在服务业顶端的

那些五星级酒店

情况又如何呢?



随后

记者来到了

位于北京西路的一家五星级酒店

并向服务员表示要订一个十人包房


记者:咱们这边是配菜呢?还是自己点啊?

北京西路某五星级酒店工作人员:自己点,有百分之十五的服务费。

记者:为什么会有服务费呢?

北京西路某五星级酒店工作人员:所有五星级酒店都有百分之十五的服务费。


虽然这里的包房并不算大,摆设也一般。不过,消费却不低。


记者:有最低消费吗?

北京西路某五星级酒店工作人员:我们这边人均300元一位,十个人3000元。

记者:你还要收服务费?

北京西路某五星级酒店工作人员:要收,3400元。

记者:就相当于我最低要消费满3000元,是这个意思吗?

北京西路某五星级酒店工作人员:是的。


最低消费3000元,还要收取15%的服务费。和之前记者走访的中低端餐馆一样,这家五星级酒店也设立了最低消费门槛,而且标准更高。


记者:如果我当天来定的话,能定得到吗?

北京西路某五星级酒店工作人员:如果是周六最好能提前一天,而且正好合适的包房要早点定,一般周五周六都是爆满。


记者在走访护国路、都司路上的几家五星级酒店后,同样存在类似的情况。

 

某酒店工作人员:这个最低消费4000元。
记者:正常来说,我们的消费都会超过最低消费标准。
某酒店工作人员:嗯。
记者:如果这样的话,完全没有必要设置这个最低消费。
某酒店工作人员:对,这个就是针对那些两三个人占一个大包房的情况,这边点菜下来十个人的话平均也要到4000多元,几个人的话消费不到要收房费,只要标准达到就可以了。
记者:如果达不到呢?
某酒店工作人员:就要收包房费。
记者:多少钱?
某酒店工作人员:500元到1000元。
记者:还有浮动的啊?
某酒店工作人员:就是看你的餐标消费到多少,不是说固定的。
记者:服务费不收吗?
某酒店工作人员:不收。


这名服务人员进一步解释说,只要消费不是太低,他们是可以申请免除包房费的。


某酒店工作人员:三千六七没有问题的,到时候我们可以申请一下,没这么严格。


都司路某五星级酒店工作人员:这是十到十五位的房,这个房间消费3000元。
记者:消费不满的话怎么收?
都司路某五星级酒店工作人员:收包房费六百,加收15%的服务费,如果消费满了3000元,包房费我可以给你免,服务费我也可以给你免。
记者:我记得国家好多年前就有规定,不准设置最低标准了。
都司路某五星级酒店工作人员:因为我们好多客户他都想要那种大包房,他就是几个人他也想要大包房,但如果大包房他们用了的话,人多的就找不到包房了,所以我们公司才会这样的。


最低消费是避免资源浪费?

事实并非如此


在记者走访的四家五星级酒店中,仅有一家没有设置最低消费。而无论是五星级酒店,还是普通的中低档餐馆,均表示最低消费的设置是为了避免资源浪费。不过,在调查中,我们看到的事实并非如此。对于消费者来说,除了要浪费更多的资源外,更是在消费过程中遭遇了不公平待遇。


王女士:我们有四个人,然后去吃了酸汤鱼,好像是要消费688元吧,我印象最深刻的,其实我们根本吃不完,因为你知道现在大家对吃的也不是说,一定会要求特别高,只是想找一个相对比较安定的环境,大家坐下来,说一说工作上的事情,会有浪费,肯定会有浪费,基本上我们吃的菜都吃不完的。


新闻资料: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 邱宝昌:因为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不同的消费者,不同的人数,他有不同的消费量,如果一刀切的两千消费、三千消费,本来是消费两千,硬要设置三千,势必有一千块钱的浪费,而这里面浪费呢,不仅是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同时这种餐厨的垃圾的处理,又会造成一些污染,对环境的污染。


事实上,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门槛的情况,在全国都非常普遍。法律界人士指出,商家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强迫性,是在利用自己的优质地位,做出了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闻资料: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 邱宝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公平交易、充分知情等各项权利,而最低消费的设置,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让人感叹的是,虽然国家早已颁布了法律法规,可这么多年过去了,餐馆设置最低消费限制的霸王条款还是如此猖獗!为此,记者也曾找到贵阳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中心进行过咨询。


消协工作人员:这是不允许的,你们可以进行举报,登记下去以后,下面的辖区工作人员回去查有没有这个事实。正常的,你举报南明区的,我们分到南明区,南明区又要分到他们街道下面去。


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因为涉及到调查取证等原因

能不能处罚到商家

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并且 如果消费者

没有拿到视音频等证据

结果也很难说清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宏伟:商家违法成本太低。二是消费者不知道该找那个部门维权,维权成本太高。


此外,相关部门监管的缺失,以及消费者怕麻烦的心态,都是导致这一现象泛滥的原因。


新闻资料:
广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杨淑娜:有些消费者有一种心理,就是息事宁人,能忍则忍,我们呼吁消费者要增加自身的维权意识,大胆主动抵制最低消费,以用脚投票的权利倒逼企业整改侵权的行为。



法律界人士认为

虽然国家《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

商务主管部门

可提请有关部门对违规商家依法处罚

但处罚主体还是太过宽泛

应该更加细化

 


记者:零度调查组

编辑:杨茜  编校:吴瑶  审核:石昌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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