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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分!安阳竟有人这样“圈地”!只为一己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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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

响应众多网友呼声

小编对

安阳圈地乱收费现象

安阳圈地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

进行了有事实有根据的专题报道

得到了众多网友的认同

圈地专题一:零容忍!安阳占用公共用地收停车费乱象,谁来管?

圈地专题二:公共车位变私有,浦发银行们“圈地”太过分!

大家纷纷留言,针对安阳商家圈地现象展开热烈谈论

以下为网友留言



向非法“圈地”,占道经营说“不” 



安阳大街上,路边,商铺门口……都会看到一些商家“圈地自用”,有的将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有的直接占用人行道摆摊设点;有的设置门禁石墩圈起来自用,这些都是安阳街边的真实写照。这些“不良”商家,只为一己私利,占用公共资源,侵犯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严重阻碍安阳创建文明城市的步伐。


走着走着,人行道被大排档挡住了去路,行人不得不到非机动车道或者机动车道上行走;开着开着,路越来越窄,越走越慢,道路两侧被摆摊的占了,相信不少安阳市民都有过此类遭遇。占道经营是当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的老大难题,近日安阳信息网网友也曝光了许多关于圈地占道经营的照片:“公共道路属于市民的,不应该成为个人或单位的赚钱工具。



▲网友反映:二中东宜家苑楼下,商家圈占公共停车位摆放桌椅。



▲网友反映:福佳斯西区大门口西,白天用自己的车占位,晚上摆桌卖饭。




▲网友反映:建安街和兴泰路口西北角,东方名苑小区外。商家门前自己画黄线占人行道。



▲网友反映:永安街亿客隆超市门口,地上写“禁止停车”,两边常有汽车堵住出入口,摆反光锥,圈占公共用地。



▲网友反映:安钢大道水利局门口,圈地占用公共空间。



▲网友反映:中州路同乐花园东区赵记烩面用桌子占公共车位。



▲网友反映:沃金大厦西门口,武夷大街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商家占道经营。



这些商家私自圈地占用公共用地,有的已经侵犯了附近小区住户的权益,激化了一定的矛盾,有的则是顽固存在,依然成为“狗皮膏药”。



▲网友反映:义乌小商品城东侧、南侧、北侧的人行道上及盲道都被用石墩子档着。这样的操作,不知道盲道还有什么用?



安阳小型商户成千上万,如果所有商贩都占用人行道营业的话,街上会是怎么一种乱象?咱不说普通行人行走在这样充满“阻碍”的人行道上有多不方便,如果是盲人的话,盲道显然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网友反映:紧挨我市三十九中(实验中学)南门的北辰大道向西路南的一些制作不锈钢门窗的商户,俨然将公用的步行道当成自己的“地界”,纷纷把制作的成品、半成品防盗窗、窗户框等等随便堆放在步行道上,既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也影响了人们散步走路,更给正如火如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安阳带来不少负面问题。


有些商家私自圈地占用公共停车位,不仅侵犯安阳车主们的正当权益,还造成了交通堵塞。为了自己的利益乱圈占公共用地的行为自私自利,不仅违反道德,有的已经触犯法律法规。



▲网友反映:兴隆街,商户占车位,汽车乱停乱放,造成交通堵塞。


《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第二十四条  城管执法部门查处下列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责令停止建设当事人仍不停止建设的,可以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二)对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经责令停止施工当事人仍不停止施工的,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中止用于施工的供电、供水;违法施工行为纠正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恢复供电、供水。


(三)对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多次劝告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兜售的物品。


(四)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宣传品,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宣传品,并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进行语音或者短信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


城管执法部门发现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2019年,安阳创建文明城市攻坚之年,提升城市人居环境,重塑市容市貌,已成为安阳人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而圈地占道经营影响市民正常通行,且严重扰民,这样的现象与安阳创建文明城市背道而驰,我们要勇于对这种行为说“不”!


在此提醒安阳一些商家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人人出力,共建安阳美好家园

• END •

出品:安阳信息网

编辑:shasha | 责任美编:sunny | 校对:shasha

主编:霍晓翠 | 总编:魏志鑫

文章图片源于网友提供

本文为安阳信息网原创,如需转载请联系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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