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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华女偷带女儿前往加拿大被拦截,最高判8年+25万罚款!

淘啦洛杉矶华人资讯 2024年10月08日 00:23

撰稿 Taola | 排版 Nina | 校对 Az

上个月末,一名55岁的加州华人女子试图带12岁的女儿入境加拿大时,在入境口岸被拦截。


随后,该名女子在返回美国境内时,因涉嫌“国际父母绑架”和“向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作虚假陈述”被捕。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8年监禁以及25万美元罚款。


带自己的孩子出境怎么就犯法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01

加州华人母亲带女儿出境遭海关拦截


根据美国纽约西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于10月3日(星期四)发布的一份通告,来自加州尔湾市(Irvine,CA)的55岁田女士(音译,Mei Tian)因涉嫌“国际父母绑架”和“向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作虚假陈述”被捕,并遭刑事起诉


如果罪名成立,将最高可判处8年监禁以及25万美元罚款


信息截取自wnynewsnow.com


负责处理此案的美国助理检察官Aaron J. Mango在通报中表示,根据起诉书,2024年9月27日晚,55岁田女士带着她12岁的女儿乘坐了一辆Uber车,试图从美国纽约州尼亚加拉瀑布市 (Niagara Falls, NY)进入加拿大


图中为连接美国和加拿大的彩虹桥。

图源:wnynewsnow.com


海关一名官员因对田女士的入境资格表示怀疑,因此拒绝其母女两人入境。


随后,田女士出示了一封信,表明她已经得到了丈夫的许可,可以带女儿前往加拿大。但官员仍质疑田女士所拿的这封信的真实性,并认为上面的签名是伪造的。


母女两人被拒绝入境加拿大后,不得不通过纽约州尼亚加拉瀑布的彩虹桥(Rainbow Bridge)入境口岸重新进入美国。


图源:wnynewsnow.com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在田女士和她女儿入境时查询发现,记录表明田女士并没有合法权利将女儿带出美国。因此该车辆被转交二级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二级部门调查时发现了与田女士和她女儿有关的多条警报记录。其中一份加州橙县(Orange County)的文件指出,明确规定父母双方在未经法院批准的情况下均,不得将女儿带离橙县及周边地区



02

携带多本护照,想带女儿回中国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表示,发现田女士和她女儿携带者多件行李以及多份旅行证件


其中包括一本美国护照、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几本被注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一份橙县的出生证明,以及一封“有父亲签名”并经公证的同意田女士带女儿出国旅行的手写信件。

信息截取自wnynewsnow.com


随后的调查之中则确定了田女士的行程,在成功进入加拿大后,田女士的下一步计划是带着女儿前往中国


信息截取自美国纽约西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


据悉,田女士母女所乘坐的Uber司机陈先生向边境官员表示,他是在纽约曼哈顿(Manhattan,NY)的34街接到的田女士和她的女儿,并被要求将其而人送往加拿大尼亚加拉瀑布(Niagara Falls)附近的一家民宿。


乘车途中的闲聊得知,田女士此行是为了见一位25年未见的朋友,然后计划在加拿大订票,带女儿一起飞回中国。陈先生称完成本趟行程后可以获得$950至$1000的报酬。


经过更深入的调查后,CBP官员发现加州河滨县(Riverside County)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正在调查田女士女儿被绑架的案件,女儿的父亲是这名未成年儿童的唯一监护人。原本女儿是去探望田女士,并定于2024年8月11日将她送回父亲身边,但从未被送回。


随后在8月13日,孩子的父亲申请了紧急临时命令。当地检察官随后对田女士的住所执行了搜查令,结果发现她已经退掉了房子、卖掉了车子,不见踪影


也就是说,田女士和她的女儿自2024年8月以来就一直处于“在逃”状态。


图源:wnynewsnow.com


通报中显示,田女士现已被拘留,拘留听证会原定于10月3日下午1点举行,但因律师要求与翻译一起会见田女士,因此延期至下周。


通报还指出,对被告的指控仅仅是一项指控,除非经过法庭证实并证明有罪,否则被告应被视为无罪。这些指控仍需等待法庭审理确认。


目前,孩子已被送到安全送回到了她父亲的身边。



03

带自己孩子旅行为何被指控国际父母绑架罪?


在美国和加拿大,如果父母一方或委托的非监护人单独带18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出境时,通常需要提供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书。否则,可能会被拒绝登机,甚至有可能被视为涉嫌儿童绑架罪(Parental Kidnapping)。


田女士是打算带女儿到加拿大,因此被指控国际父母绑架罪(International Parental Kidnapping),即父母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非法带走或隐匿未成年子女,特别是将孩子带到国外。即使父母未离婚,任意一方也无权擅自带孩子出境



这种行为通常发生在父母双方有监护权纠纷时,一方为了规避法律或剥夺另一方的监护权,而擅自将孩子带离本国或隐瞒孩子的所在地。


美国多个边境州都对此设有监控系统,如若父母担心另一方会将孩子带走,可向法院申请紧急限制令或监护权命令,并将该命令通知警方、边境口岸和相关机构。


在接到法院的正式命令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则会对孩子出境进行特别监控,确保孩子不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出境。


此外,家长还可以通过法院申请限制孩子的护照申请或使用,防止另一方父母使用护照带孩子离开美国。


图中为未成年子女旅行同意书。


在此建议所有父母在单方带孩子出国时,最好都随身带上另一方的有效同意书,有备无患,避免旅程中不必要的麻烦。


网友表示:

# 从法律角度来说,田女士肯定是违法了。但是从常理推断,12的女儿愿意和她走,也可能会有苦衷。希望这一家好好解决,不要给孩子留阴影。

# 有一次带孩子从美国回加拿大就真的被查了,还好提前让孩子爸爸手写了授权书。

# 从妈妈角度来说,自己生的自己带不走可能会难以理解,但当然,孩子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只是觉得惩罚有些太重了。

# 说明了,在美国不能再用中国的思维来判断法律对儿童权益的保护。


End


Ref参考文献:

https://wnynewsnow.com/2024/10/04/california-woman-charged-with-international-parental-kidnapping-after-attempting-to-flee-to-canada-with-daughter/

https://www.yahoo.com/news/woman-attempting-cross-rainbow-bridge-201458546.html

https://www.justice.gov/usao-wdny/pr/california-woman-charged-international-parental-kidnapping-after-attempting-f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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