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上最厉害的五个大侦探,你和孩子真的要错过吗?
很多孩子都喜欢读侦探故事,今天白老师就梳理了文学上最值得读的最经典的五个大侦探。侦探故事里充满了细节、观察和逻辑推理,对于孩子大人都是又有趣又动脑的好故事。
第一个大侦探:福尔摩斯
作者:柯南·道尔
出版:56篇故事和四部小说
国籍:英国
办案时间:1875-1907年,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首次登场:《血字的研究》
最后登场:《肖斯科姆别墅》
代表案件:《四签名》《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红发会》《黄面人》《带斑点的带子》《银色马》等
口头禅:这是基本的,我亲爱的华生。
办案手法:演绎法
1
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的成名作,也是他的代表作。柯南·道尔是英国作家、医生。因为塑造了福尔摩斯,柯南·道尔也成为了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除此之外,他还写过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如科幻、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诗歌等。当然了,我们都不记得了。
柯南·道尔本人对福尔摩斯并不是特别骄傲,在基本完成了成为作家的过程之后,他就不想再写下去了。1891年11月在一封给母亲的信中道尔写道,“我考虑杀掉福尔摩斯……把他干掉,一了百了。他占据了我太多的时间。”
于是,他就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和他的死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葬身莱辛巴赫瀑布。但是,这个举动举国震惊,读者们用各种形式纷纷发出抗议。结果,柯南·道尔也只能顺应大家的愿望,让福尔摩斯重新“复活”。晚年之后,柯南·道尔更多时间是在进行超自然现象的研究。
▲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决斗后落入莱辛巴赫瀑布,绘者:西德尼·佩吉特(Sidney Paget)
2
说起福尔摩斯,可谓大名鼎鼎。他几乎就是“侦探”的代名词,瘦瘦高高、神经质、叼着烟斗、拉着小提琴、长风衣、礼帽的形象,也几乎成为了整个侦探行业的“代言形象”。
▲爱丁堡的福尔摩斯雕塑,即柯南·道尔的出生地。雕塑中的福尔摩斯身着圆领短披风,头戴猎鹿帽。
如果你还从来没有读过侦探小说,福尔摩斯肯定是第一个选择。
福尔摩斯为什么那么有魅力?我觉得,这或许也是一个千古之谜。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他的个性——就算放在文学史上,如此个性鲜明的人物,也是最成功的经典之一。
你想想,堂吉诃德、钟楼怪人、于连、葛朗台、包法利夫人、盖茨比……和他们相比,福尔摩斯一点儿也不逊色。
我们来看看,福尔摩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10.小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福尔摩斯最伟大的创举,就是发明了著名的演绎法:
“福尔摩斯演绎法”看上去像是从实践原则中直接得出——根据细心观察,如福尔摩斯研究各种烟灰——或是从最佳解释中做出推论。
从福尔摩斯那里,我们可以常常听到:“如果你把所有不可能的刨去,那么剩下的,无论多么难以置信,肯定不错。”
在《新福尔摩斯》的影片中,华生初次遇到福尔摩斯的时候,就很好地展示了演绎法的神奇。
3
在我十岁左右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当时觉得,这也太好看了。我反反复复地看,都把书给翻烂了。
到了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我和三川早就迫不及待地列出了我们自己最爱的图书,等着小丸子长大。
其中,三川就列出了《天龙八部》,而我,则列出了《福尔摩斯》。
忽然,有一天,我们在看风靡一时的BBC版卷福演的《新福尔摩斯》,小丸子也迷得不行。尤其是第一季的几个故事,我们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
前年的时候,我们寒假去国外度假,按照惯例,是要带上几本好看的小说的。于是,我就想借此让小丸子看《福尔摩斯》。为了满足我的怀旧情怀,我甚至专门在孔夫子旧书网上找到了我小时候看的那个版本。
然后,在澳大利亚的那一个月,我们全家都痴迷于这套书的阅读——每个人看一本,看得快的话,就想去抢下一本。
后来,等到我问小丸子,下一个最想去的国家是哪里的时候。她就回答:英国啊,去伦敦,贝克街221B。
第二个大侦探:波洛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出版:33部小说、1部剧本与超过50部短篇
国籍:比利时
办案时间:1920年至1975年
首次登场:《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最后登场:《幕后凶手》
代表案件:《尼罗河惨案》《东方快车谋杀案》《阳光下的罪恶》《ABC谋杀案》《罗杰疑案》《无人生还》《牌中牌》等
口头禅:动动灰色脑细胞
办案手法:集体开会
1
波洛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创作的两大侦探之一,另一个是老太太马普尔小姐。阿加莎是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Queen of Crime)。
据吉尼斯世界纪录统计,阿加莎·克里斯蒂是人类史上最畅销的著书作家。而将所有形式的著作算入,只有圣经与莎士比亚的著作的总销售量在她之上。至今其著作曾翻译成超过103种语言,总销突破20亿本。
她小时候经常听姐姐讲述福尔摩斯的故事,使得她对侦探小说的兴趣大增。于是,和不相信自己也能写侦探小说的姐姐赌气,促使她写出了第一本侦探小说《斯泰尔斯庄园疑案》,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最终走上了侦探小说创作之路。
阿加莎·克里斯蒂先后在一所医院和一所药房工作。这段经历,对她日后的写作起了很大的影响:她所写的谋杀案,受害人大多是被毒药毒杀的。
阿加莎经历了第一次婚姻之后,嫁给了一位比她年轻14年的考古学家。那句著名的典故也源于此:嫁给考古学家的好处,是你越老他就越爱你。
2
在塑造大侦探波洛的时候,阿加莎很自然地也想到了那些已经成名的侦探形象:在塑造波洛的过程中,阿加莎仔细掂量过究竟想要塑造一个怎样的侦探。
她在书中写道:
我开始回想让我佩服的侦探。有夏洛克·福尔摩斯———那个独一无二的侦探,是我永远也不能超越的。亚森·罗平———他是罪犯还是侦探?说不清楚,不过他不是我要写的那种侦探。
最后,据说她有一次看到一位比利时的旅客的形象,就把他作为了波洛的最早的原型。然后,阿加莎赋予了波洛无数聪明的“灰色细胞”,擅长从人群的服饰、举止、爱好、经历和人生观诸方面作综合分析,然后进行逻辑推理。
作为侦探,波洛刚开始的时候,会让你觉得他很“面”。
长着一个剥了壳鸡蛋一样的圆圆脑袋,夹杂着法语的奇怪的发音;保养完好并引以为傲的八字胡、讲究的衣着、闪亮的漆皮鞋,非常“龟毛”的洁癖症的性格;还不能打,走起路来摇摇摆摆地像一个企鹅。
但是,时间长了,你会发现,波洛很有智慧,很有勇气,很有正义感。你就会越来越喜欢这个有各种怪癖的胖老头了。
波洛和福尔摩斯一样,也有一个搭档,叫做黑斯廷。不一样的是,黑斯廷主要的作用就是蠢蠢地搞笑——反正,我是这样认为的,我们全家都很喜欢黑斯廷。如果某个案件里黑斯廷没有出场,就会觉得不够那么精彩了。
3
波洛和福尔摩斯一样终身未婚,一样骄傲自大,一样有各种怪癖。但是,他在侦破案件的方式上,却和福尔摩斯大相径庭。他从来不愿意亲身至罪案现场搜证,诸如寻找指纹、头发、烟灰等等。认为这等仔细搜证应当由专业的警察官方来做,没必要亲自出马。你经常会看到波洛戏称警察为警犬。
波洛更喜欢坐在椅子里,喝着钟爱的花草茶,听取报告,“动动灰色脑细胞”,分析罪犯的心理来发现证据。最终,他会用最经典的方式,把案件相关人都叫到一个地方,开会分析,一个个地派出嫌疑,找出真正的凶手。所以,我们也称波洛为“开会侦探”。
而整个案件,最精彩的也就是波洛在开会时的分析,以及结案陈词。那里面,不仅仅是关于案情的,还有很多关于人性方方面面的论述,是一个个非常经典的人生演讲。
在“阳光下的罪恶”一案中,波洛总结到:
从头到尾,我一直认为她其实是一个受害者,因为她很美,因为她有魅力,因为男人都会转过头来看她,大家就假定她是那种会毁了别人的生活,腐蚀别人灵魂的女人。可是我对她的看法完全不同。不是她到处吸引男人——而是到处有男人吸引她。她是那种男人很容易就看上,却也很容易就感到厌倦的女人。
我很有把握说艾莲娜是派屈克的猎物,而不是反过来的情形。而我认为邪恶的人,是派屈克·雷德方,而不是艾莲娜·马歇尔。
4
我们全家都超爱波洛,而且,我们还发现了一个很大的宝藏,波洛的电影实在是太多了。由BBC拍摄的《大侦探波洛》的剧集,竟然拍了整整十三季,实在是过瘾。不得不说,大卫·苏切特简直把波洛给演活了。
在长达一两年的时间里,我们全家最喜欢的娱乐方式之一,就是“看波洛”。
有一段时间,甚至是在小丸子快要期末考试的时候,我们每天晚上都会看上一集。
—今天晚上要看波罗吗?
—好呀!不过,我还要复习。
—别复习了,一起看吧!
结果呢,我们就“诱惑”了小丸子看波洛——看到一半的时候,小丸子好像实在觉得有些不太妥当,就自己嘟囔着“我还是去复习一会儿吧”去了自己的房间。
总之,我们基本上把七十多集全部看完了——有些经典的,还不止看了一遍。
最近,我们还看了大卫·苏切特回顾自己几十年扮演波洛的纪录片。
第三个大侦探:杜宾
作者:爱伦·坡
出版:1841—1844,共三部作品
国籍:法国
办案时间:19世纪
首次登场:《莫尔格街凶杀案》
最后登场:《失窃的信》
代表案件:《毛格街血案》《玛丽·罗杰奇案》《金甲虫》《失窃的信》等
办案手法:逻辑思考
1
爱伦·坡被誉为侦探小说的鼻祖,他所创作的人物“杜宾”,是世界侦探文学史上第一个侦探形象。当然了,大家都知道,爱伦·坡是举世公认的恐怖小说、犯罪小说、侦探小说、奇幻小说的大师。
在文学史上,他是当仁不让的大家,也是侦探小说的创立者,被尊崇是美国浪漫主义运动要角之一。萧伯纳说过:美国出了两个伟大的作家——爱伦·坡和马克·吐温。
爱伦·坡是美国短篇故事的最早先驱者之一,又被尊为推理小说的开山鼻祖,进而也被誉为科幻小说的始祖。1946年美国神秘文学作家协会专门以他的名字命名,设立了“埃德加·爱伦·坡侦探文学奖”。
几乎所有的侦探作家,都在模仿和借鉴他的作品。柯南·道尔说:走侦探小说这条路的人,都会看见爱伦·坡的脚印。爱伦·坡每一篇侦探小说都是整个侦探文学的根源。
尽管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原型之一就是杜宾,但在福尔摩斯的初探案《血字的研究》里,当华生医生将福尔摩斯与神探杜宾做比较时,柯南·道尔却借由福尔摩斯回答这个问题:
或许,你以为将我和杜宾比较是在恭维我,但在我来看,杜邦只是差劲的同事。在一刻钟的沉默之后,用一句恰好的提点侵入他朋友思绪中,这种把戏十分爱现而且肤浅。他无庸置疑有些分析天才,但决不是爱伦‧坡乐见的现象。
1845年1月,爱伦·坡发表了诗作《乌鸦》,一夕成名。两年后,他的妻子死于结核病。深受影响的爱伦·坡,两年后逝于巴尔的摩,年仅四十。
爱伦·坡在后世逐渐成为了神秘文化的领袖,深受他影响的人有:柯南·道尔、波德莱尔、凡尔纳、斯蒂文森、希区柯克、蒂姆·伯顿、江户川乱步(江户川乱步的日文读音就是“埃德加·爱伦·坡”)……这个名单可以写很长很长。
2
奥古斯特·杜宾,出身于法国贵族的大侦探,富于想象力同时又善于分析,是融合了诗人和数学家的怪才。
他习惯于住在关闭的百叶窗后面,用最微弱的灯光照明。他只在夜晚外出,漫步在街头享受着静静观察带来的兴奋。另外,他对警察的方法很不屑一顾,他的出现,也开辟了以后的所有侦探都具有的超高智力和个人怪癖的先河。
杜宾拥有“海阔天空、生动活跃的想象力”,和同伴住在“市郊一幢年久失修的公馆,这座房子地处偏僻,式样古怪,摇摇欲坠”。他们“完全过着隐居生活,不接待任何来客”,“为了深夜的魅力而偏爱深夜,沉湎在梦想里——看书,写字,谈心”,“溜到大街小巷,或者继续日间的话题,或者到处游荡,走得老远老远,逛到深更半夜”。“在人烟稠密的城里,闪闪灯火和幢幢黑影中,寻求无穷的精神刺激,这种精神刺激只有凭默默观察才能领略得到”。
杜宾甚至可以用他神奇的思维能力,猜透你头脑里正在思考的事情:
有一天深夜,我们闲逛着走到了皇宫附近的一条又脏又长的街道上。两人明明都在想心事,谁都一言不发,少说也有十五分钟。冷不防,杜宾开口说了这么一番话:“他是个非常矮小的家伙,那倒不假,可是到杂技场去演出还不错。”
“那还用说吗。”我不假思索地答道,我原来正全神贯注地想着心事,所以根本就没注意杜宾的话,竟会跟我想的如此出奇地不谋而合,他一下就说中了我的心思。等我转过神来,才不由得大吃一惊。
“杜宾,”我正色道,“这可把我弄糊涂了。不瞒你说,我真是不胜惊讶,简直信不过自己的耳朵。你怎会晓得我正在想……”说到这儿我住了口,我想看看他到底是不是果真知道我在想谁。
“……想桑蒂伊,”他说,“干吗不往下说?你刚才心里不是在想,他个子矮,不配演悲剧吗?”
这正是我刚才心里想着的一个问题!
3
爱伦·坡是一个诗人,所以,他的作品也充满着浓浓的文学气息——可以说,是所有侦探小说中文学性最高的。
当孩子们看侦探小说,被家长斥责为“看闲书”的时候,请一定搬出“爱伦·坡”这个名字。告诉那些家长,这可是美国最伟大的诗人、作家之一,顺便给家长上一堂文学普及课。
研究侦探小说的专家霍华德·海克雷夫特认为:
这个杜宾也是爱伦·坡的自我理想化身,因为他自幼聪颖异常,处处想表现自己的优越,所以就把杜宾写成具有超人智力、观察入微、料事如神的理想人物。
为了衬托他的了不起,又借一个对他无限钦佩、相形见拙的朋友,来叙述他的事迹,此外还写了一个头脑愚钝、动机虽好而屡犯错误的警探作为对比。
作案地点一般安排在锁得严严密密的暗室;埋藏赃物罪证则用明显得出人意外的方法;破案过程则用逻辑严谨、设身处地的推理(现在可以说是用心理分析学);然后有条不紊地迫使罪犯就范归案;最终再由主人公洋洋自得、滔滔不绝的解释其全过程。这已成为爱伦·坡写侦探小说的模式。
当然了,这也是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等等后来的作家,塑造侦探,讲述故事的基本模式。由此可见,爱伦·坡作为侦探小说之父的地位,当之无愧。
从杜宾以来,文学上的侦探史也有150多年了,大家比较熟悉的东西方名侦探,也有200多位了。他们在小说、漫画、电影等等和我们成为了朋友。谢谢爱伦·坡。
第四个大侦探:马普尔小姐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出版:14部
国籍:英国
办案时间:1930年——1979年
首次登场:《寓所谜案》
最后登场:《马普尔小姐的完结篇》
代表案件:《星期二晚间俱乐部》《庄园迷案》《藏书室女尸之谜》《黑麦奇案》《双重罪恶》等
办案手法:聊天破案法
1
简·马普尔是“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中的一位乡村侦探,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第二号侦探,也是为数不多的女侦探之一。
她是来自圣玛丽米德村的可敬老小姐侦探,是个天生的侦探,住在英国的圣马丽密特丹.是小说所描述过的最佳侦查头脑之一。由于好管闲事,人们便送了一个“老猫”的雅号给她,可她对此毫不在乎。马普尔小姐一直没有结婚,有人说她是个“奇怪的老姑娘”“有点神经过敏”,但破获了不少疑案,人们又对她十分钦佩。
马普尔小姐的原型来自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一位口才非常好的姨婆;但克里斯蒂也强调了马普尔小姐“并不是我姨婆的再现,她要比我姨婆更大惊小怪、更有老处女的味道”。此外,阿加莎·克里斯蒂也表示:马普尔小姐很像姨婆的一些至交,克里斯蒂年轻时常常在乡村遇见这一类老妇人。
高高的老女人,穿着过时的粗呢外套和裙子,加上两条围巾,和一顶有鸟翅的小呢帽。手中提个大提袋,脚边放个上好质料的旧手提箱。(《黑麦奇案》)
2
马普尔小姐一出场就是很大岁数的老奶奶,大概六七十岁。那么,她靠什么破案呢?
“这个角色,尖刻,好奇心十足,什么都知道,什么都听得到,是个地地道道的家庭侦探”,阿加莎说。
住在乡下,一年到头针线活儿不离手的马普尔小姐,不是从现场的蛛丝马迹里去破解密室的秘密,也不是硬汉派侦探小说里面的赤手相见,而是慢悠悠地询问聊天,从言语间摸索人性。
一切就好像是马普尔小姐在《怪屋》里面说的那样:
要知道凶手是谁的话,就要多与每个人说话,因为凶手总是有倾诉欲的,他需要与人分享自己的秘密,那个说话说得最多的人往往就是凶手,而在他的那些急于分享的谎言中,一定存在着破绽,只要去抓住那些破绽,真相便会呈现。
马普尔小姐就是一个直接从维多利亚时代中走出来的老小姐,从小生活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面,社交圈就是些邻里坊间的人家,终生未嫁,脖子里裹条温暖的羊毛围巾,搭个小篮子,把毛线活儿在膝盖上摆开了,就开始观察周围那个充满了人性的世界。——“一年到头住在乡下,仍能看到各种各样的人性。”
3
咱们来看看马普尔小姐具体是怎么破案吧。
她没有开设侦探所,案件从何而来呢?雷蒙·伟斯特说得好:"有的人犯下谋杀案,有的人被扯入谋杀案,有的人是谋杀案找上门。我的简阿姨是第三种。"
马普尔小姐虽然是乡下的业余侦探,但能力丝毫也不比职业侦探差。
亨利·克利林爵士告诉奎尔德探长说:"你要记得,一个打打毛线、种种花的老小姐,比任何探长都高明多了。她能告诉你过去可能发生了什么事,应该发生过什么事,甚至事实上发生了什么事;而且,她还能告诉你为什么会发生!"
一靠观察:她喜欢打毛线,这是盘问罪犯时一个很方便的障眼法。她也喜欢园艺和观鸟,这在观察邻人及观察村里的动静上很有用。
二靠询问。她看来就像个脑袋不灵光的老小姐,讯问起嫌犯来又问些无关紧要的问题。
三靠搜证。她的日常生活——织毛线、做园艺,购物、吃茶、观鸟,这些都提供了她搜证,讯问,探察的管道。
四靠分析。等到资料齐全,她把握重点,依理组证后,破案的准备工作就差不多了。
五就可以破案了。一旦马普尔小姐分析了案子的人性部份后,案子就能破了。
而马普尔小姐用来分析人性的样板,就是圣玛莉米德村——她的人性知识的源头。她发觉圣玛莉米德村是犯罪世界的最佳缩影。世上的每件罪案、每个犯人都可在此找到一个对比。——"乡村生活,充满邪恶。"
第五个大侦探:亚森·罗宾
作者:莫里斯·卢布朗
出版:十六部长篇、两部中篇和三十六部短篇
国籍:法国
办案时间:1905—1939
首次登场:《亚森·罗宾被捕记》
最后登场:《罗宾的最后之恋》
代表案件:《奇岩城的宝藏》《虎牙》《罗宾的失败》《魔鬼的神力之石》《红圈魔咒》《金字塔之谜》等等
办案手法:侠盗
1
莫里斯·卢布朗是一位法国小说作家。就像柯南·道尔之于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般,卢布朗创造出了法国最传奇的侦探、冒险家,也是史上最富盛名的绅士怪盗—亚森·罗宾。
卢布朗家境相当富裕,他早年在多个国家读书。后来,学的是法律,不过被学校退学了。移居巴黎之后,他开始写犯罪小说与长篇的纯文学小说。他的写作承袭了福楼拜与莫泊桑而在文坛上得到了肯定,有人称他为“福楼拜第二”“莫泊桑第二”。不过,他的书叫好不叫座,销售得不好。
这个时候,他的一个编辑朋友,看到了福尔摩斯在英国大受欢迎的现象,邀请他写一个法国的神探。但是,向往文学的卢布朗拒绝了。后来,这个编辑死缠烂打,百般邀稿,卢布朗才心不甘情不悦地写了一部杂志连载小说,这部作品就是《亚森·罗宾被捕记》——刚一出场就被捕,这摆明了不想继续写!
但是,没想到的是,卢布朗塑造的亚森·罗宾风流倜傥、亦侠亦盗,非常受读者欢迎。这部作品从1905年7月15日开始连载,造成巨大反响并得到空前的成功,让卢布朗名利双收。之后,卢布朗总共写下21部亚森·罗宾的系列小说。这么一写,他就开了这个先河,开了法语侦探小说的头,写了几十年。
2
亚森·罗宾的形象,据推测来源于当时报纸上头版报道的非法份子马里乌斯·雅各,也有可能是来自一个文学作品中的绅士怪盗。但其实,这就是一个代表了法兰西文化的浪漫的形象。
一个侠盗,他头脑聪慧、心思缜密、风流倜傥、家资巨富,又劫富济贫,因此穷人们予他“侠盗”“怪盗”及“怪盗绅士”等称号,他同时也得到当时无数纯情女子的倾慕。
亚森·罗宾一出场,就是和福尔摩斯齐名的神探。同时,他还是一位具有强烈正义感和同情心的“侠盗”。
侠盗亚森·罗宾在其每张字条中署名缩写为“Ars·L”“A‧L”,来自法国之国际级盗贼,侠盗界的鼻祖。精于易容之术,可以随时化身为任何身份的人,也有许多不同的假身份证与假护照,有时也从事侦探之类的行动,因此虽然每个人都知道他是个英俊潚洒、风流倜傥的人物,事实上却几乎无人可以一睹庐山真面目。
▲埃特雷塔为罗宾诞生百年而设计的海报。
他是里昂信贷银行抢劫案、巴比伦街盗窃案、发行假钞案、保安警察案、阿尔莫斯尼尔城堡、古莱城堡、安布勒万城堡、格洛瑟利埃城堡、马拉基城堡盗窃案等一系列盗窃案的主谋。
先后假充过司机、男高音歌手、赛马场登记赌注的人、富家公子、青年人、老头子、马赛的旅行推销员、俄罗斯医生、西班牙斗牛士、私家侦探和旅行家。
但是,亚森·罗宾也为人爽朗、行动敏捷、个性乐观;对女性殷勤有礼、富体贴心,生活上既能可挥金如土,又能安贫乐道,爱锄强扶弱、劫富济贫;其犯案手法神乎其技,令人摸不着头绪,爱跟警方开俏皮的小玩笑;又善于宣传,利用报纸对自己的义举赞扬一番,让被害者哭笑不得。
法国报纸说他是一个有社交手腕又无法无天的大盗,根据作者自己的说法,他是一个诱惑者,无政府主义者艺术爱好者和爱国者,也有人说他是最后的浪漫英雄。
3
为了让亚森·罗宾更具有真实性,卢布朗还干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让亚森·罗宾参与了当时的真实历史事件。比如,他设定亚森·罗宾是“法国回声报”的主要股东之一;亚森·罗宾很爱国,在“红心七”事件中,将夺得的潜艇设计图献给法国,并且捐出两万法朗的赞助费;也发挥自己的医疗才能,以军医身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
第二件事,是让亚森·罗宾和福尔摩斯斗法。卢布朗让传奇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在亚森·罗宾的故事中登场(如《奇岩城》及《怪盗与名侦探》);在亚森·罗宾全集中,双方一共有五次对决,总是你来我往、胜负难分。
这两个传奇角色的对决全部出自于卢布朗之手,引来福尔摩斯迷的不满。虽然福尔摩斯的作者柯南·道尔没有强烈抗议,还是忍不住指出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卢布朗后来的作品才开始收敛,出版时将夏洛克·福尔摩斯改为福洛克·夏尔摩斯(Herlock Sholmès),华生则改为威尔森(Wilson)。
《亚森·罗宾探案集》是一部风靡世界的侦探小说,也堪称世界侦探小说史上的一座丰碑。
备注:1. 这五个大侦探,是侦探文学史上的经典人物,还有更多的侦探也非常有意思。限于篇幅,不能纳入。2. 在撰写的过程中,参考了大量来自维基百科及其他网站的资料和图片。3、错漏之处在所难免,还请大家指正。
本文系网易新闻·网易号“各有态度”特色内容。
作者简介
白滔滔:童书妈妈联合创始人。学机械、转经济,自学写作进入媒体,历经新周刊、南方报业,后创业从事数字出版。著及编著有《我手机》《十三亿》《西方教育三千年》《西方童诗300首》等。喜欢钻研教育思想,开发写作课程,和读书会家长孩子交流。同时,担任北京中致儿童关爱基金会副理事长,致力乡村幼师等项目。他还是每天穿得很酷去接送女儿的爸爸,是女儿小丸子眼中永不断电的故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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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书妈妈三川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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