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打学生五个耳光,为何网络竟然一片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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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一条新闻刷爆朋友圈和互联网:
据《南方都市报》11月22报道,近日,广东东莞东城区朝晖学校里上演了老师打学生的一幕。事后,被打学生的父母非常生气,几次来到学校讨要说法,要求打人的老师要么在全校大会上公开道歉,要么一个耳光一万块钱的赔偿。据称后续工作处理还算顺利,打人教师公开道歉了……但是,重点是这条新闻在互联网上传播开以后,网友竟然喝彩声一片——为这个打人 的老师喝彩!选几条微博截图看看
这是在上面微博下面的热门回复:几乎是一样的节奏……再看这几个
不好意思继续列举了……
在这一片为打人老师的喝彩、点赞声中,您听出了什么弦外之音?难道我们当今互联网上暴戾之气已经到了……说实话,眼镜先生最初听到的时候第一反应其实是作为教师,应该有底线。但看过这么多网友留言后,眼镜先生似乎有点明白了:作为教师这个职业,确实应该有教书育人的一些基本规范和不能触碰的底线,但这件事能够激起广大网友强烈支持的原因并非网友是非不分,而是我们现行的一些规定和办法走偏了。比如说,教师作为教育重要的一环,本应当行使一些教师身份特有的惩戒权——惩戒教育其实是教育环节中必不可缺的环节。但是,在一片片越来越强的“赏识教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呼唤声中,原本合理正当的“惩戒教育”却被妖魔化甚至成了反面典型和被惩戒的对象,近年来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某种程度上恰恰是学校放弃惩戒权之后的尴尬境遇。学校不敢管了,很多家长忙着挣钱或者谋生又顾不上管了,那些孩子被骄纵的忘乎所以,所以未成年人欺凌未成年人成为令整个社会难以面对——因为无法面对的槽点。
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也在积极采取措施,包括一些司法解释也相应出台,不过,眼镜先生以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不能靠某一个规定和办法一劳永逸,要标本兼治,也要抓主要矛盾。就拿上面这条消息来说,挨了老师打的那个孩子接连欺负其他孩子,所采取的手段显然也是非常暴力化的,作为这个事件的处罚,目前能看到的是打人老师的道歉和赔偿,那么,受欺负的另一个孩子可否有权提出相类似的要求呢?
换言之,网友们看到的恰恰是只处罚犯错的老师,而对于始作俑的所谓“未成年”及其监护人没有任何惩戒,这无异于鼓励和放纵某些家长和他们的孩子在欺凌道路上越走越远。
所以,广大网友才选择了这样极端的情绪来表示对这类事件的不满。联想起某些因为寻衅滋事、妨碍执法而被不当执法带来严重后果之后对始作俑者的处理,也深深感到依法治国的难度所在……算了,只能期望那些侥幸逃脱的人要不洗心革面,要不下次万劫不复了……
这几个耳光分明不是打在首先作恶的那个孩子脸上,而是在拷问我们的某些部门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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